作者LIFEovercome (Try and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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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總務] 100學年度 請款須知
時間Tue Sep 27 07:45:32 2011
以下為更新版報帳文,內容係根據過去團員報帳比較容易疏忽的部分所做的整理,
100學年度報帳請以此為準。
100學年度總務為外文三 吳文玲
請款注意事項:
一、一般類
1. 電子發票(收銀機打的長條型發票):
(1)打統編
03734301
→若當下忘記請店家打統編,則請店家
蓋發票章
(2)發票上需有
品名、單價、數量、總價(例如:麥克筆 五支 單價20元 共100元)
→若發現發票上的名目
只有部門代號/商品代碼而沒有清楚列出品項,
請記得跟店家要
商品明細表,或
自己在發票旁
註記品項。
2. 手寫發票(二、三聯發票):
(1)務必蓋發票章
(2)統編03734301
(3)
抬頭一律寫「國立台灣大學」
(4)三聯式發票請務必保存第二聯及第三聯。
3.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務必有
(1)發票章&老闆
私章
(2)統編03734301
(3)抬頭「國立台灣大學」
二、特殊類
1. 租車:需有
(1)發票
(2)
租車契約書:
蓋店章(發票章或方章都可)、私章
(3)估價單:發票總額有超過10000元才要;估價單上面要蓋店章、私章
※另請註記起迄地點
2. 汽油發票:另請註明
(1)
車號
(2)
車型
(3)
起迄地點
(4)
里程
3. 車票:需有
(1)
車票/登機證:務必請搭乘人將搭車的票根留下來!!沒有車票就無法報帳。
→若是「
電子機票」,於機場報到時,航空公司櫃檯會列印出「
登機證
存根聯」,所以還是有票根的。
(2)購票證明單/收據
4. 保險:需有
(1)收據
(2)
所有被保險人的保險資料電子檔
(3)保單
5. 計程車費:跟計程車司機要單子,搭乘人記得記下司機名字、車號
三、其他注意事項
1.
發票/收據每一張面額超過10000元的,一定要請店家
開「估價單」一張。
2. 估價單上需蓋有
店章(發票章或方章都可)、老闆
私章
感謝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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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2.237
※ 編輯: LIFEovercome 來自: 111.248.41.83 (10/19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