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inmind (小情)
看板MDU
標題[公告] 關於徵才相關規定
時間Mon May 2 00:51:46 2011
接到版友檢舉,關於徵才文中的薪資的規定。
(我順便看了一下,似乎也有性別限制)
當初擬定版規時本欲加上,本版[徵才]規定一切比照job版辦理,
但考量到版與版性質不同,因此只規定需寫明薪資等幾項要點。
在外打工過的,除非是在學校或比較有體制的單位,否則時薪很多都是不合勞基法,
但也不希望過於硬性規定,讓其他版友失去徵才的相關資訊。
寫明時薪的用意在於:店家公開時薪,不論是否與自己理想中薪資符合,至少心裡都
有底,會去面試也是自己已經瞭解的情況下。
既然現在版友對於徵才文有所反應,正面與負面評價都有,在此想與版友討論一下:
對於徵才文這部份,薪資的要求是否要比照勞基法辦理才予以PO文,否則違者刪除。
請大家可推文或回文(麻煩三行或幾言幾語內的就推文吧...)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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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3.164.61
1F:推 kagimotoshin:我覺得可以~在學校應該還滿多人想找打工的 05/02 01:31
2F:→ kagimotoshin:能夠從這邊看到資訊 不管薪資多少(反正這裡也沒有多 05/02 01:33
3F:→ kagimotoshin:少店家薪資正常) 有個機會也比較好!替大家想想吧! 05/02 01:35
4F:→ dydyvvvv:又不是錢少的工作就沒人做 請替缺少生活費的人想想 05/02 19:53
5F:→ dydyvvvv:而且有寫時薪還去應徵 證明該同學接受那筆時薪 05/02 19:54
6F:→ dydyvvvv:所以還是不要那麼硬性規定比較好一點 討生活不容易! 05/02 19:55
7F:推 sponge0823:建議比照JOB辦理 保護po文者也保護勞動者 05/03 01:08
8F:推 sfoxadv:讓惡質店家倒店 資源釋出 也保護勞動者 05/03 23:13
9F:→ loveinmind:都沒有人要發表意見了嗎?? 06/02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