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e7788 (take)
看板MCU-LAW
標題Re: [問題]PO詢問
時間Fri Sep 10 23:59:26 2010
我也來湊一下熱鬧好了XDDD
順便賺P幣XDDDD
※ 引述《tanja550 (升空高飛)》之銘言:
: 今天我家發生很嚴重的問題,被親戚設局騙錢又無法從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 我只是想將這種惡劣行徑PO上FB或其他公開網頁,讓其他親戚們知道
: 畢竟對方一個是公務員一個是律師,都是有身分地位的人
: 這樣侵占我家家產的事情,我希望能讓其他親戚及許多人看清他們那家人的真面目
: 可對方一個是律師,我怕到時反被他告毀謗
: 所以想知道PO該注意哪些細節
: 1.我想知道怎樣在網路世界PO文才不會被告毀謗??
ANS:私以為,如果可以還是不要PO上網吧!
畢竟,文字具有多義性,你的文字怎麼被解讀實在很難有預期性.
再者,若係要符合釋字509的真實惡意原則,(刑法310.311條)
你必須要對於事實的真實性負舉證責任,這必須要達到近九成的心證度
(因這係關於犯罪構成要件).
到時候,被控告誹謗又無法舉證. 豈不是得不償失?
所以私以為,還是忍一下海闊天空
要不然,如果真的氣到受不了就私下跟親戚咬耳朵吧XDD
: 2.如果我有報復性言語可以嗎??(例如詛咒他家XXX的)
ANS:退步言之,如果真的要PO.
報復性言語絕對有違法之虞的,正如同上一位高手所言.
更甚者,如果有:走到路上小心點等情緒性字眼,
可能還會有刑法305的問題.
: 3.陳述事件過程該注意哪些事項??(例如姓氏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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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70.206
1F:推 tracywu:鐵神出現了!!!跟鐵神比起來我是小咖啦!!! 09/11 00:07
2F:推 tanja550:那如果我是寫在網誌上呢??抒發個人情緒也不行?? 09/11 01:26
3F:推 tracywu:基本上越情緒的字眼越不公開越不會有問題 09/11 15:42
4F:推 ericjen:網誌如果該篇文章設定不空開的話就沒問題,如果是公開狀態 09/11 19:36
5F:推 ericjen:就要視情況而定了! 09/11 19:36
6F:→ take7788:不要叫我鐵神 我很尷尬耶 09/11 23:05
7F:推 tracywu:不過跟板上大多數人比起來算是非常厲害了 09/11 23:59
8F:→ tracywu:你就收下這稱號吧!!! 09/1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