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e7788 (take)
看板MCU-LAW
标题Re: [问题]PO询问
时间Fri Sep 10 23:59:26 2010
我也来凑一下热闹好了XDDD
顺便赚P币XDDDD
※ 引述《tanja550 (升空高飞)》之铭言:
: 今天我家发生很严重的问题,被亲戚设局骗钱又无法从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 我只是想将这种恶劣行径PO上FB或其他公开网页,让其他亲戚们知道
: 毕竟对方一个是公务员一个是律师,都是有身分地位的人
: 这样侵占我家家产的事情,我希望能让其他亲戚及许多人看清他们那家人的真面目
: 可对方一个是律师,我怕到时反被他告毁谤
: 所以想知道PO该注意哪些细节
: 1.我想知道怎样在网路世界PO文才不会被告毁谤??
ANS:私以为,如果可以还是不要PO上网吧!
毕竟,文字具有多义性,你的文字怎麽被解读实在很难有预期性.
再者,若系要符合释字509的真实恶意原则,(刑法310.311条)
你必须要对於事实的真实性负举证责任,这必须要达到近九成的心证度
(因这系关於犯罪构成要件).
到时候,被控告诽谤又无法举证. 岂不是得不偿失?
所以私以为,还是忍一下海阔天空
要不然,如果真的气到受不了就私下跟亲戚咬耳朵吧XDD
: 2.如果我有报复性言语可以吗??(例如诅咒他家XXX的)
ANS:退步言之,如果真的要PO.
报复性言语绝对有违法之虞的,正如同上一位高手所言.
更甚者,如果有:走到路上小心点等情绪性字眼,
可能还会有刑法305的问题.
: 3.陈述事件过程该注意哪些事项??(例如姓氏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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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0.170.206
1F:推 tracywu:铁神出现了!!!跟铁神比起来我是小咖啦!!! 09/11 00:07
2F:推 tanja550:那如果我是写在网志上呢??抒发个人情绪也不行?? 09/11 01:26
3F:推 tracywu:基本上越情绪的字眼越不公开越不会有问题 09/11 15:42
4F:推 ericjen:网志如果该篇文章设定不空开的话就没问题,如果是公开状态 09/11 19:36
5F:推 ericjen:就要视情况而定了! 09/11 19:36
6F:→ take7788:不要叫我铁神 我很尴尬耶 09/11 23:05
7F:推 tracywu:不过跟板上大多数人比起来算是非常厉害了 09/11 23:59
8F:→ tracywu:你就收下这称号吧!!! 09/1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