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mergrab (小豪)
看板MCU-LAW
標題[轉錄][情報] 許宗力教授談台大法律人與台灣司改
時間Mon Jul 25 20:57:10 2005
※ [本文轉錄自 TransLaw 看板]
作者: StevenWa (晴天) 看板: TransLaw
標題: [情報] 許宗力教授談台大法律人與台灣司改
時間: Mon Jul 25 20:22:55 2005
家學淵源 從小立志做法律人
因家父是律師,耳濡目染之下,從小即立志要成為一名律師或法官。還記得
年輕時看電影《紐倫堡大審》、《梅岡城故事》,對片中法律人為弱勢者爭
取權益而奮鬥,為惡法亦法、惡法非法辯論的故事感到澎湃不已,更加確定
我要成為法律人的志願。
由於律師及法官的國家考試錄取率當年不及1%,未來生涯的不確定感讓很多
學生不敢以法律系為志願,所以法律系在當時排名很後段。同(丁)組中最高
分是商學系,我的成績雖也達到商學系錄取標準,不過還是以法律系為第一志
願,並以系狀元錄取。
民國66年畢業,同年即分別考取法官及法律研究所。老實說,才21歲的大學畢
業生,沒有足夠的社會歷練與人生經驗,就要當法官決定別人的是非曲直,甚
至別人的生死,聽來有點荒唐。那時剛好有位親戚自美返國,他提到美國法官
的養成,都是由國家自執業律師當中擇優任命,有一定的學養基礎及社會歷練
。知道我已經準備去當法官,覺得很不可思議。經他這番點醒,我不免自問「
準備好了嗎?」終於決定放棄法官培訓,進入研究所讀書。
在研究所期間,逐漸培養我對學術的興趣,只是從小要當法官或律師的念頭仍
在。取得碩士後,因緣際會考取教育部公費到德國哥廷根大學攻讀博士,至此
我步上與一開始設定的生涯規劃完全不同的道路。
早年教育 應然與實然落差大
法律的領域包括民法、刑法及公法,其中公法又涵蓋憲法及行政法。我選擇公法
為專攻,是興趣所在,和求學經驗也有關。興趣之養成是受翁岳生院長及李鴻禧
教授的啟迪。兩位老師都是教公法,但個性迥然不同。翁院長較溫和,他認為「
漸進」亦能完成改革;李教授則直率,常撰文批國事。不過兩人對國家自由化與
民主化的目標則是一致的。兩位老師作風一潛沉一開朗,是法律人不同的典範,
都對學生起了很大影響作用。
我在學時,台灣尚處於戒嚴時期,人民沒有言論自由,只要批評就可能被抓去坐
牢。我擔任學生刊物《台大法言》社長,也開始寫文章批判,學校則有審稿制度
,為此常與教官、訓導處人員起衝突,當時已對國家機器如此掌控人民感到不解
與不滿。法律學是規範性學科,我們的公法受歐美先進國家影響,老師與書本教
導我們的是自由、民主,但對照台灣實際情形並非如此;換言之,「應然面」與
「實然面」有極大落差,這對講究應然的法律人而言是非常大的震憾。這種落差
讓法律人感到焦慮,極欲改變之,所以很多人投入改革運動,這也可以解釋何以
過去從事反對運動的黨外人士當中,法律人居多數,如果我沒有出國留學,選擇
實務工作,早晚也可能走上這條路。後來雖成為學者,基於對國家民主、人權保
障應強化的理想,我選擇了憲法及行政法為研究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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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要求的一磅的肉,
是我買來的,這屬於我,我必須得到;
你們拒絕不予,就是唾棄你們的法律;
這樣,威尼斯的法律又有什麼威力。
……我需要法律,
……我這裡有我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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