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U-LAW 板


LINE

93.04.23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576 號 發文單位:司法院 解釋字號:釋字第 576 號 解釋日期:民國 93 年 04 月 23 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憲法 第 7、14、15、16、22、23、80 條 法院組織法 第 57 條 行政法院組織法 第 16 條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保險法 第 35、36、37 條 解 釋 文: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 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 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 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 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第三十七條規定:「要保人故意不為 前條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係基於損害 填補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不當得利、獲致超過其財產上損害之保險給付 ,以維護保險市場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與健全保險制度之發展,而對 複保險行為所為之合理限制,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 民契約自由之本旨,並無牴觸。 人身保險契約,並非為填補被保險人之財產上損害,亦不生類如財產保險 之保險金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問題,自不受保險法關於複保險相關 規定之限制。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台上字第一一六六號判例,將上開保險法 有關複保險之規定適用於人身保險契約,對人民之契約自由,增加法律所 無之限制,應不再援用。 ----- 我的法典只到第564號,看來是每年都要換一本囉... 9 -- 非澹泊無以,非寧靜無以 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 非學無以廣才,非靜無以成學。 慆慢則不能研精,險躁則不能理性。            ~孔明 戒子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79.136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WOW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