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macau (新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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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吳國昌就維護居民生活環境提質詢
時間Tue Mar 18 13:44:08 2008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曹其真女士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
書面質詢
行政長官聲稱要提高市民的綜合生活質素,但在特區政府管治之下,居民感到生活環境不斷惡化。近年來,不作公開諮詢,毫無先兆而嚴重影響生活環境的工程一再出現,遭損害生活環境而一再申訴請求改善的市民,又往往得不到有效回應。
近日南灣湖附近居民及塔石廣場附近居民,分別向立法議員反映,顯示上述情況十分嚴重。
為此,本人就特區政府能否下決心維護居民生活環境提出下列質詢:
一、南灣湖附近的居民反映,在「湖畔豪庭」及「南灣半島」間的地段圍板開工,在完全沒有任何諮詢說明之下,原供公眾享用的水池花圃設施都被圍在私人地盤之內,更嚴重的是該地盤更以一個星期深宵工程,迅速在南灣湖填出近二千平方米土地。特區政府可否基於維護居民生活環境,立即糾正南灣湖填土的行為,勒令回復原狀,並透過公開諮詢說明原供公眾享用的水池花圃設施將何去何從?
二、塔石廣場附近居民反映,塔石廣場近高偉樂街一端貼近民居處錯誤佈置椅凳造成不斷的深宵噪音滋擾問題一直未解決。本人過去曾就錯誤佈置椅凳問題提出質詢,運輸工務司司長今年在立法會答辯時聲稱會觀察效果作出改善。可是,司長答問後經過一段期間,現在居民反映,民政總署已嘗試在該處設置標語牌,因無效果,連標語牌也撤掉,而交土地工務運輸局研究。最近,居民在追查下又得知土地工務運輸局又已交回民政總署定奪,實際上是研而不決。居民續受深宵噪音滋擾,晚上經要報警求助。事已至此,特區政府可否順應居民訴求,立即將塔石廣場近高偉樂街一端
所佈置之休憩椅凳遷移往塔石廣場較遠離民居處或其他適當地方?
三、總結經驗,特區政府有何新措施確保居民在工程批准前對生活環境改變的知情和參與權,以及有何新措施確保快速回應居民維護生活環境的訴求.不再研而不決?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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