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macau (新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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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吴国昌就维护居民生活环境提质询
时间Tue Mar 18 13:44:08 2008
敬启者:
本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六条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第二条(e)项的规定,就公共利益事项提出质询,要求书面回覆,质询内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曹其真女士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议员吴国昌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
书面质询
行政长官声称要提高市民的综合生活质素,但在特区政府管治之下,居民感到生活环境不断恶化。近年来,不作公开谘询,毫无先兆而严重影响生活环境的工程一再出现,遭损害生活环境而一再申诉请求改善的市民,又往往得不到有效回应。
近日南湾湖附近居民及塔石广场附近居民,分别向立法议员反映,显示上述情况十分严重。
为此,本人就特区政府能否下决心维护居民生活环境提出下列质询:
一、南湾湖附近的居民反映,在「湖畔豪庭」及「南湾半岛」间的地段围板开工,在完全没有任何谘询说明之下,原供公众享用的水池花圃设施都被围在私人地盘之内,更严重的是该地盘更以一个星期深宵工程,迅速在南湾湖填出近二千平方米土地。特区政府可否基於维护居民生活环境,立即纠正南湾湖填土的行为,勒令回复原状,并透过公开谘询说明原供公众享用的水池花圃设施将何去何从?
二、塔石广场附近居民反映,塔石广场近高伟乐街一端贴近民居处错误布置椅凳造成不断的深宵噪音滋扰问题一直未解决。本人过去曾就错误布置椅凳问题提出质询,运输工务司司长今年在立法会答辩时声称会观察效果作出改善。可是,司长答问後经过一段期间,现在居民反映,民政总署已尝试在该处设置标语牌,因无效果,连标语牌也撤掉,而交土地工务运输局研究。最近,居民在追查下又得知土地工务运输局又已交回民政总署定夺,实际上是研而不决。居民续受深宵噪音滋扰,晚上经要报警求助。事已至此,特区政府可否顺应居民诉求,立即将塔石广场近高伟乐街一端
所布置之休憩椅凳迁移往塔石广场较远离民居处或其他适当地方?
三、总结经验,特区政府有何新措施确保居民在工程批准前对生活环境改变的知情和参与权,以及有何新措施确保快速回应居民维护生活环境的诉求.不再研而不决?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议员吴国昌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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