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mtinameow (Tina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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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轉錄:台大博士生不認殺貓案!法官:士ꐠ…
時間Mon Mar 29 13:48:30 2010
※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作者: hkyuppy (HK-Yuppy) 看板: cat
標題: [新聞] 轉錄:台大博士生不認殺貓案!法官: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
時間: Mon Mar 29 02:11:13 2010
新聞來源:今日傳媒股份有限公司(NOWnews)重點新聞
網址:
http://www.nownews.com/2010/03/15/91-25801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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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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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博士生不認殺貓案!法官: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2010/03/15 16:3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博士生涉嫌連續虐貓致死案震驚社會,此案也成為台灣首宗由刑事警察局偵辦的虐待動物案件,12日台大博士生虐貓案第二次開庭,法院將在本月30日下午宣判。涉案人李念龍堅持否認涉案,認為並無直接證據可證明他有虐貓行為。檢察官則指出,嫌犯友人的供詞足以證明其犯罪事實,並要求對李男處以一年有期徒刑。
法官在庭上表示,不懂得尊重生命的人,卻是國家的菁英,假如有更多資源交到他手上時,恐怕會造成重大危害。對於李姓學生不願認錯的態度,法官說,「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
從2008年9月開始,台大校園陸續出現幼貓屍體,2月甚至高達10隻。而在師大附近也有民眾發現尾巴皮毛被剝去、活活被虐致死的貓屍,引發附近居民和網友熱烈討論,居民貼出公告要大家注意此事,網友更誓言揪出虐貓人。
經過一番「人肉搜索」,根據網路流傳、提供貓咪認養的民眾說法,虐貓者疑似台大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學生李念龍,學生指出,他常利用善心認養的方式帶走貓咪,但被認養的貓咪之後就不見蹤影。
此事引起公憤後,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人員介入調查,李念龍則在2月底由教官的陪同下,現身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所方透露,當時他看起來很緊張,雙手一直發抖,並坦承收養過近10隻貓咪,但全都野放,也否認自己有虐貓行為。
動檢所人員也指出,李念龍的防衛心很強,似乎是有備而來;當時動檢所所長嚴一峰即表示,已掌握關鍵和目擊證人,一旦確定虐貓罪行,李念龍還得面臨最高1年的刑期。網路緝兇小組成員之一的林醫師也指出,許多愛貓著認為李念龍的精神狀態有問題,「因為常常來報有貓受傷,等於是做了一個案以後,去找觀眾來一樣。」
2009年3月中旬專案小組的行政調查告一段落,證實李念龍確實棄養6隻貓,其中還有2隻因為棄養致死,因此除了面臨罰款外,還構成違反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2項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並將此案移送檢方偵辦,而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李念龍。
起訴書指出,李念龍2008年10月8日在網站上向他人收養貓咪「國慶」,將牠帶回台大校園施虐傷害,致貓隻嚴重腦水腫及瘀血,李念龍即將貓隻丟棄台大圖書館前,民眾發現後將「國慶」送醫,但已回天乏術,最後只能安樂死。
2008年11月,李念龍又以電話聯絡收養網路上看到的「琥珀」,以同樣方式帶回台大校園凌虐,致貓隻後肢遠端開放性骨折、前肢遠端骨折及頭、胸部挫傷、肺臟出血無法救治,最後送醫以安樂死處置。
李念龍在接受偵訊時,坦承收養「國慶」、「琥珀」,但他辯稱「國慶」在他收養前就受傷,帶到宿舍就死亡;「琥珀」則是收養當天就野放台大校園。而檢方傳喚出養「國慶」、「琥珀」的2位飼主及送貓就醫的民眾後,認為李念龍說法與事實不符,即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傷害動物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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