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mtinameow (Tina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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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Mon Mar 29 13:48:30 2010
※ [本文转录自 cat 看板]
作者: hkyuppy (HK-Yuppy) 看板: cat
标题: [新闻] 转录:台大博士生不认杀猫案!法官:士大夫无耻,是为国耻
时间: Mon Mar 29 02:11:13 2010
新闻来源:今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NOWnews)重点新闻
网址:
http://www.nownews.com/2010/03/15/91-25801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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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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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博士生不认杀猫案!法官:士大夫无耻,是为国耻(2010/03/15 16:32)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博士生涉嫌连续虐猫致死案震惊社会,此案也成为台湾首宗由刑事警察局侦办的虐待动物案件,12日台大博士生虐猫案第二次开庭,法院将在本月30日下午宣判。涉案人李念龙坚持否认涉案,认为并无直接证据可证明他有虐猫行为。检察官则指出,嫌犯友人的供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并要求对李男处以一年有期徒刑。
法官在庭上表示,不懂得尊重生命的人,却是国家的菁英,假如有更多资源交到他手上时,恐怕会造成重大危害。对於李姓学生不愿认错的态度,法官说,「士大夫无耻,是为国耻。」
从2008年9月开始,台大校园陆续出现幼猫屍体,2月甚至高达10只。而在师大附近也有民众发现尾巴皮毛被剥去、活活被虐致死的猫屍,引发附近居民和网友热烈讨论,居民贴出公告要大家注意此事,网友更誓言揪出虐猫人。
经过一番「人肉搜索」,根据网路流传、提供猫咪认养的民众说法,虐猫者疑似台大工程科学及海洋工程学系博士班学生李念龙,学生指出,他常利用善心认养的方式带走猫咪,但被认养的猫咪之後就不见踪影。
此事引起公愤後,台北市动物卫生检验所人员介入调查,李念龙则在2月底由教官的陪同下,现身台北市动物卫生检验所,所方透露,当时他看起来很紧张,双手一直发抖,并坦承收养过近10只猫咪,但全都野放,也否认自己有虐猫行为。
动检所人员也指出,李念龙的防卫心很强,似乎是有备而来;当时动检所所长严一峰即表示,已掌握关键和目击证人,一旦确定虐猫罪行,李念龙还得面临最高1年的刑期。网路缉凶小组成员之一的林医师也指出,许多爱猫着认为李念龙的精神状态有问题,「因为常常来报有猫受伤,等於是做了一个案以後,去找观众来一样。」
2009年3月中旬专案小组的行政调查告一段落,证实李念龙确实弃养6只猫,其中还有2只因为弃养致死,因此除了面临罚款外,还构成违反动物保护法第30条第2项规定,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并将此案移送检方侦办,而台北地检署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李念龙。
起诉书指出,李念龙2008年10月8日在网站上向他人收养猫咪「国庆」,将牠带回台大校园施虐伤害,致猫只严重脑水肿及瘀血,李念龙即将猫只丢弃台大图书馆前,民众发现後将「国庆」送医,但已回天乏术,最後只能安乐死。
2008年11月,李念龙又以电话联络收养网路上看到的「琥珀」,以同样方式带回台大校园凌虐,致猫只後肢远端开放性骨折、前肢远端骨折及头、胸部挫伤、肺脏出血无法救治,最後送医以安乐死处置。
李念龙在接受侦讯时,坦承收养「国庆」、「琥珀」,但他辩称「国庆」在他收养前就受伤,带到宿舍就死亡;「琥珀」则是收养当天就野放台大校园。而检方传唤出养「国庆」、「琥珀」的2位饲主及送猫就医的民众後,认为李念龙说法与事实不符,即依违反动物保护法伤害动物致死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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