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ffintop (muffin)
看板Lomo
標題[徵人] 一起來兒!
時間Fri Jan 29 20:27:41 2010
照片也是一種創作形式,
故我將此文也貼在此板,
如有不妥請告知我,謝謝!
一起來兒!
生活需要新的動力!
因為受到"Could be me 計畫"的影響,因此申請了這個部落格。
http://letser.blogspot.com/
每週一個主題,自由詮釋與創作。
希望能找到有興趣的創作者們一起執行。
歡迎任何感興趣或是路過的朋友加入!
請別感到負擔,拋掉所有煩人的技巧與問題,盡情地創作與發表吧!
緣起是我在某藝術設計相關板看到有板友分享的一篇文章,
內容提到這個因應主題而創作的網站---
IT COULD BE ME BUT IT'S ACTUALLY PAUL PAPER
http://www.couldbe.me/index.php?lang=en
(我有到處蒐找過但真的找不到原始po的那一篇,在這裡感謝這位板友的分享)
覺得這種做法很有趣,所以就找了兩個朋友一起仿效.
目前的做法是有興趣的人請寄信到
[email protected]
告知我你要讓我邀請的e-mail地址,
我會寄邀請為共同作者的信件給你,
一週一個主題,輪流出題發表在blogger上,然後其他作者依主題創作,
沒有限制要怎樣的形式,只要就當週主題句做出自己的感覺就好了.
現在我們正在進行第二個主題,
希望想要玩的人可以踴躍寄信給我:P
畢竟這也是要越多人加入才越有趣!
謝謝你的觀看,不要遲疑~寄信給我吧!
P.S YAHOO的信箱也是可以的喔,不一定要GMAIL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56.72
※ 編輯: muffintop 來自: 125.230.156.72 (01/29 22:19)
1F:推 streeter:推一同使用blogspot 01/30 00:34
2F:→ streeter:但…你要怎麼玩呀? 01/30 00:34
3F:→ muffintop:就如我文章所言一個禮拜換一個主題然後自行依主題創作 01/30 12:13
4F:→ muffintop:不限媒材,設為共同作者後就可發文章了^^ 01/30 12:13
5F:推 sakane:好有趣噢我也想加入 01/31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