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ffintop (muffin)
看板Lomo
标题[徵人] 一起来儿!
时间Fri Jan 29 20:27:41 2010
照片也是一种创作形式,
故我将此文也贴在此板,
如有不妥请告知我,谢谢!
一起来儿!
生活需要新的动力!
因为受到"Could be me 计画"的影响,因此申请了这个部落格。
http://letser.blogspot.com/
每周一个主题,自由诠释与创作。
希望能找到有兴趣的创作者们一起执行。
欢迎任何感兴趣或是路过的朋友加入!
请别感到负担,抛掉所有烦人的技巧与问题,尽情地创作与发表吧!
缘起是我在某艺术设计相关板看到有板友分享的一篇文章,
内容提到这个因应主题而创作的网站---
IT COULD BE ME BUT IT'S ACTUALLY PAUL PAPER
http://www.couldbe.me/index.php?lang=en
(我有到处蒐找过但真的找不到原始po的那一篇,在这里感谢这位板友的分享)
觉得这种做法很有趣,所以就找了两个朋友一起仿效.
目前的做法是有兴趣的人请寄信到
[email protected]
告知我你要让我邀请的e-mail地址,
我会寄邀请为共同作者的信件给你,
一周一个主题,轮流出题发表在blogger上,然後其他作者依主题创作,
没有限制要怎样的形式,只要就当周主题句做出自己的感觉就好了.
现在我们正在进行第二个主题,
希望想要玩的人可以踊跃寄信给我:P
毕竟这也是要越多人加入才越有趣!
谢谢你的观看,不要迟疑~寄信给我吧!
P.S YAHOO的信箱也是可以的喔,不一定要GMAIL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0.156.72
※ 编辑: muffintop 来自: 125.230.156.72 (01/29 22:19)
1F:推 streeter:推一同使用blogspot 01/30 00:34
2F:→ streeter:但…你要怎麽玩呀? 01/30 00:34
3F:→ muffintop:就如我文章所言一个礼拜换一个主题然後自行依主题创作 01/30 12:13
4F:→ muffintop:不限媒材,设为共同作者後就可发文章了^^ 01/30 12:13
5F:推 sakane:好有趣噢我也想加入 01/31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