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odada (嘎啦碰)
看板LoL_Picket
標題Re: [建議] 有關偷渡
時間Fri Nov 10 17:37:53 2023
※ 引述《lunar (ルーナ)》之銘言:
: 而近年偷渡文化逐漸興起,隨之帶來許多正常文章也湧入「什麼豚」的推文
: 與當年未發錢文章湧入「錢」的推文一樣造成了亂板
單純想回這段,
想藉此詢問幾個問題。
發錢推文 vs. 偷渡推文
1. 量的比較
(1) 現在 LoL 板「強迫偷渡」的推文數量,有跟當年「錢」的推文數量相當嗎?
(2) 現在 LoL 板「偷渡文」的文章數量,有跟當年「發錢文」的文章數量相當嗎?
(3) 現在 LoL 板的文章數量,有跟當年的文章數量相當嗎?
2. 內容的比較
「強迫偷渡」與「錢」推文內容所表徵的意義相當嗎?
個人理解「強迫偷渡」的推文表徵意義為:
「這篇文是偷渡文嗎?」或「這篇文是偷渡文。」
個人理解「錢」的推文表徵意義為:
「請發錢給我。」或「你是高義。」
3. 可罰性的比較
(1) 相同的「強迫偷渡」推文表徵意義,都是屬於板規可處理的範圍嗎?
相同的「錢」推文表徵意義,都是屬於板規可處理的範圍嗎?
(2) 承 (1),若答案為「是」,則表徵意義相同,但表現型態不同是否為板規可處理
的範圍?會不會有過度擴張的情形?
若答案為「否」,則要如何判斷同樣的表現型態,裡頭不同的表徵意義?會不會
有誤判的情形?
(3) 「強迫偷渡」推文與「錢」推文,對於「看板風氣」的影響是否相當?
看似相似的事物援引相似的處理方式,確實對於管理是一種便利。
但在適用前最好別只看「同」,「異」的部分也必須思考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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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一點個人意見。
不太懂板主群若要確實處理偷渡文,
為何要堅持迂迴用擴張解釋板規來處理個案?
直接做板規修訂是不是會比較好?
因為我不是板主,所以才會用擴張解釋的方式。
但感覺若是做板規修訂至少會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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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就惦惦。(′・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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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osoj6 : 最後一段是正論 但實務上照理來說動板規要板主達成 11/10 17:50
2F:→ kosoj6 : 意見一致 猜測是過不了這關 但胡亂適用現有板規硬幹 11/10 17:50
3F:→ kosoj6 : 到頭來還是反而走得更遠 11/10 17:51
4F:推 qaz960749 : 看成胡適亂用... 11/10 17:53
5F:→ comodada : 胡適:? 11/10 18:00
6F:→ hana0616 : 笑死我也看成胡適XD 11/10 18:43
※ 編輯: comodada (218.172.135.81 臺灣), 11/10/2023 19:49:43
7F:推 dinter9921 : 胡適亂用笑死 11/10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