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lawolawola (歐拉)
看板LivingGoods
標題[IKEA] IKEA網購家具,組裝後要求退貨退款的方法
時間Sat Oct 3 11:24:19 2020
大家好
關於網購家具的退換貨程序
消費者保護法其實已經說明得很清楚
只是很遺憾
實際上,消費者七天內去跟業者要求退貨退款時,還是時常會遇到許多刁難
最常見拒絕退貨、退款的理由是
「家具一經組裝即不接受退貨」
但這明顯違反消保法
我自己最近遇到的狀況是在IKEA跟特力屋的網購平台
幸好在我向台北市消保官申訴後
目前兩家網購業者都已經承諾退貨、退款
我是第一次走消保法的申訴程序
發現真的不困難,只要:
1. 上網搜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
2. 填寫申訴內容
3. 等到IKEA與特力屋接到消保官的公文後
很快就會主動聯絡消費者,表示願意退貨退錢
詳細的申訴方法可以看我這一篇說明:
https://storageanddisposal.blogspot.com/2020/09/ikea.html
希望對大家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有一些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189.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ivingGoods/M.1601695461.A.E41.html
1F:推 mijhgo: 推,之前買家具也很困擾,不組起來怎麼會知道適不適合 10/03 12:41
2F:推 HCracker: 感謝分享 10/03 15:06
3F:→ HCracker: 跟法人打交道真的很煩 10/03 15:06
4F:推 fan7519: 推原po!!! 10/03 15:34
5F:推 jmavoy: 推! 10/03 16:54
6F:→ z30521: 組裝後商品就無法復原了,說實在如果毛病很多,就去實體 10/03 19:08
7F:→ z30521: 店看完再買,組裝完再退,跟網購零食吃一口說不好吃要退貨 10/03 19:08
8F:→ z30521: 有什麼不一樣 10/03 19:08
謝謝樓上這位朋友的回應
我自己的看法,網購家具組裝完退貨,跟網購零食吃一口退貨有很大的不一樣
組裝完成的家具,只要沒有坐過、睡過、使用過
只是從嶄新的家具零件,變成嶄新的完整家具
如同我部落格文章裏頭所說
在以前最原始的交易模式,家具業者的工作是賣完整的家具給客人
IKEA靠著把組裝的任務轉嫁給消費者,節省了龐大的經營成本
因為這樣很好賺,所以其他家具業者紛紛跟進
導致現在賣家具零件給消費者已經變成市場常態,消費者也習慣了
所以說到頭,賣零件而不賣完整家具給消費者,得到最多好處的是家具業者
在以前店面實體交易的時代,這樣的作法可以被接受
是因為消費者可以在賣場確認商品的長相
而且的確也因為業者的成本降低而買到便宜家具
但是在網路交易時代,消費者看不到實體商品
購買零件之後如果不能組裝起來,實際上無法確認家具的狀態
所以整個交易關係變得對消費者方非常不公平
而這就回到您所說,消費者如果真的毛很多,為什麼不到實體店面買?
問題就在於:
網路購物的發明,不就是要便利消費者可以不用舟車勞頓跑實體店面嗎?
網路購物使得交易更便捷,這一點無庸置疑
但正是因為網路購物的消費者看不到實體商品,所以需要法律特別的保護
而這也就是為什麼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的消費者可以七天內不附理由退貨退款
9F:噓 xcvbn9527: 同上,買東西先想好,沒賺你錢還要被製造麻煩,況且如 10/03 19:41
10F:→ xcvbn9527: 果鎖歪或沒組裝好,你不就要賠嗎? 10/03 19:41
謝謝您的回覆,沒有錯,鎖歪或沒組裝好,如果傷到零件,消費者就要賠
但是如同我在部落格文章裏頭所說的
這件事情不是業者拒絕退貨退款的合法理由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即使消費者在組裝過程中傷到零件,消費者還是有七天內退貨退款的完整權利
只是要扣除損傷的部分而已
網購家具業者目前的政策:「一經組裝即不接受退貨」
是預先認定所有消費者都會把家具組壞
但實際上
一來,很多消費者會直接購買業者的組裝服務,所以組裝如果組壞,根本是業者的錯
二來,家具業者都力求把家具設計成很容易組裝,現實上消費者組壞的機率很低
家具業者之所以不想接受退貨,恐怕大部分只是為了想減少倉儲成本而已
我一直以來的想法是
家具業者如果想要賺網路購物的錢
就要有承擔網路購物的營運成本的準備
上網買電蚊拍、碗盤、手機保護殼都可以退
除非家具有什麼特殊性質是值得法律特別保護網購家具業者,否則不應該有例外
依照行政院目前的法律見解,可以例外不退貨退款的商品只有: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
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我覺得以上這些例外都很合理
但是如果要把家具當成一種例外,基於我上面的理由,我覺得並不合理
如果家具業者真的覺得這樣生意做不下去
要檢討的其實是自己當初的「只賣零件」商業策略,還適不適合網路時代?
不能只是為了還想保有實體時代的利潤,就罔顧網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11F:推 transiency: 10/04 01:12
12F:→ transiency: 推 10/04 01:12
※ 編輯: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臺灣), 10/04/2020 07:37:50
13F:推 ATSEVEN: 買到組裝過被退的商品一定很幹.. 10/04 07:25
真的嗎?這一點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業者聰明點,說是組裝好才送到府上的
有多少人看得出來這是業者組裝的,還是上一個消費者組裝的?
更重要的
是業者組裝的還是上一個消費者組裝的,真的有差嗎?
我個人是完全想不通差在哪
我隱約感覺
會覺得這兩者有差的人,是不是太陷入了業者為我們預設好的思考模式?
網購家具業者先把消費者調教成習慣收到家具零件
再來主張消費者都只願意收到家具零件,不願意收到組裝好的家具?
這個我真的完全沒辦法理解
我多麼樂意業者可以先幫我把家具組裝好再送來
而不是讓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組裝師傅走進我家
我相信真正的理由應該是
業者一旦真的回收了組裝好的家具,會占用他們太多的倉儲空間,減損他們的利潤
※ 編輯: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臺灣), 10/04/2020 08:10:40
14F:推 chapter7: 推 10/04 09:28
15F:噓 lofo: 台灣明明又不是沒有店家賣組裝好的家具 10/04 09:38
我不懂
這意思是,想要主張合法權利的消費者,就不應該用網路買家具嗎?
還是網購家具的消費者,沒資格主張合法的權利?
※ 編輯: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臺灣), 10/04/2020 09:59:03
16F:噓 seiko000: 買之前就知道是DIY家具了,現在自己組了有問題才在抱怨 10/04 10:07
17F:→ seiko000: ,台灣這麼多在地家具工廠,每個都是完成品在賣怎麼不去 10/04 10:07
18F:→ seiko000: 買 10/04 10:07
19F:推 kalindasptt1: 推!謝謝分享 10/04 10:10
各位版友,讓我們來打個賭:
我賭這篇文章的推文數字被噓文完全抵銷以後,噓文就會停止
畢竟
如果我這一篇被噓成 X 或者 XX,好像也會引來太多人的關注
大家說是嗎?
※ 編輯: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臺灣), 10/04/2020 10:32:09
20F:推 macfield: 推!業者刊登網購銷售本來就必須遵守消保法規定,消費者 10/04 12:18
21F:→ macfield: 只要不濫用情況下自然無所謂道德瑕疵問題,簡而言之,業 10/04 12:18
22F:→ macfield: 者在網路銷售早就把退貨機率考量在成本裡面,完全沒有替 10/04 12:18
23F:→ macfield: 他們擔心的必要啊! 10/04 12:18
24F:噓 z30521: IKEA不是因為把組裝任務轉移給消費者所以才很好賺,相對 10/04 12:21
25F:→ z30521: 的他也把售價回饋給消費者,的確他單價跟CP值也高。台灣 10/04 12:21
26F:→ z30521: 消費者就是又要好又要便宜,隨便想退就退、最終就是企業 10/04 12:21
27F:→ z30521: 營運成本再拉高,然後售價拉高而已。Costco無條件退貨在台 10/04 12:21
→
z30521: 灣也是有很多黑名單會員,所以後來才會漲會費。法令保護大 10/04 12:21
28F:→ z30521: 眾,但也不是拿來濫用當奧客的 10/04 12:21
29F:→ xcvbn9527: 但DIY產品組裝好後再拆掉,那個洞孔鬆緊度一定有差,下 10/04 12:48
30F:→ xcvbn9527: 一個買到的很衰 10/04 12:48
31F:→ xcvbn9527: 業者要遵守法規是應該的,但是消費者也要知道,如果覺 10/04 12:56
32F:→ xcvbn9527: 的不適合或有色差就別組裝,做人要互相 10/04 12:56
33F:→ Cunlites: 哀 感覺很難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10/04 13:00
34F:推 szza2000: 當然要組起來才知道有沒有問題,有問題退貨天經地義 10/04 14:09
35F:推 kawaiimon: 推你,感謝分享! 10/04 15:44
36F:推 firefoxriko: 不是很多人說ikea的東西裝過再拆再裝品質就掉很多了 10/04 16:24
37F:噓 magicwu: 賣你的價格就是需自行組裝的價格,無法承擔組裝風險就不 10/04 19:08
38F:→ magicwu: 要購買這類商品,組裝、試用可以退,商家也可以依照法規 10/04 19:08
39F:→ magicwu: 收取整新費,這種優質客人拜託不要在網購市場浪費時間 10/04 19:08
40F:推 javaj: diy…應該是ikea不想鬧大吧,商品都有陳列可以試用 10/04 20:22
41F:推 javaj: 誰知道是不是裝到腦羞想退 10/04 20:24
42F:噓 lvnps: 沒有刁難啊一開始就跟你說組過不能退了。 10/04 21:05
「一開始就跟你說組過不能退了」
正好是最明顯違法的地方
我來跟大家詳細解釋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
首先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
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
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
不在此限
用白話文來說就是
網路購物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貨退錢
而條文最後面的那個「但是」的意思是
有一些商品
如果允許買的人七天內無條件退貨,並不合理
例如拆封過的衛生棉或保險套
基於這個想法
立法委員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2項規定:
「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也就是說
立法委員叫行政院去好好想想
哪一些商品七天內無條件退貨是不合理的
因為立法委員的這個命令
行政院公布了一個法規,叫做: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這個東西大家隨便google就找得到
行政院的這個法規裡面規定:
通訊交易
經中央主管機關
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
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
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
這個意思是說
網路交易有非常多種
例如零售業者會想要做網路交易
銀行業也會想要做網路交易… 等等
行政院知道自己沒辦法親自管那麼多
所以就命令它底下的各部會自己去想
到底哪一些行業的網購
可以拒絕七天內無條件退貨
網購家具是屬於零售業
而零售業是經濟部在管的
所以經濟部就公布了一個法規
叫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這個大家隨便上網google也找得到
這個法規的第10點規定:
消費者
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
行使相關權利
用白話文來說就是
零售業的網購
消費者有七天內無條件退貨退錢的權利
換句話說
網購家具業者的網購契約
因為是一種零售業
如果妨礙消費者七天內無條件退貨退錢
是違法的
所以回到您的留言:
「一開始就跟你說組過不能退了」
是違法的
43F:→ lvnps: 你退成功不代表是正義的一方,只是企業評估成本後 10/04 21:06
44F:→ lvnps: 選擇止損,證明了會吵有糖吃 10/04 21:06
45F:推 bichon822: 那請問原po組起來後是基於什麼原因決定要退? 10/04 21:24
46F:推 griswold: 組裝後依法可以退貨沒問題,但廠商依法也可向消費者收整 10/04 22:41
47F:→ griswold: 新費,如果退貨又不肯付整新費,那就是奧客無誤 10/04 22:41
48F:推 ych1022: 組過不能退, 那就不要打365天內不滿意可以退貨,有誰買回 10/05 02:36
49F:→ ych1022: 去會不拆封不組裝,放到快一年才拿去退貨 10/05 02:36
50F:推 tatalzy: 補血 10/05 11:34
51F:推 mastoid: 謝謝你 辛苦的為了所以人爭取應得的權益 10/05 13:00
52F:推 freeyu: 組到一半發現洞位置不對或少了零件都不能退嗎? 10/05 14:25
53F:噓 tcn1john: 消費者組裝成品的家具,經過退貨手續,會有公司敢賣給 10/05 20:34
54F:→ tcn1john: 下一個人? 甚至聲稱是公司自己組裝的?? 真的沒有公司敢 10/05 20:34
55F:→ tcn1john: 為這種品質負責。這樣的做法之荒謬才是噓文原因 10/05 20:34
56F:噓 ciser: . 10/05 21:45
57F:噓 dreaminc: 沒關係 成本墊高 以後末端我就加10% 繼續要求都接受 10/06 00:24
58F:→ dreaminc: 要求合理 爭取自起權益 都行 毛利你吸 10/06 00:25
59F:噓 isurrender: 真心建議你適合去實體門市看 10/06 04:24
60F:推 easonking: 推 支持主張自己權利的消費者 10/06 08:39
61F:推 maybewow: 我覺得要看情況,若是因為「損壞」、「設計不良」、「零 10/06 10:03
62F:→ maybewow: 件有誤」導致的非人為原因要退貨,我覺得很合理,但若是 10/06 10:03
63F:→ maybewow: 組起來才發現尺寸不合(而且不是因為公差,是自己沒先 10/06 10:03
64F:→ maybewow: 測量好)或者是美醜問題,發現跟家裡配不起來,或者突然 10/06 10:03
65F:→ maybewow: 不想要了,主張退貨就有點奧客了,退成功是他們服務好, 10/06 10:03
66F:→ maybewow: 不想得罪客戶,自己偷笑即可。畢竟ikea跟特力屋都是有 10/06 10:03
67F:→ maybewow: 實品店面的,自己應該先去看過實品、確認大小後再買,才 10/06 10:03
68F:→ maybewow: 是比較好的方式,否則中間耗損的人力、物流、時間,還 10/06 10:03
69F:→ maybewow: 有後續退換貨產生的成本,我個人覺得「並不道德」,不是 10/06 10:03
70F:→ maybewow: 只要我不喜歡,我就可以退(至少在有實體店面的情況下, 10/06 10:03
71F:→ maybewow: 我認為是這樣),但這是「道德」議題啦,不是每個人都會 10/06 10:03
72F:→ maybewow: 這麼要求自己,而且其中產生的重新包裝、運送保護物件也 10/06 10:03
73F:→ maybewow: 都很不環保,這是我會考慮的。不過當然,假設是「純網 10/06 10:03
74F:→ maybewow: 路購物」沒有實品可以看,那我認為無條件退貨便有其道理 10/06 10:03
75F:→ maybewow: 。 10/06 10:03
76F:推 tsuzuki312: 爭取消費者權益就應該推,我不是老闆何必幫他預期成 10/06 15:33
77F:→ tsuzuki312: 本或退貨如何處理?合法退貨明明就是權益講得好像奧 10/06 15:33
78F:→ tsuzuki312: 客一樣 10/06 15:33
79F:推 waterday: 推合法退貨~網路要賣就要符合法令,不然就開實體通路就 10/06 19:31
80F:→ waterday: 10/06 19:31
81F:→ waterday: 好 10/06 19:31
82F:噓 maggiekiki: 真心建議你去實體看+1 10/07 03:21
83F:推 chapter7: 特力屋好好生活都是沒有實體店面的喔。版上有很多討論可 10/07 08:12
84F:→ chapter7: 以參考大家經驗! 10/07 08:12
85F:推 chapter7: 修正:不是「全部都」,但很多品牌@@ 10/07 08:14
86F:→ v3015: 這篇適用於所有網路賣家具的,只不過IKEA跟特力屋吵一下還 10/07 12:11
87F:→ v3015: 可能讓你退,其他的拆裝了要退很難,或被加收整新費 10/07 12:13
88F:→ azure1428: 我有退過組到一半的沙發,但那是因為孔開歪了,明顯無 10/07 12:32
89F:→ azure1428: 法繼續組裝 10/07 12:32
※ 編輯: wolawolawola (140.109.144.25 臺灣), 10/07/2020 13:19:55
90F:推 changying: 謝謝分享心得與觀點 10/07 20:37
91F:推 mypisces: 推 要做網路購物 就應該保障後續的退換貨條款 10/07 20:47
92F:噓 teamoguo: 其實還要看民法第259條規定,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 10/07 22:08
93F:→ teamoguo: 原狀之義務。組裝過怎樣都不可能回復 10/07 22:08
怎麼又在鬼打牆民法259條?
您講的這點
行政院當初根本都考慮過了
我這邊只好再複製貼上一次我部落格文章的內容:
首先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小組
在開第64次會議的時候,的確有考慮到民法259條
行政院小組的看法是:
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
其解除權雖不消滅,然商品若有毀損或滅失之情形
消費者於行使解除權時
對於企業經營者仍應依民法第259條第6款規定
就商品之毀損或減損而減少之價值
按比例償還其價額
而即使如此,行政院小組最後的決議還是:
通訊交易之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得行使解除權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
若因檢查之必要而拆開包裝或使用商品者
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
致其所受領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
用白話文說就是
即使有傷害到零件,只要不是惡意
還是可以七天內無條件退貨退款
消費者又不是薩諾斯
組一組家具就會讓家具灰飛煙滅?
大多數情形哪會有什麼「不可能回復」的問題
※ 編輯: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臺灣), 10/08/2020 07:58:46
94F:推 vinmo: IKEA拆零件這樣賣你,不是只是他方便,你也因此省錢,又不 10/08 09:24
95F:→ vinmo: 是消費者完全沒受惠。要講消保法,我認為這種情況應該是真 10/08 09:24
96F:→ vinmo: 的不能退費才對,你說拆開檢查就算了,都組裝好了,顯然已 10/08 09:25
97F:→ vinmo: 經超過檢查的範圍了吧!我認為這不給退費是合理的 10/08 09:25
98F:→ FFMay: ikea的組過再拆品質就會變差 10/08 21:59
99F:→ FFMay: 他們不想跟你灰 10/08 22:00
100F:→ seiko000: 人家是賣DIY零件,不是賣完成品,鎖過的鎖點是能復原? 10/09 02:08
101F:→ seiko000: 純粹只是人家不想跟你爭好嗎 10/09 02:08
102F:推 askaa: 刁民 很多阿 給妳一個贊 10/09 09:47
103F:→ AioTakumi: 螺絲鎖進去就無法回復了+1 孔越擴越鬆不說 有的鎖進去 10/09 18:23
104F:→ AioTakumi: 螺紋軌道固定 物件變成怎樣鎖都會有縫的狀態 10/09 18:23
105F:推 murkmoon: 就我對妳文中某家的了解,他們客服應該不想跟你灰 10/09 18:30
106F:→ murkmoon: 螺絲鎖進去就無法回復了+1 你退商品後店家還只能打折賣 10/09 18:32
107F:→ murkmoon: 當過店員,看到這種消費者只想翻白眼,回來還要整理 10/09 18:33
108F:→ murkmoon: 還得派車去載 運費成本先不說 還有倉儲成本 10/09 18:34
109F:→ murkmoon: 民法259條有{回復原狀}的規定 組裝好就不能回復原狀啦 10/09 18:39
110F:噓 murkmoon: 而且說真的,會買組裝家具不就貪便宜加方便不去實體店買 10/09 18:43
111F:推 tonychen510: 組裝家具賣得便宜 但他們沒完整告訴你產品的品質 10/10 02:41
112F:→ tonychen510: 我看到的大都是標榜組裝容易 可以拆掉重組帶著走~ 10/10 02:42
113F:→ tonychen510: "ikea的家具組裝後 拆掉就很難再次組裝 因鎖孔壞了" 10/10 02:43
114F:→ tonychen510: 這句話是累積無數前人的經驗 但並不是ikea廣告訴求 10/10 02:44
115F:→ tonychen510: 我相信 若ikea願意將這句無數前人心得明白寫出來 10/10 02:45
116F:→ tonychen510: 那組裝後 因無法恢復原狀 所以無法退貨 或要加整新費 10/10 02:46
117F:→ tonychen510: 就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為何這麼大的企業 不願意明白講? 10/10 02:46
118F:→ tonychen510: 當有人願意據理力爭 應該鼓勵並感謝他花時間找法依據 10/10 02:49
119F:→ tonychen510: 就算是便宜家具,也不代表經營者避重就輕產品品質就ok 10/10 02:51
120F:推 tonychen510: 我知道ikea的產品設計好看 但也知道無數評價不夠耐用 10/10 02:55
121F:→ tonychen510: 我也買過單人床架 也拆過.搬遷再組裝 依然裝得起來 10/10 02:57
122F:→ tonychen510: 但當我想買更堅固耐用的家具時 ikea並不是我的首選 10/10 02:59
123F:→ tonychen510: 但我會做這樣的取捨 是依照自己與前人心得 10/10 03:00
124F:→ tonychen510: 並不是ikea直接明白揭露它的家具容易組裝後... 10/10 03:01
125F:→ tonychen510: 卻在日後拆組時 很可能因為鎖孔壞了無法再次組裝~ 10/10 03:02
126F:→ tonychen510: 而我認為若站在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的立場上 10/10 03:03
127F:→ tonychen510: 這是企業應說清楚講明白 而不僅僅用廣告美化產品品質 10/10 03:04
128F:推 clarence7831: 合法退貨明明就是消費者權益一堆人自以為老闆幫店 10/11 09:21
129F:→ clarence7831: 企業著想 笑死 10/11 09:21
130F:噓 javaj: 所以網路上都賣你爛東西才有利潤支附退貨成本 10/11 16:17
131F:→ javaj: 而且很多東西修比新的貴 10/11 16:19
132F:推 queen080228: 想必原po喜歡買到別人退回來然後組好的東西 10/11 23:05
133F:→ queen080228: 我個人是完全不喜歡也不希望收到的是人家退回來的東 10/11 23:11
134F:→ queen080228: 西就是了@-@ 10/11 23:11
135F:推 tonychen510: 關於別人退貨後的東西 是廠商要負責整新說明 10/12 02:30
136F:→ tonychen510: 廠商為了規避損失而隱瞞商品現況... 10/12 02:32
137F:→ tonychen510: 該苛責的是廠商 而非主張合法退貨權利的前手消費者 10/12 02:33
138F:推 faraday825: 推推 10/16 13:08
139F:推 sl: 長知識了 10/19 03:06
140F:推 polestar0505: 怎麼國外公司到台灣就變慣老闆 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10/25 16:22
141F:推 j3: 比較好奇為什麼退 11/07 08:43
142F:推 kaori2121: 推推 認同原po 業者就是吃定消費者怕麻煩 百般刁難 11/14 22:37
143F:推 tiramisuer: 法律就定在那邊,想要合法做生意的前提就是不得違法, 12/28 01:35
144F:→ tiramisuer: 企業用這種模糊手段去阻礙消費者權益,實在觀感不佳。 12/28 01:35
145F:→ tiramisuer: 應與主觀個人喜好無關,而是合不合法的客觀問題。 12/28 01:35
146F:推 crazydimondz: 感謝原PO清楚的說明! 謝謝!! 01/02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