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lawolawola (欧拉)
看板LivingGoods
标题[IKEA] IKEA网购家具,组装後要求退货退款的方法
时间Sat Oct 3 11:24:19 2020
大家好
关於网购家具的退换货程序
消费者保护法其实已经说明得很清楚
只是很遗憾
实际上,消费者七天内去跟业者要求退货退款时,还是时常会遇到许多刁难
最常见拒绝退货、退款的理由是
「家具一经组装即不接受退货」
但这明显违反消保法
我自己最近遇到的状况是在IKEA跟特力屋的网购平台
幸好在我向台北市消保官申诉後
目前两家网购业者都已经承诺退货、退款
我是第一次走消保法的申诉程序
发现真的不困难,只要:
1. 上网搜寻「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线上申诉系统」
2. 填写申诉内容
3. 等到IKEA与特力屋接到消保官的公文後
很快就会主动联络消费者,表示愿意退货退钱
详细的申诉方法可以看我这一篇说明:
https://storageanddisposal.blogspot.com/2020/09/ikea.html
希望对大家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有一些帮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09.189.15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ivingGoods/M.1601695461.A.E41.html
1F:推 mijhgo: 推,之前买家具也很困扰,不组起来怎麽会知道适不适合 10/03 12:41
2F:推 HCracker: 感谢分享 10/03 15:06
3F:→ HCracker: 跟法人打交道真的很烦 10/03 15:06
4F:推 fan7519: 推原po!!! 10/03 15:34
5F:推 jmavoy: 推! 10/03 16:54
6F:→ z30521: 组装後商品就无法复原了,说实在如果毛病很多,就去实体 10/03 19:08
7F:→ z30521: 店看完再买,组装完再退,跟网购零食吃一口说不好吃要退货 10/03 19:08
8F:→ z30521: 有什麽不一样 10/03 19:08
谢谢楼上这位朋友的回应
我自己的看法,网购家具组装完退货,跟网购零食吃一口退货有很大的不一样
组装完成的家具,只要没有坐过、睡过、使用过
只是从崭新的家具零件,变成崭新的完整家具
如同我部落格文章里头所说
在以前最原始的交易模式,家具业者的工作是卖完整的家具给客人
IKEA靠着把组装的任务转嫁给消费者,节省了庞大的经营成本
因为这样很好赚,所以其他家具业者纷纷跟进
导致现在卖家具零件给消费者已经变成市场常态,消费者也习惯了
所以说到头,卖零件而不卖完整家具给消费者,得到最多好处的是家具业者
在以前店面实体交易的时代,这样的作法可以被接受
是因为消费者可以在卖场确认商品的长相
而且的确也因为业者的成本降低而买到便宜家具
但是在网路交易时代,消费者看不到实体商品
购买零件之後如果不能组装起来,实际上无法确认家具的状态
所以整个交易关系变得对消费者方非常不公平
而这就回到您所说,消费者如果真的毛很多,为什麽不到实体店面买?
问题就在於:
网路购物的发明,不就是要便利消费者可以不用舟车劳顿跑实体店面吗?
网路购物使得交易更便捷,这一点无庸置疑
但正是因为网路购物的消费者看不到实体商品,所以需要法律特别的保护
而这也就是为什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路交易的消费者可以七天内不附理由退货退款
9F:嘘 xcvbn9527: 同上,买东西先想好,没赚你钱还要被制造麻烦,况且如 10/03 19:41
10F:→ xcvbn9527: 果锁歪或没组装好,你不就要赔吗? 10/03 19:41
谢谢您的回覆,没有错,锁歪或没组装好,如果伤到零件,消费者就要赔
但是如同我在部落格文章里头所说的
这件事情不是业者拒绝退货退款的合法理由
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
即使消费者在组装过程中伤到零件,消费者还是有七天内退货退款的完整权利
只是要扣除损伤的部分而已
网购家具业者目前的政策:「一经组装即不接受退货」
是预先认定所有消费者都会把家具组坏
但实际上
一来,很多消费者会直接购买业者的组装服务,所以组装如果组坏,根本是业者的错
二来,家具业者都力求把家具设计成很容易组装,现实上消费者组坏的机率很低
家具业者之所以不想接受退货,恐怕大部分只是为了想减少仓储成本而已
我一直以来的想法是
家具业者如果想要赚网路购物的钱
就要有承担网路购物的营运成本的准备
上网买电蚊拍、碗盘、手机保护壳都可以退
除非家具有什麽特殊性质是值得法律特别保护网购家具业者,否则不应该有例外
依照行政院目前的法律见解,可以例外不退货退款的商品只有:
1、易於腐败、保存期限较短或解约时即将逾期。
2、依消费者要求所为之客制化给付。
3、报纸、期刊或杂志。
4、经消费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电脑软体。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数位内容或一经提供即为完成之线上服务,
经消费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已拆封之个人卫生用品。
7、国际航空客运服务。
我觉得以上这些例外都很合理
但是如果要把家具当成一种例外,基於我上面的理由,我觉得并不合理
如果家具业者真的觉得这样生意做不下去
要检讨的其实是自己当初的「只卖零件」商业策略,还适不适合网路时代?
不能只是为了还想保有实体时代的利润,就罔顾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F:推 transiency: 10/04 01:12
12F:→ transiency: 推 10/04 01:12
※ 编辑: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台湾), 10/04/2020 07:37:50
13F:推 ATSEVEN: 买到组装过被退的商品一定很干.. 10/04 07:25
真的吗?这一点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业者聪明点,说是组装好才送到府上的
有多少人看得出来这是业者组装的,还是上一个消费者组装的?
更重要的
是业者组装的还是上一个消费者组装的,真的有差吗?
我个人是完全想不通差在哪
我隐约感觉
会觉得这两者有差的人,是不是太陷入了业者为我们预设好的思考模式?
网购家具业者先把消费者调教成习惯收到家具零件
再来主张消费者都只愿意收到家具零件,不愿意收到组装好的家具?
这个我真的完全没办法理解
我多麽乐意业者可以先帮我把家具组装好再送来
而不是让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组装师傅走进我家
我相信真正的理由应该是
业者一旦真的回收了组装好的家具,会占用他们太多的仓储空间,减损他们的利润
※ 编辑: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台湾), 10/04/2020 08:10:40
14F:推 chapter7: 推 10/04 09:28
15F:嘘 lofo: 台湾明明又不是没有店家卖组装好的家具 10/04 09:38
我不懂
这意思是,想要主张合法权利的消费者,就不应该用网路买家具吗?
还是网购家具的消费者,没资格主张合法的权利?
※ 编辑: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台湾), 10/04/2020 09:59:03
16F:嘘 seiko000: 买之前就知道是DIY家具了,现在自己组了有问题才在抱怨 10/04 10:07
17F:→ seiko000: ,台湾这麽多在地家具工厂,每个都是完成品在卖怎麽不去 10/04 10:07
18F:→ seiko000: 买 10/04 10:07
19F:推 kalindasptt1: 推!谢谢分享 10/04 10:10
各位版友,让我们来打个赌:
我赌这篇文章的推文数字被嘘文完全抵销以後,嘘文就会停止
毕竟
如果我这一篇被嘘成 X 或者 XX,好像也会引来太多人的关注
大家说是吗?
※ 编辑: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台湾), 10/04/2020 10:32:09
20F:推 macfield: 推!业者刊登网购销售本来就必须遵守消保法规定,消费者 10/04 12:18
21F:→ macfield: 只要不滥用情况下自然无所谓道德瑕疵问题,简而言之,业 10/04 12:18
22F:→ macfield: 者在网路销售早就把退货机率考量在成本里面,完全没有替 10/04 12:18
23F:→ macfield: 他们担心的必要啊! 10/04 12:18
24F:嘘 z30521: IKEA不是因为把组装任务转移给消费者所以才很好赚,相对 10/04 12:21
25F:→ z30521: 的他也把售价回馈给消费者,的确他单价跟CP值也高。台湾 10/04 12:21
26F:→ z30521: 消费者就是又要好又要便宜,随便想退就退、最终就是企业 10/04 12:21
27F:→ z30521: 营运成本再拉高,然後售价拉高而已。Costco无条件退货在台 10/04 12:21
→
z30521: 湾也是有很多黑名单会员,所以後来才会涨会费。法令保护大 10/04 12:21
28F:→ z30521: 众,但也不是拿来滥用当奥客的 10/04 12:21
29F:→ xcvbn9527: 但DIY产品组装好後再拆掉,那个洞孔松紧度一定有差,下 10/04 12:48
30F:→ xcvbn9527: 一个买到的很衰 10/04 12:48
31F:→ xcvbn9527: 业者要遵守法规是应该的,但是消费者也要知道,如果觉 10/04 12:56
32F:→ xcvbn9527: 的不适合或有色差就别组装,做人要互相 10/04 12:56
33F:→ Cunlites: 哀 感觉很难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10/04 13:00
34F:推 szza2000: 当然要组起来才知道有没有问题,有问题退货天经地义 10/04 14:09
35F:推 kawaiimon: 推你,感谢分享! 10/04 15:44
36F:推 firefoxriko: 不是很多人说ikea的东西装过再拆再装品质就掉很多了 10/04 16:24
37F:嘘 magicwu: 卖你的价格就是需自行组装的价格,无法承担组装风险就不 10/04 19:08
38F:→ magicwu: 要购买这类商品,组装、试用可以退,商家也可以依照法规 10/04 19:08
39F:→ magicwu: 收取整新费,这种优质客人拜托不要在网购市场浪费时间 10/04 19:08
40F:推 javaj: diy…应该是ikea不想闹大吧,商品都有陈列可以试用 10/04 20:22
41F:推 javaj: 谁知道是不是装到脑羞想退 10/04 20:24
42F:嘘 lvnps: 没有刁难啊一开始就跟你说组过不能退了。 10/04 21:05
「一开始就跟你说组过不能退了」
正好是最明显违法的地方
我来跟大家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
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1项规定:
通讯交易或访问交易之消费者
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後七日内
以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约
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对价
但通讯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
不在此限
用白话文来说就是
网路购物七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退钱
而条文最後面的那个「但是」的意思是
有一些商品
如果允许买的人七天内无条件退货,并不合理
例如拆封过的卫生棉或保险套
基於这个想法
立法委员在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2项规定:
「前项但书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也就是说
立法委员叫行政院去好好想想
哪一些商品七天内无条件退货是不合理的
因为立法委员的这个命令
行政院公布了一个法规,叫做:
「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
这个东西大家随便google就找得到
行政院的这个法规里面规定:
通讯交易
经中央主管机关
依本法第十七条第一项
公告其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者
适用该事项关於解除契约之规定
这个意思是说
网路交易有非常多种
例如零售业者会想要做网路交易
银行业也会想要做网路交易… 等等
行政院知道自己没办法亲自管那麽多
所以就命令它底下的各部会自己去想
到底哪一些行业的网购
可以拒绝七天内无条件退货
网购家具是属於零售业
而零售业是经济部在管的
所以经济部就公布了一个法规
叫做「零售业等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这个大家随便上网google也找得到
这个法规的第10点规定:
消费者
得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行使相关权利
用白话文来说就是
零售业的网购
消费者有七天内无条件退货退钱的权利
换句话说
网购家具业者的网购契约
因为是一种零售业
如果妨碍消费者七天内无条件退货退钱
是违法的
所以回到您的留言:
「一开始就跟你说组过不能退了」
是违法的
43F:→ lvnps: 你退成功不代表是正义的一方,只是企业评估成本後 10/04 21:06
44F:→ lvnps: 选择止损,证明了会吵有糖吃 10/04 21:06
45F:推 bichon822: 那请问原po组起来後是基於什麽原因决定要退? 10/04 21:24
46F:推 griswold: 组装後依法可以退货没问题,但厂商依法也可向消费者收整 10/04 22:41
47F:→ griswold: 新费,如果退货又不肯付整新费,那就是奥客无误 10/04 22:41
48F:推 ych1022: 组过不能退, 那就不要打365天内不满意可以退货,有谁买回 10/05 02:36
49F:→ ych1022: 去会不拆封不组装,放到快一年才拿去退货 10/05 02:36
50F:推 tatalzy: 补血 10/05 11:34
51F:推 mastoid: 谢谢你 辛苦的为了所以人争取应得的权益 10/05 13:00
52F:推 freeyu: 组到一半发现洞位置不对或少了零件都不能退吗? 10/05 14:25
53F:嘘 tcn1john: 消费者组装成品的家具,经过退货手续,会有公司敢卖给 10/05 20:34
54F:→ tcn1john: 下一个人? 甚至声称是公司自己组装的?? 真的没有公司敢 10/05 20:34
55F:→ tcn1john: 为这种品质负责。这样的做法之荒谬才是嘘文原因 10/05 20:34
56F:嘘 ciser: . 10/05 21:45
57F:嘘 dreaminc: 没关系 成本垫高 以後末端我就加10% 继续要求都接受 10/06 00:24
58F:→ dreaminc: 要求合理 争取自起权益 都行 毛利你吸 10/06 00:25
59F:嘘 isurrender: 真心建议你适合去实体门市看 10/06 04:24
60F:推 easonking: 推 支持主张自己权利的消费者 10/06 08:39
61F:推 maybewow: 我觉得要看情况,若是因为「损坏」、「设计不良」、「零 10/06 10:03
62F:→ maybewow: 件有误」导致的非人为原因要退货,我觉得很合理,但若是 10/06 10:03
63F:→ maybewow: 组起来才发现尺寸不合(而且不是因为公差,是自己没先 10/06 10:03
64F:→ maybewow: 测量好)或者是美丑问题,发现跟家里配不起来,或者突然 10/06 10:03
65F:→ maybewow: 不想要了,主张退货就有点奥客了,退成功是他们服务好, 10/06 10:03
66F:→ maybewow: 不想得罪客户,自己偷笑即可。毕竟ikea跟特力屋都是有 10/06 10:03
67F:→ maybewow: 实品店面的,自己应该先去看过实品、确认大小後再买,才 10/06 10:03
68F:→ maybewow: 是比较好的方式,否则中间耗损的人力、物流、时间,还 10/06 10:03
69F:→ maybewow: 有後续退换货产生的成本,我个人觉得「并不道德」,不是 10/06 10:03
70F:→ maybewow: 只要我不喜欢,我就可以退(至少在有实体店面的情况下, 10/06 10:03
71F:→ maybewow: 我认为是这样),但这是「道德」议题啦,不是每个人都会 10/06 10:03
72F:→ maybewow: 这麽要求自己,而且其中产生的重新包装、运送保护物件也 10/06 10:03
73F:→ maybewow: 都很不环保,这是我会考虑的。不过当然,假设是「纯网 10/06 10:03
74F:→ maybewow: 路购物」没有实品可以看,那我认为无条件退货便有其道理 10/06 10:03
75F:→ maybewow: 。 10/06 10:03
76F:推 tsuzuki312: 争取消费者权益就应该推,我不是老板何必帮他预期成 10/06 15:33
77F:→ tsuzuki312: 本或退货如何处理?合法退货明明就是权益讲得好像奥 10/06 15:33
78F:→ tsuzuki312: 客一样 10/06 15:33
79F:推 waterday: 推合法退货~网路要卖就要符合法令,不然就开实体通路就 10/06 19:31
80F:→ waterday: 10/06 19:31
81F:→ waterday: 好 10/06 19:31
82F:嘘 maggiekiki: 真心建议你去实体看+1 10/07 03:21
83F:推 chapter7: 特力屋好好生活都是没有实体店面的喔。版上有很多讨论可 10/07 08:12
84F:→ chapter7: 以参考大家经验! 10/07 08:12
85F:推 chapter7: 修正:不是「全部都」,但很多品牌@@ 10/07 08:14
86F:→ v3015: 这篇适用於所有网路卖家具的,只不过IKEA跟特力屋吵一下还 10/07 12:11
87F:→ v3015: 可能让你退,其他的拆装了要退很难,或被加收整新费 10/07 12:13
88F:→ azure1428: 我有退过组到一半的沙发,但那是因为孔开歪了,明显无 10/07 12:32
89F:→ azure1428: 法继续组装 10/07 12:32
※ 编辑: wolawolawola (140.109.144.25 台湾), 10/07/2020 13:19:55
90F:推 changying: 谢谢分享心得与观点 10/07 20:37
91F:推 mypisces: 推 要做网路购物 就应该保障後续的退换货条款 10/07 20:47
92F:嘘 teamoguo: 其实还要看民法第259条规定,契约解除时当事人双方回复 10/07 22:08
93F:→ teamoguo: 原状之义务。组装过怎样都不可能回复 10/07 22:08
怎麽又在鬼打墙民法259条?
您讲的这点
行政院当初根本都考虑过了
我这边只好再复制贴上一次我部落格文章的内容:
首先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法专案研究小组
在开第64次会议的时候,的确有考虑到民法259条
行政院小组的看法是:
消费者依消费者保护法施行细则第17条规定
其解除权虽不消灭,然商品若有毁损或灭失之情形
消费者於行使解除权时
对於企业经营者仍应依民法第259条第6款规定
就商品之毁损或减损而减少之价值
按比例偿还其价额
而即使如此,行政院小组最後的决议还是:
通讯交易之消费者於收受商品後7日内
依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1项规定得行使解除权
消费者於收受商品後
若因检查之必要而拆开包装或使用商品者
依同法施行细则第17条规定
消费者因检查之必要或因不可归责於自己之事由
致其所受领之商品有毁损、灭失或变更者
本法第19条第1项规定之解除权不消灭
用白话文说就是
即使有伤害到零件,只要不是恶意
还是可以七天内无条件退货退款
消费者又不是萨诺斯
组一组家具就会让家具灰飞烟灭?
大多数情形哪会有什麽「不可能回复」的问题
※ 编辑: wolawolawola (140.109.189.151 台湾), 10/08/2020 07:58:46
94F:推 vinmo: IKEA拆零件这样卖你,不是只是他方便,你也因此省钱,又不 10/08 09:24
95F:→ vinmo: 是消费者完全没受惠。要讲消保法,我认为这种情况应该是真 10/08 09:24
96F:→ vinmo: 的不能退费才对,你说拆开检查就算了,都组装好了,显然已 10/08 09:25
97F:→ vinmo: 经超过检查的范围了吧!我认为这不给退费是合理的 10/08 09:25
98F:→ FFMay: ikea的组过再拆品质就会变差 10/08 21:59
99F:→ FFMay: 他们不想跟你灰 10/08 22:00
100F:→ seiko000: 人家是卖DIY零件,不是卖完成品,锁过的锁点是能复原? 10/09 02:08
101F:→ seiko000: 纯粹只是人家不想跟你争好吗 10/09 02:08
102F:推 askaa: 刁民 很多阿 给你一个赞 10/09 09:47
103F:→ AioTakumi: 螺丝锁进去就无法回复了+1 孔越扩越松不说 有的锁进去 10/09 18:23
104F:→ AioTakumi: 螺纹轨道固定 物件变成怎样锁都会有缝的状态 10/09 18:23
105F:推 murkmoon: 就我对你文中某家的了解,他们客服应该不想跟你灰 10/09 18:30
106F:→ murkmoon: 螺丝锁进去就无法回复了+1 你退商品後店家还只能打折卖 10/09 18:32
107F:→ murkmoon: 当过店员,看到这种消费者只想翻白眼,回来还要整理 10/09 18:33
108F:→ murkmoon: 还得派车去载 运费成本先不说 还有仓储成本 10/09 18:34
109F:→ murkmoon: 民法259条有{回复原状}的规定 组装好就不能回复原状啦 10/09 18:39
110F:嘘 murkmoon: 而且说真的,会买组装家具不就贪便宜加方便不去实体店买 10/09 18:43
111F:推 tonychen510: 组装家具卖得便宜 但他们没完整告诉你产品的品质 10/10 02:41
112F:→ tonychen510: 我看到的大都是标榜组装容易 可以拆掉重组带着走~ 10/10 02:42
113F:→ tonychen510: "ikea的家具组装後 拆掉就很难再次组装 因锁孔坏了" 10/10 02:43
114F:→ tonychen510: 这句话是累积无数前人的经验 但并不是ikea广告诉求 10/10 02:44
115F:→ tonychen510: 我相信 若ikea愿意将这句无数前人心得明白写出来 10/10 02:45
116F:→ tonychen510: 那组装後 因无法恢复原状 所以无法退货 或要加整新费 10/10 02:46
117F:→ tonychen510: 就不会有这麽多争议 为何这麽大的企业 不愿意明白讲? 10/10 02:46
118F:→ tonychen510: 当有人愿意据理力争 应该鼓励并感谢他花时间找法依据 10/10 02:49
119F:→ tonychen510: 就算是便宜家具,也不代表经营者避重就轻产品品质就ok 10/10 02:51
120F:推 tonychen510: 我知道ikea的产品设计好看 但也知道无数评价不够耐用 10/10 02:55
121F:→ tonychen510: 我也买过单人床架 也拆过.搬迁再组装 依然装得起来 10/10 02:57
122F:→ tonychen510: 但当我想买更坚固耐用的家具时 ikea并不是我的首选 10/10 02:59
123F:→ tonychen510: 但我会做这样的取舍 是依照自己与前人心得 10/10 03:00
124F:→ tonychen510: 并不是ikea直接明白揭露它的家具容易组装後... 10/10 03:01
125F:→ tonychen510: 却在日後拆组时 很可能因为锁孔坏了无法再次组装~ 10/10 03:02
126F:→ tonychen510: 而我认为若站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立场上 10/10 03:03
127F:→ tonychen510: 这是企业应说清楚讲明白 而不仅仅用广告美化产品品质 10/10 03:04
128F:推 clarence7831: 合法退货明明就是消费者权益一堆人自以为老板帮店 10/11 09:21
129F:→ clarence7831: 企业着想 笑死 10/11 09:21
130F:嘘 javaj: 所以网路上都卖你烂东西才有利润支附退货成本 10/11 16:17
131F:→ javaj: 而且很多东西修比新的贵 10/11 16:19
132F:推 queen080228: 想必原po喜欢买到别人退回来然後组好的东西 10/11 23:05
133F:→ queen080228: 我个人是完全不喜欢也不希望收到的是人家退回来的东 10/11 23:11
134F:→ queen080228: 西就是了@-@ 10/11 23:11
135F:推 tonychen510: 关於别人退货後的东西 是厂商要负责整新说明 10/12 02:30
136F:→ tonychen510: 厂商为了规避损失而隐瞒商品现况... 10/12 02:32
137F:→ tonychen510: 该苛责的是厂商 而非主张合法退货权利的前手消费者 10/12 02:33
138F:推 faraday825: 推推 10/16 13:08
139F:推 sl: 长知识了 10/19 03:06
140F:推 polestar0505: 怎麽国外公司到台湾就变惯老板 鬼岛有鬼岛的玩法? 10/25 16:22
141F:推 j3: 比较好奇为什麽退 11/07 08:43
142F:推 kaori2121: 推推 认同原po 业者就是吃定消费者怕麻烦 百般刁难 11/14 22:37
143F:推 tiramisuer: 法律就定在那边,想要合法做生意的前提就是不得违法, 12/28 01:35
144F:→ tiramisuer: 企业用这种模糊手段去阻碍消费者权益,实在观感不佳。 12/28 01:35
145F:→ tiramisuer: 应与主观个人喜好无关,而是合不合法的客观问题。 12/28 01:35
146F:推 crazydimondz: 感谢原PO清楚的说明! 谢谢!! 01/02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