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arious (懸深)
看板Literprize
標題[討論] 關於神話不再
時間Mon Sep 12 10:14:23 2016
最近跟幾個朋友聊到文學獎,談到幾年前作家鍾怡雯以及神話不再等等引發的事件。
關於散文中敘事我是否要等同於作者我,學界也尚無一定論。但我好奇的是,根據楊邦尼
回應神話不再的文,楊邦尼的確承認毒藥中的敘事我並不是楊邦尼本人,那就回到問題核
心了。
為什麼楊邦尼要說謊?
這是在看完鍾怡雯跟楊邦尼在聯副上一來一往的言詞之後,我仍想不通的問題。
如果楊邦尼的散文觀是”敘事我要等於作者我”,那他就不會寫毒藥這篇了,或者是會把
毒藥發展成小說。所以邏輯推理下楊邦尼的散文觀,應該是”敘事我不需要等同作者我”
,那問題就浮現了,
”為什麼在電話中他要說謊?”
鍾怡雯說是因為楊知道來電用意,不想錯過大獎因而說謊。聽起來頗有道理,但我不想把
人
想成這麼市儈,可是我也想不透楊說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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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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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carious (49.159.14.246), 09/12/2016 18:12:21
1F:推 pressurepot: 我認為這是個追究不得的事情,實際上也不到「說謊」09/12 21:33
2F:→ pressurepot: 不論是不是親身經歷,HIV或同志在馬來西亞不像臺灣 09/12 21:34
3F:推 pressurepot: 硬要他已曝光誰或承認什麼來「證明」都比你文中的 09/12 21:37
4F:→ pressurepot: 「說謊」來得更不道德09/12 21:37
5F:→ pressurepot: 「以」09/12 21:37
6F:→ pressurepot: 如果要說「既然無法證明為什麼要寫這題材」09/12 21:38
7F:→ pressurepot: 那就得問問許多寫禁忌題材卻不能曝光的前輩們了09/12 21:38
8F:→ pressurepot: 事實是他這篇文章夠格得獎,那就夠了。無須多想吧。 09/12 21:39
我的意思是,他為什麼在電話中不乾脆一點說,“散文中的我不是我本人”,說出真話對
他一點壞處都沒有啊。也沒有人要他曝光誰啊,為什麼要裝成病患呢
※ 編輯: vicarious (49.159.14.246), 09/13/2016 01:43:00
※ 編輯: vicarious (49.159.14.246), 09/13/2016 01:44:01
9F:推 jojolia69: 問題如果當他是那個我,他能坦然承認嗎09/13 08:28
楊當時就承認啦,雖然那不是事實
10F:推 lasda: 跑去打那通電話是錯的 但發過度唬爛文也一樣是鳥人 都很鳥09/13 08:36
11F:→ lasda: 此外HIV患者被歧視的程度 是非資產階級根本活不下去的程度09/13 08:37
12F:→ lasda: 所以事實已死 只剩詮釋 謊言的承認(或否認)也都不再有意義09/13 08:38
13F:→ lasda: 帶原者09/13 08:40
※ 編輯: vicarious (223.140.37.120), 09/13/2016 12:32:00
14F:推 kumafuture: 為什麼作家得跟你或大眾交代真我非我?09/13 12:52
15F:推 jojolia69: 同意樓上,如此沒有什麼深刻經驗的人一旦寫出文章不就 09/13 13:26
16F:→ jojolia69: 等於說謊?文學為什麼不能純粹虛構?又不是記者的紀事報09/13 13:26
17F:→ jojolia69: 導 09/13 13:26
文學當然可以虛構啊,問題是為什麼楊不願意在當時說真話呢? 一個人不願意說真話在心
理學上一定有理由
※ 編輯: vicarious (223.140.37.120), 09/14/2016 02:48:03
18F:推 kumafuture: 這不是很簡單嘛?一時衝動結果 發現後續效應太大、反 09/14 07:53
衝動?衝動之下要偽裝成患者?
19F:→ kumafuture: 悔了、改變說法。 09/14 07:53
20F:→ kumafuture: 啊!我明白你在幹嘛了,笑。只能給口虛。 09/14 07:58
※ 編輯: vicarious (114.136.60.137), 09/14/2016 21:57:08
21F:→ iambistro: 楊邦尼何時說過他說謊....從頭到尾只有鍾怡雯指控,但09/14 22:45
22F:→ iambistro: 這指控本身到底合不合理就是大問題欸09/14 22:46
23F:→ iambistro: 楊認為「散文可以虛構」不等於承認毒藥「就是虛構」09/14 22:48
24F:→ iambistro: 那可能是要保留一個在文學與現實之間灰色空間(假使他 09/14 22:49
25F:→ iambistro: 真的是患者)因為公開直接不留模糊空間地承認是要付出09/14 22:50
26F:→ iambistro: 很大代價的,假若他真的是感染者,還去逼人家付出代價 09/14 22:51
27F:→ iambistro: 難道不會太殘忍嗎?並不是說不能質疑或指控,問題是如 09/14 22:52
楊第一次回應鍾的文你仔細讀楊有承認他並非散文中的我
※ 編輯: vicarious (114.136.60.137), 09/14/2016 22:54:14
28F:→ iambistro: 若真理解愛滋,就會知道鍾怡雯的指控真的毫無常識09/14 22:53
29F:→ iambistro: 重點不是楊是不是患者,而是去質疑這個「是不是」、且 09/14 22:54
30F:→ iambistro: .......你沒有看懂楊在回什麼 09/14 22:56
是當時主辦單位決定去電詢問,主辦的行為確有可議之處,但我好奇的是楊說謊的理由
※ 編輯: vicarious (114.136.60.137), 09/14/2016 23:07:04
31F:→ iambistro: 唉,你有沒有想過楊說謊以外的可能呢? 09/14 23:07
32F:→ iambistro: 如果,楊沒說謊,但要證明自己清白就要公開出櫃並承擔09/14 23:09
33F:→ iambistro: 歧視(可能丟工作,可能無法再入境台灣),你要怎麼選09/14 23:10
34F:→ iambistro: ? 文學某種程度上還是可以保有一個灰色地帶,但公開出 09/14 23:10
35F:→ iambistro: 櫃承認自己是患者且得詔告天下,就沒有灰色地帶,怎麼09/14 23:11
36F:→ iambistro: 辦? 我一再說並非不能指控或質疑,但如質疑至少要有基 09/14 23:13
37F:→ iambistro: 本常識,不是像鍾怡雯那樣無知,那種質疑指控根本就不 09/14 23:14
38F:→ iambistro: 成立阿。你當然可以一口咬定楊邦尼說謊,可是如果會讓09/14 23:15
39F:→ iambistro: 患者承受更多痛苦呢?重點不是不要放過,是不要錯殺 09/14 23:16
40F:→ iambistro: 再者,用常理判斷一下,A指控B說謊,若你是B,會想在報 09/14 23:31
41F:→ iambistro: 紙上回應說:「沒錯我就是說謊」嗎? 09/14 23:32
42F:→ iambistro: 會回應,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真的厚臉皮到不行,還要 09/14 23:35
43F:→ iambistro: 狡辯說謊很正當,一種是真的沒說謊但有各種顧慮又不能 09/14 23:35
44F:→ iambistro: 明講。楊當然可能是第一種,但如果楊真的是第二種呢? 09/14 23:36
可是楊的回應文就已經間接承認說謊啦
※ 編輯: vicarious (114.136.60.137), 09/15/2016 00:41:34
45F:→ kumafuture: 不用再回這一篇了啦。 這篇文章發出來的時候就是有自09/15 10:13
46F:→ kumafuture: 己想要的答案。 他就是要說對方是說話根本就帶風向吧 09/15 10:13
47F:→ kumafuture: 也不會去替別人著想的啊, 如果你認為他是說謊,那就 09/15 10:16
48F:→ kumafuture: 說吧。反正也不會有人在乎你的想法或他的想法。 做好 09/15 10:17
49F:→ kumafuture: 自己的人生就好吧,鑽牛角尖不會有任何意義。 他是怎 09/15 10:17
50F:→ kumafuture: 麼樣的人和你也沒有關係,也不會影響國家大事吧。 你09/15 10:17
51F:→ kumafuture: 這種做法已經類似追殺別人, 但對方跟你又無冤無仇 , 09/15 10:17
52F:→ kumafuture: 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 為什麼你一直在追究這件事情? 這 09/15 10:17
53F:→ kumafuture: 個反倒讓其他看完這整篇下來的人感到好奇。 09/15 10:17
就是好奇啊。我追殺什麼啊哈哈,想知道原因罷了
※ 編輯: vicarious (223.136.184.114), 09/15/2016 10:29:58
54F:→ jojolia69: 樓上都已經說了各種理由,你現在期待的不就是"對他帶 09/15 13:18
55F:→ jojolia69: 風向"這樣嗎 09/15 13:18
我帶什麼風向了?
※ 編輯: vicarious (223.136.184.114), 09/15/2016 14:34:06
56F:推 ctra: 是喔 所以你(妳)都不說謊...那麼我問妳 你午餐吃什麼 09/16 03:03
昨天吃糖醋排骨跟超炒螃蟹哦~
你邏輯不太好哦,我從沒說人不能說謊,但我想知道的是背後的原因
※ 編輯: vicarious (1.161.181.38), 09/16/2016 10:50:45
57F:→ jojolia69: 為了維持文學的純粹為了隱瞞病情...你要理由可以給你千 09/16 10:57
58F:→ jojolia69: 百種,但裡面有你要的嗎? 09/16 10:57
59F:推 xxvi: 可能的理由千千百,真正的理由只能問楊本人(我是說若他真的 09/16 14:55
60F:→ xxvi: 「說謊」時),但你又為何認為對方此時就要向你誠實以對呢? 09/16 14:56
61F:→ xxvi: 原po邏輯自己也不太好又兼間接道德追殺楊,到底有什麼事。 09/16 14:57
62F:→ ctra: 吃那麼好喔~難怪不知疾苦, 09/16 22:21
63F:→ ctra: 我也沒說人一定要說實話~只是你算老幾,,呵呵 09/16 22:22
64F:→ Auvers: 有句話說「你問了爛問題,就不要怪別人給你爛答案」 09/17 03:30
65F:→ Auvers: 先問不道德的問題,還期待別人很道德地認真作答? 09/17 03:32
66F:→ vicarious: 如果今天換成一篇寫自己跟寵物的關係的散文得獎,問作 09/19 03:02
67F:→ vicarious: 家道到底有沒有養寵物很不道德? 09/19 03:02
68F:→ aremweatyh: 匿名板素質,不意外。 09/19 09:52
69F:→ chuck158207: 問作家有沒有養寵物,那不是不道德,是不專業。 09/20 20:53
70F:→ chuck158207: 問愛滋的話,就是既不專業又不道德。 09/20 20:53
71F:→ vicarious: 其實主辦也不是問楊到底有沒有愛滋,而是問散文中的主 09/21 23:41
72F:→ vicarious: 角是不是他,這兩者差很多 09/21 23:41
73F:→ winddriver: 一、你的問題的前提是楊真的有說謊 10/01 23:44
74F:→ winddriver: 二、與其問鄉民 還不如去問他本人 10/01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