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iters (牧場裡的迷你馬)
看板Literprize
標題Re: [閒聊] 俗與純
時間Mon Nov 23 01:31:45 2009
: 回應860 篇。
既然點名我了,我就來答一答好了 (伸伸懶腰)
: 幾點質疑:首先,俗文學與純文學有沒有歷史?860 篇作者忽略,甚至抹殺的是,資
: 本主義市場與現代意義的報刊興起,才是純文學被影響、俗文學誕生的主因。也唯有關注
我抹殺了什麼啊。可不可以說,那不是想討論的範圍。
不過,俗文學誕生的主因怎麼會是某某報刊的興起?
恐怕在文字創造之前就已經有口耳相傳的歌謠藝術出現。
更多不識字的人創作了多少膾炙人口的故事、鄉野奇譚、傳說與神話。
文學怎麼會是少數人拿來休閒的娛樂?
看不懂文字的人,難道不會看戲來哈哈大笑,或是聽說書人講書嗎?
我記得在我不識字的時候,我的幼稚園老師就講了《白雪公主》的故事。
我不但背了起來,還把他沿伸為白雪王子、白雪巫婆。這是說我是舉世唯
一的天才,不識字居然也可以享受文學的樂趣?
: ?860 篇是完全超歷史的談論。
這大概是想告訴我《詩經》《古詩十九首》《射鵰英雄傳》是我
憑空杜撰的文本。
我實在無法想像這些和現代意義的報刊興起有任何關聯?
對不起啦,上面那些優秀的俗文學代表書籍都是我瞎掰的。 = =+
: 其次,我也不熟羅蘭巴特,但就我所知,愉悅當在專業的讀者有能力與文本對話,揭
: 露隱藏的意旨、發揮新義,此即有名的「可寫的文本」。這非但不宜望文生義地理解「愉
: 悅」,更請作者注意,愉悅必以能力為基礎,而決不同於「我快樂嘛!」的一廂情願。
什麼叫做羅蘭巴特的「作者已死」和「對本文的歡悅」呢?
作者已死當然不是叫作者「去死」。而是指,讀者閱讀文本的時候,他怎麼詮釋這
個文本是他自己的自由,他也可以選擇完全不用受作者影響。羅蘭巴特只是特別喜
歡這種閱讀方式罷了。
如果讀者想和作者交流,或是研究者想探究作者原意,那也是隨他高興啊。只是
這樣就不是「作者已死」的讀書方式而已。
對本文的歡悅指的是,對本文的感動,「我快樂嘛」可能只是感動的一種方式。
你看完一本小說要生氣要哭要笑要感動,甚至要扔掉,這都是個人的事啊。
因為羅蘭巴特後來有寫他認為「歡悅」一詞比「感動」來得傳神,他認為歡悅
是主動的,感動感覺起來是沒那麼主動性質。這是羅蘭巴特的主觀感受不過他
自己講啦。至少他很堅持用「本文的歡悅」這樣的用法。人家是大師我又怎麼
能竄改。
這本書叫做《寫作的零度》。如果「專業」的文學批評家或自認為有文學批評
的專業,那恐怕錯過這本書實在太可惜。再者,如果自認對他不熟,就不宜望
文生義的理解愉悅,只把他當做我快樂嘛一廂情願。
至於愉悅以能力為基礎,你想說的是什麼能力?
如果是說看得懂文本在講什麼,那我願意支持你的看法。畢竟看不懂的確是蠻重要的。
不過我還是可以聽人家講故事情節覺得一本故事很有趣。甚至很厲害的人可以把一個
無聊的故事講得很有趣。
: 您有意引用超歷史的純文學俗文學對立,究其根本,正是想將這一切歸結在寫作者自身超
我什麼時候說這兩者對立了?我只有說這兩者老早就存在而已啊......
: 時空的真心上。我只想請問您,從這一觀點出發,寫作者與研究者憑什麼進步?又為什麼
: 要進步?果真如此,是否能將所有的作品一齊打平?
我怎麼看不出來我想說想把作品打平?
至於寫作者和研究者的進步,這件事什麼時候跑進了我的討論範圍?
: 更希望您理解的是,chuck 一干人等不想爭論「純文學」如何優越,chuck 從第一篇
: 回文起,便已聲明這不是尊卑之爭,而是「如何判斷」尊卑的方法之爭;或容我說,是一
: 面倒的屠殺。(笑) 不知您是真的沒看過,或有意忽略其中關節,問題始終是有人想抹殺
: 純文學的價值,而非chuck 單方面地強調純文學何其高貴。
是啊,有人想抹殺純文學價值。所以我的結論之一不就是純文學沒有比較高貴或是更
低嗎?
: 純文學與俗文學的尊卑若是問題,我誠懇地希望它建立在具方法思維,而非像河蟹的
: 討論上。
所以我才吊書袋引用了「本文的歡悅」,甚至還舉例純文學有人在裡面罵幹。俗文學
裡面引經據典、辭張揚厲。所以沒有所謂的尊卑可言。而且不是還說各自有編輯自己
有行銷策略,這些也各自有讀者超愛嗎?
好啦。回應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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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66.211
1F:→ chitakudo:只是單純說 歡愉是因為你能識破文本的意識形態 所帶來的 11/23 01:58
2F:→ chitakudo:快樂 所以就巴特的理論 歡愉並不等於對文本的感動喔... 11/23 01:59
3F:→ chitakudo:而是指讀者如同一位作者 主動在既有文本創造新意義... 11/23 02:02
4F:→ chitakudo:這個才是為什麼巴特會爽到使用歡愉一詞的原因... 11/23 02:03
我們這樣講好了。《寫作的零度》其實有好幾個版本。有些還會附上相關的演講集。
其實c說的本文的歡悅比我描述的準確。識破文本的意識型態和自行對文本創造新意義
就是該書蠻強調的重點。
不過演講集中曾有讀者問:「本文的歡悅是不是指感動呢?」
羅:「這樣說也沒錯。不過我依然堅持本文的歡悅,因為歡悅比起感動在我看來
比較具有主動性,部啦部啦...。而這個歡悅未必一定指開心,可能還會有
各種情緒。....部啦部啦。」
我個人認為那樣講比較容易懂。所以那樣寫。不過c說的比較準確。歡迎參考。:D
※ 編輯: writers 來自: 124.8.66.211 (11/23 02:24)
5F:推 chitakudo:喔 原來你是這個意思 抱歉 :) 11/23 03:53
6F:推 mooncaffe:親愛的 在這裡看到你 好驚喜啊 ^^ 11/24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