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4mp5 (居隱)
看板Literprize
標題[情報]台大醫院院歌徵選
時間Tue Oct 20 13:40:43 2009
早上看報紙時,得知台灣最知名的醫院──臺大醫院,在徵選院歌!!
最高獎金有新台幣20萬~~嘖嘖,用幾百字賺這麼多錢,很划算
可惜我不會寫曲,只會寫歌詞,只好分享此訊息給各位嚕
記得要同時有歌詞和曲譜:
http://www.ntuh.gov.tw/activity/song.aspx
活動宗旨
期望愛好音樂創作者為臺大醫院百年的歷史注入新生命,發揮創意譜寫一首能代表本院精神和靈魂的原創歌曲,表達本院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將希望、關懷、感動與認真的精神傳遞到社會上每一個角落。
參加對象
凡是熱衷音樂創作的各界人士皆可參加。
徵件內容
參賽作品須以詞含曲的形式參加,單以歌詞或曲譜參賽,將不受理。
徵件辦法
(1) 徵件時間:自2009年10月19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 報名方式:採通訊或親自送達方式報名。(以實際送達本院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3) 收件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七號2樓 「公共事務室─院歌徵選委員會」
收
(4) 徵件限制:每一投稿者以乙首為限。
(5) 參賽者投稿確認方式:一律採電子郵件詢問及回覆,來信請E-mail至活動專用信箱
[email protected],並於郵件中註明投稿者姓名、音樂檔名及文字檔名。
(6) 洽詢電話:(02)2312-3456 分機62100、62021。
報名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臺大醫院─院歌徵選活動報名表」,依規定填妥相關資料
並連同相關文件檔案辦理報名。
參賽文件
(1) 臺大醫院院歌徵選活動報名表(含A4規格歌詞及樂譜):
1. 書面資料:乙份。
2. 電子檔案:Word格式。(除立同意書人簽章及證件影本黏貼外,其餘部分皆須繕打完
整。)
(2) 編曲之作品(單純旋律):須錄製成MP3。
(3) 配唱DEMO版(自由選擇,不列入計分):須錄製成MP3。
(4) 上述所有資料,均須依照「作品規定」格式儲存,並燒錄於同一片CD光碟。
(5) 參賽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須由所有共同創作者填寫報名表,但請推派並授權一位代
表人負責參賽聯絡事宜,同時請附上所有共同創作者簽署之授權書。例如由兩人共同創作
一首詞曲,請填寫同一張報名表,兩人皆須簽署同意書;詞曲如由不同作者創作,亦請填
寫同一張報名表,且全體創作者均須簽署同意書。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如經收件
後,發現有儲存不良、資料不齊或其他情事者,本院得通知參賽者限期補正,並以乙次為
限。未於期限內補正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
(6)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請自留檔案底稿。
作品規定
作詞:
(1) 格式規定:歌詞分兩或三段,文字檔限以報名表格之word文件格式填寫。
(2) 存檔檔名:「作品名稱_投稿者大名.doc」。
(3) 創作語言:以本國官方語言國語為原則。
作曲:
(1) 格式規定: 音域介於高音Re與低音La之間為宜。音樂檔限以mp3格式,且全曲長度以
2至3 分鐘為原則。
(2) 存檔檔名:「作品名稱_投稿者大名.mp3」
(3) 曲風走向: 輕快、有活力、能振奮人心、易懂易唱為原則,期望帶給大家希望、關
懷、感動及認真的臺大醫院精神。
其他:
(1) 歌詞文字檔請搭配五線譜或簡譜記譜,並附帶樂器伴奏譜填寫於報名表格中。
(2) 可另外提供配唱DEMO版,須另存檔案繳交,檔名為:「作品名稱_DEMO_投稿者大名
.mp3」。
評審方式與項目
(1) 分兩階段評選:
1.第一階段初審: 由本院遴聘的評審就下列評審項目初選出6件(依評審分數高低加總
,且分數至少達42分)進入決選名單以及7件佳作(另頒發佳作獎金)。
評審項目配分
1.曲調創意表現 30分
2.歌詞詮釋表現 30分,表現本活動之訴求重點為易讀易唱、充滿活力與振奮人心,並展
現「希望、關懷、感動、認真」之精神。
2.第二階段決審: 進入決選的6首歌曲,將開放由本院員工上網試聽投票,其網路票選
結果與歌韻表達、編曲伴奏同時納為第二階段評審項目。總分為第一階段分數與第二階段
分數之總和,以總分高低排定第一名、第二名及第三名各1名,其餘為佳作。前3名中,如
有總分相同之情形,則就分數相同之歌曲再行綜合評選一次;如再行綜合評選之總分仍相
同者,抽籤決定之。
評審項目配分
1.歌韻表達 10分
2.編曲伴奏 10分
3.員工網路票選 20分
(2) 評審將就全曲版本之作品評分。
(3) 參賽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4) 臺大醫院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獎 勵
(1) 獎勵名額如下:(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得獎金額超過
新台幣13,333元,須負擔15%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本國人(每年居住未達183天),
不論得獎所得之金額,須就得獎所得扣繳20%稅金)。
1. 第一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2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2. 第二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3. 第三名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3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4. 佳作1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10,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2) 以上名次或佳作名額視作品程度得以調整。
得獎公佈
(1) 預定於2010年二月於活動專區公佈決審結果。(以本院實際公告日為準)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告。
著 作 權
(1) 參賽者須遵守我國著作權法及其餘相關之法律規範,不得有任何侵害第三
人權利的行為,如有以下情事,經檢舉查證屬實,參賽者除應自行負擔法律責任外,於尚
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臺大醫院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臺大醫院亦
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並得依序遞補得獎者,參賽者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臺大醫院如因此受名譽或其他損害者,參賽者並應就臺大醫院因此所受損害負全部賠償責
任
1. 參賽作品係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
2. 參賽作品曾參加任何比賽並獲獎。
3. 參賽作品曾以任何形式出版或公開發表。
4. 參賽者以偽造之個人資料報名參加,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
照號碼或居留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
(2) 參賽者一經投稿時,即視參賽者均已同意並向臺大醫院保證其參賽作品均符合我國著
作權法及其餘法令相關規定,該參賽作品並無侵害第三人權利。
(3)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且擁有作品著作權,如為共同創作者,須由所有共同創作者填寫報
名表,並於報名表內之同意書欄簽章。
(4) 凡經評定為第一名、第二名或第三名之得獎作品,得獎人同意將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全部讓與臺大醫院,並同意對臺大醫院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同時臺大醫院保有作品修改
權,得視需要提出修改意見,得獎人應予配合不得異議。
(5) 臺大醫院有權將第一名、第二名及第三名之得獎作品,不限時間、地點、次數,製作
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不得向臺大醫院為任何請求或主張
。
(6) 第一名、第二名及第三名得獎作品之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
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臺大醫院之書面同意。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分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臺大醫院院歌徵選活動」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2) 參賽作品可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
(3) 參賽作品之表演者不限於創作者本人。
(4)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5) 臺大醫院保留變更徵選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本辦法未盡事宜得由本院隨時增補,並
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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