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wwang (void)
看板Literprize
標題[轉錄][活動] 2008林園文學獎徵文比賽(4/16止)
時間Sun Mar 30 19:33:23 2008
※ [本文轉錄自 NewActivity 看板]
作者: WSY1985 (半分の) 看板: NewActivity
標題: [活動] 【我們的故事-2008林園文學獎徵文比賽辦法】
時間: Sun Mar 30 11:06:44 2008
【我們的故事-2008林園文學獎徵文比賽辦法】
壹、 徵文主旨:
在幅員廣大的臺北縣裡,分立著板橋林本源園邸、淡水紅毛城、新莊廣福宮與滬尾砲臺等
眾多文化資產與歷史建物。這些歷經人事變遷的城臺樓宇,為現代都會區另闢出一片擁有
奇幻氛圍的世外桃源,不論是充滿古典之美的林本源園邸,還是瀰漫著異國情調的紅毛城
,處處皆散落著來來去去過客的回憶和點滴。晨訪莊嚴古寺禮佛沉潛的崇敬、午后漫步花
園偶遇有緣人的美妙、肩扛腳架走入古城探尋美麗的感動……,現在我們徵求這些由漫長
時間與古老空間所堆砌而成的深刻體驗,為臺北縣渲染上不同的色彩與風情。歡迎你來北
縣說故事!
貳、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文化局
參、承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文化局林本源園邸
肆、協辦單位:幼獅文藝
伍、參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
陸、徵文題目、字數:
以「我們的故事」為發想主題,題目自訂,內容需與臺北縣境內文化資產與歷史建物相關
。徵文文體限定小品文,字數以1,000至2,000字為限。
柒、評選:
1. 由承辦單位邀請資深作家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得獎名單於97年5月10日公佈於林本源
園邸網站
http://www.linfamily.tpc.gov.tw/。
2. 於林本源園邸內舉辦頒獎典禮,舉行日期另行通知。
3. 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4. 得獎作品將擇優刊登於《幼獅文藝》雜誌,並出版2008林園文學獎得獎專刊。
捌、獎勵方法:
首獎一名:獎金30,000元,獎狀一幀
貳獎一名:獎金20,000元,獎狀一幀
參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狀一幀
佳作十五名:獎金2,000元,獎狀一幀。
玖、參加方式:
請完成網路作業與郵寄作業兩道手續:
1. 網路作業:請先上林本源園邸網站
http://www.linfamily.tpc.gov.tw/(最新消息-活
動訊息)下載報名表,詳細填寫後,連同作品打字Word檔一併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2. 郵寄作業:網路報名三日內,列印參賽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乙式六份,掛號郵寄或
親送至林本源園邸(臺北縣板橋市西門街9號),參賽稿件上不得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
任何記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文比賽」。承辦單位收到報名表及作品後,會以電子
郵件回覆,如寄送郵件一星期後,仍未收到電子郵件回覆者,請洽詢電話(02)29653061
轉14。
拾、收件、截止日期:
九十七年三月一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十六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拾壹、注意事項:
1. 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發表過之作品。參賽作品請盡量以A4紙張電腦直式橫打,
word14號新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以稿紙書寫者,請以稿紙騰錄清楚。所有得獎者皆
須於公佈名單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事宜。(如不願提供電子檔者,承
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3.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
主辦單位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2) 作品曾公開發表者。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4. 作品出版: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且不另支酬勞,徵文專輯出版後致贈
得獎者5冊。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
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5. 主題內容需與臺北縣境內文化資產與歷史建物相關,徵文範圍詳如林本源園邸網站徵
文比賽訊息之附件,若作品字數、格式與內容不符規定者,則不予評選。
6.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拾貳、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後將於林本源園邸網站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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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wwang:借轉文學獎板喔 謝謝~ 03/30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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