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wwang (void)
看板Literprize
标题[转录][活动] 2008林园文学奖徵文比赛(4/16止)
时间Sun Mar 30 19:33:23 2008
※ [本文转录自 NewActivity 看板]
作者: WSY1985 (半分の) 看板: NewActivity
标题: [活动] 【我们的故事-2008林园文学奖徵文比赛办法】
时间: Sun Mar 30 11:06:44 2008
【我们的故事-2008林园文学奖徵文比赛办法】
壹、 徵文主旨:
在幅员广大的台北县里,分立着板桥林本源园邸、淡水红毛城、新庄广福宫与沪尾炮台等
众多文化资产与历史建物。这些历经人事变迁的城台楼宇,为现代都会区另辟出一片拥有
奇幻氛围的世外桃源,不论是充满古典之美的林本源园邸,还是弥漫着异国情调的红毛城
,处处皆散落着来来去去过客的回忆和点滴。晨访庄严古寺礼佛沉潜的崇敬、午后漫步花
园偶遇有缘人的美妙、肩扛脚架走入古城探寻美丽的感动……,现在我们徵求这些由漫长
时间与古老空间所堆砌而成的深刻体验,为台北县渲染上不同的色彩与风情。欢迎你来北
县说故事!
贰、主办单位:台北县政府文化局
参、承办单位:台北县政府文化局林本源园邸
肆、协办单位:幼狮文艺
伍、参赛资格:凡中华民国国民皆可报名参加
陆、徵文题目、字数:
以「我们的故事」为发想主题,题目自订,内容需与台北县境内文化资产与历史建物相关
。徵文文体限定小品文,字数以1,000至2,000字为限。
柒、评选:
1. 由承办单位邀请资深作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选,得奖名单於97年5月10日公布於林本源
园邸网站
http://www.linfamily.tpc.gov.tw/。
2. 於林本源园邸内举办颁奖典礼,举行日期另行通知。
3. 若评审认为作品未达水准,得决议奖项从缺或酌减录取名额。
4. 得奖作品将择优刊登於《幼狮文艺》杂志,并出版2008林园文学奖得奖专刊。
捌、奖励方法:
首奖一名:奖金30,000元,奖状一帧
贰奖一名:奖金20,000元,奖状一帧
参奖一名:奖金10,000元,奖状一帧
佳作十五名:奖金2,000元,奖状一帧。
玖、参加方式:
请完成网路作业与邮寄作业两道手续:
1. 网路作业:请先上林本源园邸网站
http://www.linfamily.tpc.gov.tw/(最新消息-活
动讯息)下载报名表,详细填写後,连同作品打字Word档一并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2. 邮寄作业:网路报名三日内,列印参赛报名表一份,连同作品乙式六份,挂号邮寄或
亲送至林本源园邸(台北县板桥市西门街9号),参赛稿件上不得书写或印有作者姓名及
任何记号,并於信封上注明「参加徵文比赛」。承办单位收到报名表及作品後,会以电子
邮件回覆,如寄送邮件一星期後,仍未收到电子邮件回覆者,请洽询电话(02)29653061
转14。
拾、收件、截止日期:
九十七年三月一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十六日止(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拾壹、注意事项:
1. 须以中文撰写,且为未发表过之作品。参赛作品请尽量以A4纸张电脑直式横打,
word14号新细明体,左边装订送件;如以稿纸书写者,请以稿纸腾录清楚。所有得奖者皆
须於公布名单後一周内提供作品电子档,以利後续出版事宜。(如不愿提供电子档者,承
办单位有权撤销其得奖资格)
2. 参赛作品及资料请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3. 参赛作品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其参赛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状,
主办单位并保有法律追诉权:
(1) 抄袭、翻译他人作品或冒名顶替参赛者。
(2) 作品曾公开发表者。
(3) 作品曾参赛并获奖者。
4. 作品出版:承办单位拥有得奖作品之出版权利,且不另支酬劳,徵文专辑出版後致赠
得奖者5册。承办单位并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广(如数位化、公布上网、有声出版、书报杂
志等形式)、保存及转载授权之权利,参赛者不得异议。
5. 主题内容需与台北县境内文化资产与历史建物相关,徵文范围详如林本源园邸网站徵
文比赛讯息之附件,若作品字数、格式与内容不符规定者,则不予评选。
6. 凡送件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徵选简章,对评审会之决议亦不得异议。
拾贰、本活动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修正後将於林本源园邸网站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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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wwang:借转文学奖板喔 谢谢~ 03/30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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