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iker (gon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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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取消本屆時報文學獎 新詩首獎獲獎資格
時間Sat Nov 10 10:59:39 2007
中國時報 2007.11.10
文字雷同難免,但不要硬拗
王乾任
近日,連爆兩起「抄襲」事件,一則是暢銷作家吳
淡如新書中〈運匠的管理哲學〉一文,被指控抄襲明日報
新聞台「蔡祐吉.網路主播台」;另一則是第三十屆時報
文學獎新詩首獎作品〈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磊兒)被網友踢爆,質疑該詩抄襲二年前的劉挺哲發表
於自家部落格「菌落病歷」的詩作〈Dear Howard〉。
網路崛起,web2.0當紅,人人都能上網發表「創作
」,過去被鎖在抽屜裡的作品,現在全都可以自由上網發
表,因而文章數量呈爆炸性成長。而對於這兩起抄襲事件
不約而同恰巧都都是平面印刷出版被指控抄襲網路創作,
其雷同性背後隱約指出網路世代的「原創性作品」的認定
,遠比過往更難。
從文章發表目的來說,吳淡如的新書,是以「散文
」筆法,撰寫面向大眾的「創作」;磊兒得獎作品,則是
「新詩」創作,是面向文學獎評審公評的「創作」。雖然
兩者皆為「創作」,但由於創作動機、目的不同,檢驗「
抄襲」的標準其實也就有所不同。
對於文學獎來說,重視的是「創作」的美學、藝術
價值,因此,評審標準是作品的原創性、文學性,對於是
否為「抄襲」,要求標準較為嚴格,非但文章創作手法不
得出現雷同現象,甚至連用字遣詞,都該有其在「文學史
(問題意識)」中獨一無二的原創才行。因此,無論磊兒
今天的作品是抄襲或千萬分之一的美麗誤會,都應該被取
消文學獎首獎資格。
至於吳淡如,身為每天必須有文稿見報的「散文」
專欄作家,其「創作」必然由大量的閱讀、參考演變而來
。像早期柏楊撰寫專欄時,經常拿起報紙新聞就抄上一大
段,由此開場;另外,素有香江四公子之一美譽的蔡瀾,
他常在文稿中自嘲,自己的文章都是抄來的,也歡迎大家
拿去抄。專欄作家的「散文」寫作量大,不可能不參考資
料,就過往專欄作家自陳的創作經驗來看,的確不太可能
一直維持創作者獨特的語法結構,或多或少參考/引用/
抄襲生活世界的語言。
某種程度上來說,網路嚴然成為新式「自動書寫」
系統,千萬分之一的美麗誤會,在網路世界高速蓬勃的今
天,未必不可能。太多的轉寄信、部落格,漫天鋪地的資
訊朝我們湧入,讀過什麼,沒有人能說的清楚。再加上人
的記憶本來就不可靠,會自行修補、連結、建構成我們所
能夠接受的樣子,因此,無意識的「引用」,並非全然不
可能。
然而,我想這兩則新聞後續之所以引發閱聽人負面
觀感,莫過於被指控抄襲者的回應事件的態度,違背社會
觀感,違反社會期待。
例如,被指控創作者皆堅決否認自己有抄襲(這是
人之常情,也的確不無可能)。然而,當被指控者反而回
頭質疑被抄襲者意圖不良──吳淡如宣稱蔡祐吉炒新聞;
磊兒則是推翻自己先前「千萬分之一美麗誤會」的說法,
並反指劉挺哲竄改文章發表時間,在時報文學獎取消其得
獎資格後還要上告法院。對於自己無法率先以科學證據澄
清自己有抄襲之嫌,反而要求對方應該舉證說明自己的清
白,對己採「無罪推定」,對人卻是「有罪推定」,讓人
無所適從。
其實,天下文章一大抄,是作者過往閱讀、思考、
創作生命的總和累積沉甸的結晶,一定有前人作品的影子
,如此而已。創作者唯一能做的,便是儘可能的發展出屬
於自己獨特風格的書寫手法,避免「千萬分之一美麗誤會
」發生的機率。(作者為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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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irl18:很認同這篇耶~兩人的處理方式都很咄咄逼人... 11/10 12:09
2F:推 yclou:不過〈Dear Howard〉的作者是「劉哲廷」就是了 :P 11/10 15:36
3F:推 dino2:推一下這篇,跟我的想法很像...... 11/10 20:55
4F:→ dino2:不過當然也有可能是我的想法跟他的很像...... 11/10 21:01
5F:→ alonedancing:推這篇!!!反咬人實在是... 11/1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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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kaplan:越來越撲朔迷離了 11/16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