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ttoncandyl (加油...)
看板Literprize
標題Re: [問題] 關於發表的定義
時間Sat Sep 30 13:13:19 2006
跟朋友討論過後
我的看法是
這種規定其實不符合時代的變遷
大概也是陳因下來的規定
我個人是覺得
如果是個人性質的網頁
平常觀賞人次也不是很鉅量的話
應該不能解為已發表
而如果是公眾網站
或平常有鉅量人次的網站的話
就可以算是達到已發表的程度了
當然這只是個人意見而已
依照文義解釋"個人部落格"當然也在網頁的涵射範圍之中
我覺得原po的投稿應該還是沒問題的
畢竟真的去執行這條規定的可能性很低
原po擔心的話就先把文章從網頁上拿下來吧!
又或許這個問題應該要請教一下一些網路作家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