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ttoncandyl (加油...)
看板Literprize
标题Re: [问题] 关於发表的定义
时间Sat Sep 30 13:13:19 2006
跟朋友讨论过後
我的看法是
这种规定其实不符合时代的变迁
大概也是陈因下来的规定
我个人是觉得
如果是个人性质的网页
平常观赏人次也不是很钜量的话
应该不能解为已发表
而如果是公众网站
或平常有钜量人次的网站的话
就可以算是达到已发表的程度了
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而已
依照文义解释"个人部落格"当然也在网页的涵射范围之中
我觉得原po的投稿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毕竟真的去执行这条规定的可能性很低
原po担心的话就先把文章从网页上拿下来吧!
又或许这个问题应该要请教一下一些网路作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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