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l135 (洪爺)
看板LitService
標題[申訴] 對 poem 看板之 g6m3kimo 提起申訴
時間Fri Apr 18 18:43:28 2014
英文板名:poem
申訴人:bll135
被申訴人(板主):g6m3kimo
事件發生日(被處分日期):4/17
最後與板主溝通之日:4/18凌晨
申訴事由:
1. g6m3kimo 板主沒有依照板規行事,全然迴避申訴內容,損害了我的權益。
另外,原違規者 otapa 於違規公告水桶一週後,當天晚上又進行連續發
文,造成了第二次的水桶。本人在此質疑板主的水桶公告是假判決。
(附件一:板規及板主公告)
2. g6m3kimo 板主在明知我的個人資料及隱私被公開於 poem 看板上時並未
採取任何積極作為,僅在其中一篇推文要求違規者刪除個人資料後,就毫
無其他保護我個資的動作,任由文章被放在看板上一整天。直到我刪除了
自己的文章,並且向 lifedoctor 板主提出檢舉後,有我個人姓名的文章
才被刪除,另外一篇則仍然在該看板上。
(時間點問題,可參閱檢舉信件和相關公告的處理時間)
我主張由於違規者的文章與推文都有針對性,可以明確指涉我個人並透露
更多資訊,因此不該只選其中一篇明確指出姓名者開刀。
(附件二:違規文章)
3. poem 看板有兩位板主,我當天對 g6m3kimo 的不做為感到不滿,遂向
lifedoctor 板主提出申訴。 lifedoctor 板主有提及該板判決是兩板主
商議制,我與 lifedoctor 板主已就案件內容進行溝通,他已承認審理
過程中可能因板規不完善處而有令我權益受損的地方,並建議我來此申訴。
(附件三:檢舉內容與往來信件)
4. 我的主訴求為:
1)我檢舉的 otapa 違規事項沒有被處理,但另一位板主表示這已經處理完了,
從公告內容和板規內容,我認為 g6m3kimo 板主有吃案嫌疑。
2)g6m3kimo 板主在 otapa 很明顯違反板規的情況下沒有以公權力保護受害人(我)
而是用推文提醒的方式意圖私了。同時對其他幾篇文章中對我個人攻擊和暴
露個資的情形,在檢舉前也沒有任何動作。我認為 g6m3kimo 板主遇事不以
板規為處理依據是失職,也有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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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198.4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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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l135 (60.198.41.165), 04/18/2014 19:05:38
1F:→ snowtoya:我看不出來你的附件跟申訴主文有何關聯,是否說明一下? 04/18 19:47
2F:→ bll135:附件三的第一封信,是我寄給 lifedoctor 板主,向他檢舉該 04/18 19:51
3F:→ bll135:位 otapa 違反了板規七和板規三,暴露了我的個資等情事。 04/18 19:51
4F:→ bll135:附件二全部是 otapa 暴露我個資的犯案證據。包括學校姓名等 04/18 19:52
5F:→ bll135:附件一是相關法條、公告引用,在我檢舉後 g6m3kimo板主才刪 04/18 19:53
6F:→ bll135:去指稱名字的文章,但並未因此而對 otapa 進行處分。 04/18 19:53
7F:→ bll135:(他的「第二次警告」公告引述證據和法條與我的申訴無關) 04/18 19:54
※ 編輯: bll135 (60.198.41.165), 04/18/2014 19:56:01
8F:→ bll135:我重新整理一下本文,不好意思。 04/18 19:57
請參照第四點,這是我的主訴求。不好意思說得不夠明朗。
※ 編輯: bll135 (60.198.41.165), 04/18/2014 20:01:45
※ 編輯: bll135 (60.198.41.165), 04/18/2014 20:03:23
9F:→ snowtoya:煩請板主前來說明,謝謝 04/19 14:54
10F:→ snowtoya:本案我已有定論了,不過這星期比較忙,加上板主已請辭, 04/23 11:39
11F:→ snowtoya:似乎判決之急迫性,故判決會再晚幾天出來 04/23 11:40
12F:→ snowtoya: ^無 04/23 11:43
13F:→ bll135:好的,辛苦小組長。 04/23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