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gen (心裡的彩虹)
看板Lions
標題Re: [民生報] 觸身球事件》大橋穰 向馮勝賢道歉
時間Sat Sep 23 10:23:02 2006
沒有任何一個領域是法外之地,
運動場上、棒球場上也不例外..
這件事會不會構成犯罪倒是其次,
但只以「球場上的事,球場上解決」作為合理化的理由是不夠的...
球場上或許可以容許一顆 130~140 的快速球或是傷害更輕微的觸身球,
但是難道用150的快速球丟向頭也算是大家都容許的「棒球事」?
我也相信林岳平不是故意丟向二馬頭部的,
但是150是怎樣?都要故意觸身球了,還用這樣的球速?
這樣的球速丟到身體任何部位,都會造成無法預期的傷害,不是嗎?
而林岳平... 就算不能控制丟重的部位,難道無法控制球速?
球場上除了明文的規則外,當然還有許多不成文的規則,
不成文的規則當然有很多模糊的空間,
但是什麼算是可以棒球場解決的棒球事還是有跡可尋的
大家萌心自問,即便是你認為挨一下故意觸身球是合理的..
難道你願意忍受被150快速球的故意觸身球砸到?
當大家都不願意的時候,那就不算是棒球事了...
※ 引述《loh (loh)》之銘言:
: 【記者方正東/報導】
: 針對上周六獅象戰發生衝突事件,昨天統一獅日籍總教練大橋穰表示:「對於林岳平
: 對馮勝賢投出頭部近身球那一球,我願意向馮勝賢致歉。」
: 上周六獅象在台南對戰,八局上林岳平先對馮勝賢投出頭部近身球、接著又投出觸身球,
: 引發兩隊球員在場中對峙、拉扯,昨天馮勝賢發表聲明,說明擬對獅隊日籍教練提告的
: 理由,針對此,獅隊領隊林增祥暫不願回應,據了解,下周二獅隊將召開記者會,一併
: 對外說個明白。
: 據了解,不少獅迷向獅隊球團反應,日前在新莊進行的獅象戰,獅隊曾在9:1大幅領先
: 的情形下遭象隊逆轉,因此上周六的比賽,雖然獅隊也取得大幅領先,但為了避免再度
: 被逆轉,吳佳榮繼續積極搶攻、盜二壘,是可以理解的事;況且,蕭任汶也對陽森投出
: 觸身球,難道陽森也要提告,球迷認為球場上的事,還是應該在球場上解決。
: 【2006/09/23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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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252.1
1F:推 EZO:我也不願意被130的速球砸啊.. 59.105.40.177 09/23 10:26
這是建立在球場上某種程度容許故意觸身球的前提下
你不是職棒球員,你不願意被130砸是當然的
但是如果像你們說的,球場上的故意觸身球是容許的
那對於不會造成不可預期傷害的觸身球,
就變成職棒球員必須容忍的傷害了...
2F:噓 allen2109:怪大餅丟太快就對了...... 218.172.248.49 09/23 10:26
3F:噓 jokemaster:我也不願意被130的速球砸啊.. 59.113.23.138 09/23 10:28
4F:噓 applejone:喔,那表示以後要砸人,就丟個50公里的球 140.127.70.154 09/23 10:27
將心比心的話,二馬屁股都讓出來給K了 丟個小拋球又何妨..
5F:噓 winbond:歹勢..大餅的直球150起跳 XD 61.217.230.209 09/23 10:31
一個從小打球到大的球員,會只能投150才有鬼..
6F:噓 aalittle:結果丟到頭了嗎? 220.132.65.32 09/23 10:32
沒有,所以不會構成犯罪,二馬如果告也是告辛酸的..
但不代表這樣的危險行為是容許的,
否則也不會有頭部近身球會被驅逐出場的不成文規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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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8.252.1
7F:推 EZO:我也不願意被130的速球砸啊.. 59.105.40.177 09/23 10:26
8F:噓 allen2109:怪大餅丟太快就對了...... 218.172.248.49 09/2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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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lookers:清新優質好國民218.167.173.122 09/23 10:35
14F:噓 gdgy:那就定一個標準出來嘛 中職獨步全球的規定140.113.194.200 09/23 10:35
都說這像規則,
只可能是棒球場上的「不成文規則」嘛..
只可能由職棒球員之間的共識、默契去形成的..
簡單來說,
你去問問獅隊的球員願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就知道了
台灣的球員很可憐,受傷了根本很少有完全修養的機會,
對於各種不可預期傷害程度的故意傷害行為,
本來就應該受到比美日職棒更嚴格一點的控制..
15F:噓 mismrblue:..... 210.64.152.248 09/23 10:39
※ 編輯: Regen 來自: 61.58.252.1 (09/23 10:40)
16F:噓 nugundam:真怪,人家沒辦法丟13X的也錯了嗎? 61.64.182.76 09/23 10:39
17F:推 EZO:我也不願意被130的速球砸啊.. 59.105.40.177 09/23 10:26
這是建立在球場上某種程度容許故意觸身球的前提下
你不是職棒球員,你不願意被130砸是當然的
但是如果像你們說的,球場上的故意觸身球是容許的
那對於不會造成不可預期傷害的觸身球,
就變成職棒球員必須容忍的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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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心比心的話,二馬屁股都讓出來給K了 丟個小拋球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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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從小打球到大的球員,會只能投150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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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所以不會構成犯罪,二馬如果告也是告辛酸的..
但不代表這樣的危險行為是容許的,
否則也不會有頭部近身球會被驅逐出場的不成文規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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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推 EZO:我也不願意被130的速球砸啊.. 59.105.40.177 09/2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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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F:噓 aalittle:結果丟到頭了嗎? 220.132.65.32 09/23 10:32
29F:→ lookers:清新優質好國民218.167.173.122 09/23 10:35
30F:噓 gdgy:那就定一個標準出來嘛 中職獨步全球的規定140.113.194.200 09/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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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F:噓 nugundam:真怪,人家沒辦法丟13X的也錯了嗎? 61.64.182.76 09/23 10:39
33F:噓 winbond:不被容許不就是驅逐出場..提告?? 笑話~ 61.217.230.209 09/23 10:41
34F:噓 lin1988825:是"捫"心自問 = = 220.139.87.30 09/23 10:42
※ 編輯: Regen 來自: 61.58.252.1 (09/23 10:45)
35F:推 Regen:感謝訂正錯別字 此外 二馬也沒真的告啊.. 61.58.252.1 09/23 10:45
36F:→ Regen:反正也告不成啊.. 抗議辛酸的而已.. 61.58.252.1 09/23 10:46
37F:噓 Kiwikao:那陽森勒 先動手的不要說話了 140.112.251.7 09/23 10:59
38F:噓 cocota:那陽森就應該活該被丟嗎?陽森有願意嗎?140.136.146.123 09/23 11:01
我可沒說陽森就活該被丟..
如果楊森今天面對的是同樣一顆150的故意觸身球,
該譴責的是故意、超過球員所能容忍程度的傷害行為..
39F:噓 surveyorK:這就是兄弟精神啊 61.57.102.225 09/23 11:02
40F:噓 damselfish:球速不是重點吧..218.166.103.132 09/23 11:02
球速當然是重點..
不同的球速對球員的危險性本來就是不一樣..
41F:噓 cocota:今天不是這種隨隨便便丟個大絕招說:你願意140.136.146.123 09/23 11:04
42F:→ cocota:被丟嗎?..這種就可了事的140.136.146.123 09/23 11:04
43F:→ cocota:先動手的自己問問看是誰理虧..140.136.146.123 09/23 11:04
44F:噓 winbond:受傷很少有修養機會關觸身球屁事 = = 61.216.151.184 09/23 11:07
當然有關係..
增加球員面對不必要的風險,
增加球員受到不必要的傷害的機會,
又沒有太多事後調養傷勢的時間
除了一方面改善制度給球員事後治療運動傷害的機會
另一方面事前禁止一些「不必要」「故意」「超過容許風險」的傷害行為
自然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45F:噓 damselfish:先丟人的球速慢就可以?218.166.103.132 09/23 11:07
故意觸身球不是你們認為球員應該要容忍的事嗎?
我的論點都只是在:
「就算是故意觸身球被容忍,也該有個限度的...」
理解這個論點會很難嗎?
46F:→ winbond:是球團的問題好嗎 61.216.151.184 09/23 11:07
47F:噓 andy80209:就是有人愛玩球速問題..老梗+廢文220.142.196.195 09/23 11:09
球速跟威脅的身體部位本來就是發生爭議的重點
挨一顆一百一十左右的球,可以嘻嘻哈哈的笑笑
挨一顆一百三十的球,即使受傷了,
也還可以忍耐說這是棒球場上的秀,這是不成文的規則
當球速快到一百四十 一百五十 打到任何身體部位,
受傷的機率遠大於一百二十、一百三十的球
只要被砸中 十之八九面對的都是受傷、球季的中斷等等不確定的風險..
棒球當然有風險 但球員願意上場打球,
也是因為大家有默契,互相約定在一定的範圍底下承擔必要的風險
但任何一個球員都沒有義務去承擔超過容許、默契的風險..
我不覺得這個是在好笑的事情..
任何一個球員面對這種風險都不是開玩笑的事...
48F:噓 nnoommoo:先需再說 護航文 61.223.96.153 09/23 11:09
49F:噓 cocota:今天要是對方跟大餅一樣150起跳..我就不相140.136.146.123 09/23 11:10
50F:→ cocota:信他會用50的小拋球來丟陽森...140.136.146.123 09/23 11:10
51F:噓 WFH:將心比心耶,果真清新,深得_昌神真傳唷140.119.144.117 09/23 11:10
52F:噓 fosil:整件事就是馮勝賢在吵新聞而已..想紅.. 219.68.58.66 09/23 11:12
53F:噓 Famished:你應該重修邏輯。 203.67.20.11 09/23 11:13
54F:噓 WFH:黃隊的只能丟到130也真是辛苦了,繼續保持唷140.119.144.117 09/23 11:12
今天黃隊沒有人投到150
但不代表獅隊改天不會面對到150up的投手
讓球員面對這種不必要的風險,
竟然還有人護航,
真不知道你們的良心何在..
如果是陽森得去面對這種不必要、超過容忍程度的故意危險行為..
我也會同樣的生氣...
簡單來說好了
在拳擊場上,你一拳我一拳的互毆,
難道就容許用任何方式,攻擊對手的任何身體部位?
那可不是「拳擊事,拳擊場上了」一句話可以解決的
任何運動場上同意傷害的行為,也都是有限度的..
※ 編輯: Regen 來自: 61.58.252.1 (09/23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