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nxian (WildDagger)
看板LightNovel
標題Re: [情報] 尖端第三屆浮文字新人獎初選名單
時間Thu Jan 28 00:36:28 2010
※ 引述《BIGP (ツンデレ大好!)》之銘言:
: ※ 引述《yugiyo (11010110)》之銘言:
: : 我也是落選人之一。
: : 我看了一下十五位候選者(其實只點了票數比較高的幾位啦……)
: 看了三篇 居然都是從高中校園開始的
: 再加上一些魔法學園的 看來大家都喜歡寫校園延伸........
應該說是比較好發揮吧
雖然我這次寫貝武夫,但是我卻改成一個很像MACROSS FRONTIER的故事(大噓)
不過這次感覺比較是評審選的都是這樣延伸出去的,只有一兩個是例外。
: : 我很不要臉的說一句:我還是比較喜歡我的故事!
: 這很正常 自己的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
: : 不過為什麼我會落選呢?我自己想了幾個可能的原因:
: : 一、我根本不適合寫小說。
: : (這是我第一次執筆。千葉傳奇:第一次、見笑囉!)
: 沒看過沒辦法下定論 ╮( ̄▽ ̄)╭
: : 二、我的句子或故事讓人看不懂,或是不想看。這又可以分幾個小項:
: : 1:節奏太快,因為一直想擠在一萬字內,所以敘述太少,讓對話進行劇情。
: : 雖然最後我還是寫了兩萬五千個字……0rz
: : 2:句子自己念起來很順,別人不一定念的很順……0rz
: : 3:重複的字詞太多,讓人讀到很煩……0rz
: : 4:成語用錯……0rz
: : 5:自己覺得好笑的梗,別人覺得很冷!
: : (以上五項我不知中了幾項?)
: 其實除了4.5之外 其他都可以發展成文筆特色
: 只是看你要怎樣突顯出這種寫作風格
: : 三、路線錯了。因為我一開始就是表明我的故事是黑的!
: : 一個從小在一起的青梅竹馬與她的父親,
: : 其實是想暗算主角!最後可能還會殺了主角!
: : 而且我第一章就讓大火燒了主角的一個親人。
: : (其實結局不會黑啦!我可是海賊王迷呀!熱血才是王道!
: : 而且我後面還有傲驕、腹黑跟主角一起組後宮呀……
: : 我是想從親情和愛情兩方面來探討前世今生因果論)
: 其實我是蠻好奇評審的尺度啦
: 畢竟說穿了 這些文章是要拿來出書賣的
: 所以要嘛就是寫的內容符合大眾所想吃的胃口
: 或者是你的文筆很特別可以炒作 ex.罌籠葬
: 這或許就會延伸到電影月經討論
: 到底是該拍八辣片的海角七號
: 還是該拍自己想拍的賽德克.巴萊
: 所以 如果是要參加這種比賽
: 故事內容與文筆就要符合評審或是大眾的期待
: 而不是寫"你"認為好的作品
: 因為是評審和大眾在評論你的作品 不是"你"
: 有人舉乙一這例子
: 我是認為台灣的評審或是編輯沒這種腦子或是膽識會欣賞乙一的稿子
喔,對了,雖然之前曾經有人為這點和我吵過
不過我自己看完試閱版後
我相信,如果我是評審的話,有一半左右稿我會直接扔到垃圾桶連仔細看都不看的。
Why?很簡單,你標點符號都沒搞好啊!
喂喂,那個變身騎士,我先不跟你說裡面內容問題,你先注意一下你刪節號怎麼弄的?
刪節號是用兩個「…」號,不是只有一個!多半作品都犯了這個錯誤。
書靈妹的作者啊,破折號「─」只要用兩個就好了!不需要一直強調然後加到三個。
還有我最不能容忍的,「~~~」......這是什麼鬼標點符號?
根本就沒這種標點符號!就算網路上很常用,除非你要照實寫出網路對話內容是什麼,
否則寫小說不要用這種符號!
我真懷疑這些標點符號沒弄好的人國中國文課都在睡覺是不是?
如果我是評審,看到這種符號絕對是內容連看都不會稍微看一下就直接扔到垃圾桶中了。
(學系病發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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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59.16
1F:推 ellinath:討厭在小說中出現~~~+1 網路對話可以 文學上用很囧 01/28 00:37
2F:→ mariandtmac:戰標點符號就讓我想到MARVEL板和台論 (笑 01/28 00:38
3F:推 featherfish:雖然我也不喜歡大量出現,不過微妙的是中文原本沒有標 01/28 00:40
4F:推 enfis:我只能說標點符號的用法這部分真的就沒有什麼一定... 01/28 00:40
5F:→ featherfish:點符號呢XD.... 01/28 00:40
其實是有標點符號的。
不過在教育部沒有明定之前,標點符號是沒有定數的。
但是,尖端是要在台灣出版。
就算有政治問題、就算有人認為教育部太不可靠
教育部怎麼規定標點符號,就應該要這樣。
網路不算是個正式的地方,所以出現那個符號也還好
但是如果是小說的話,標點符號的正確性就很必要了。
畢竟那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是正式文書了。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0:42)
6F:推 mariandtmac:輕小的表現手法用~我覺得OK 感覺只是語氣的延伸 01/28 00:40
7F:→ mariandtmac:至於刪節號跟破折號 那就沒話說了 01/28 00:41
8F:推 watanabekun:想起高中校內論述投稿得第三名(一二名從缺)得到的建議 01/28 00:42
9F:→ watanabekun:「內容不錯,可惜格式沒有參考一般的學術論述。」 01/28 00:42
10F:推 sudekoma:呃~只用一個我是覺得不礙事,非~得~要~~~~這樣強調語氣 01/28 00:43
11F:→ sudekoma:的話,看了就有點頭痛了~~~~~ 01/28 00:43
12F:→ watanabekun:原PO這種想法不會有點矯枉過正啊... ? 01/28 00:44
13F:→ watanabekun:如果都照規定來,那同理很多造語不是也不該用了? 01/28 00:45
14F:→ watanabekun:這樣還叫哪門子自由創作。 01/28 00:45
15F:推 F23ko:要戰標點符號了嗎? = =||| 01/28 00:48
16F:推 sarie:內容不論,看到"~"感覺是在看網誌日記...不喜歡這符號出現在 01/28 00:53
17F:→ sarie:小說中... 01/28 00:54
18F:推 ssarc:不喜歡但不代表他是錯的或不能用,不看內容卻只在意這種爭議 01/28 00:56
19F:→ ssarc:性高的符號,那我看這評審也評不出來啥好書了 01/28 00:57
咳,我認為一篇小說最起碼這個小部分是該注意到的
這不是說造語不能用的問題,而是標點符號是有被規範的。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M0001/HAU/haushou.htm
裡面有提到教育部規範標點符號的部分。
關於「~」這個符號,裡面是規範是用在「1990~2010」這樣的地方,
用在中文中是連接號,但絕對不是那種「啊~」的用法,那是錯的。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04)
20F:推 sarie:姆,樓上說的也是有道理,太著重小地方的確是會失去大方向, 01/28 00:59
21F:→ sarie:不過我自己的話會有點避開這樣的作品就是了 XD||| 01/28 01:00
這算是某種意義的學系病吧
不過我在蠻多方面頗大而化之的,但就是這個部份我會很......
討厭那種應該都會被提到的錯誤,卻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有人出錯,
這不是造語能不能用的問題,而是不應該錯的地方卻錯了。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06)
22F:推 mariandtmac:很多東西不是單純的對錯問題 難道要說九把刀特殊排版 01/28 01:05
23F:→ mariandtmac:和一大堆!!!!不能用嗎? 01/28 01:05
!!!!
這些符號用在一起我認為只有一個地方能用
那就是如果要做出在網路上發言那種語氣的話,照實呈現前提下,那就用吧
但如果你不是要作引用網路發言的部分,那我就要說,「!!!!」是錯誤的。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08)
24F:推 F23ko:想玩的話..... 我連☆都當成標點符號用給你看..... 01/28 01:06
那是「符號」,不是「標點符號」。
25F:推 mariandtmac:去看笨蛋就好 裡面應該有許多特別用法 01/28 01:07
26F:→ mariandtmac:但它是娛樂小說 不是論文阿 (′‧ω‧‵) 01/28 01:08
27F:推 enfis:☆不是縮寫用嗎?! 像是生徒会の一存→生☆存 (拖去打) 01/28 01:08
28F:→ sarie:原來星號是這樣用的XDDDDDD 01/28 01:08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11)
29F:推 watanabekun:看了看右手邊的規範,再看了看右手邊的文學。何干? 01/28 01:11
30F:推 ssarc:我只能說,語言文字是溝通閱讀用的,積非成是才是正常 01/28 01:11
31F:→ watanabekun: 左 01/28 01:11
32F:→ ssarc:若發表了一篇格式正確但看不懂的人佔多數才是本末倒置 01/28 01:12
......先生,我什麼時候說過格式正確其他就不用管了?
標點符號正確只是第一要點而已。
第二要點當然就是要看的懂啊。
除非你所謂的看的懂是必須建構在用錯誤的標點符號上面,那我無話可說了。
33F:→ watanabekun:文學不是門自然科學,要在這領域求"真"與"對"簡直荒謬 01/28 01:12
但是仍然需要點規範的。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14)
34F:→ watanabekun:再給原PO一個經典的標點符號特殊運用例子: 01/28 01:13
35F:→ watanabekun:「」 於空之境界。 這是比大多正規寫法都好的表達方式 01/28 01:14
空境那個「」是當名詞用而不是用來分段的標點符號了吧?
因為那是名詞,所以不在討論範圍內,誰叫奈須自己說那只能用「」來表達。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16)
36F:推 watanabekun:「根本就沒這種標點符號!」 這行字可是你自己打的。 01/28 01:18
請你前後文看清楚,我是說沒有「~~~」這種符號。
把~用在應該要用刪節號或破折號的地方已經是錯誤了,更何況連用三個呢?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21)
37F:→ watanabekun:你的標準不就是因為規制上「沒有」是以「不能用」? 01/28 01:20
我就強調了,奈須的「」根本不是當標點符號用途
它是一個名詞單位了,意思是什麼都沒有的虛無,我會認為那是造語。
38F:推 flysonics:戰這種東西沒意思 反正作品如果夠好這點小事不會被在意 01/28 01:21
39F:→ flysonics:但是大部份的情況是作品本來就普普 符號再用錯自曝其短 01/28 01:21
40F:→ watanabekun:這種話題怎麼討論充其量也只會是個人對個人 01/28 01:22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23)
41F:推 sarie:咦?原PO說"沒有這種標點符號"是指"~"吧? (捲回去看文 01/28 01:22
42F:→ watanabekun:戰也要概念跟概念對撞啊,在標準就是標準的前提下怎戰 01/28 01:23
43F:推 f222051618:還好你不是評審 因為標點符號不看內容....完全因噎廢食 01/28 01:23
44F:→ watanabekun:回S大,不在原PO接受範圍內的都算"沒有這種符號"吧 01/28 01:25
45F:推 sarie:這...畢竟我非原PO,個人是解讀成"~"不算啦 (汗 01/28 01:26
46F:推 watanabekun:如果是這樣那還有討論空間,如果非原PO標準就出局那我 01/28 01:27
47F:→ watanabekun:想也不用繼續再說什麼了... 反正這是個人好惡 01/28 01:27
唉,放大絕了。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220.137.59.16 (01/28 01:29)
48F:推 ericlin:標點符號真的看作品啊,某些書字的大小都可以做效果了 01/28 01:33
49F:→ ericlin:不過我個人也是支持使用標準標點的。 01/28 01:34
50F:→ ericlin:畢竟輕小說的讀者群有一部分是中學生,正確的用法才不會 01/28 01:34
51F:→ ericlin:誤人子弟。 01/28 01:35
52F:推 Kunhei:話說也不過是入圍罷了,距離出書還有很遠的距離吧? 01/28 01:35
53F:推 mackywei:啊,標點不合規矩要扣分無妨,但是只因為標點不合就扣到 01/28 02:16
54F:→ mackywei:當掉,似乎有點不符比例原則。 01/28 02:16
55F:推 iswave:那個人講不聽的啦!XD 01/28 05:53
56F:推 rockmanx52:"~"現在已經有了喔 去年才進教育部字典 01/28 12:20
57F:推 rockmanx52:啊 不好意思 沒注意到底下還有... 01/28 12:24
58F:推 horedck02:我覺得破折號給人效果明明比~好,輕小說看多的人應該不 01/28 12:27
59F:→ horedck02:會選用~才對阿(歪頭 01/28 12:28
60F:→ yuukaze:個人覺得要看情況 如果想要表達慵懶、不在意、附和的語氣 01/28 12:44
61F:→ yuukaze:用~會比較傳神,例如「啊~啊,那就這樣吧」 01/28 12:45
62F:→ yuukaze:而如果是要表達較強烈、激動的語氣,用破折號較有效果 01/28 12:46
63F:→ s100421:標點使用不能加入創意和網路用語的話有本輕小說會死... 01/28 12:51
64F:→ s100421:我的妹妹(以下略 裡面還有用到2ch AA耶 囧 01/28 12:52
65F:推 ogamenewbie:如果這標準是永恆不變的, 那我會說原發文者你很對 01/28 17:16
66F:→ ogamenewbie:不過嘛, 連結進去第一條: 為因應實際需要,特加以修訂 01/28 17:16
67F:→ ogamenewbie:也就是視需要修改本來就不是什麼問題嘛. 01/28 17:16
確實是沒錯喔
如果教育部哪一天規定說「~」這個符號可以用在這個地方的話,
那我也就認了,不過現在的問題是教育部沒這樣改。
※ 編輯: hoyunxian 來自: 61.230.144.102 (01/28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