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nxian (WildDagger)
看板LightNovel
标题Re: [情报] 尖端第三届浮文字新人奖初选名单
时间Thu Jan 28 00:36:28 2010
※ 引述《BIGP (ツンデレ大好!)》之铭言:
: ※ 引述《yugiyo (11010110)》之铭言:
: : 我也是落选人之一。
: : 我看了一下十五位候选者(其实只点了票数比较高的几位啦……)
: 看了三篇 居然都是从高中校园开始的
: 再加上一些魔法学园的 看来大家都喜欢写校园延伸........
应该说是比较好发挥吧
虽然我这次写贝武夫,但是我却改成一个很像MACROSS FRONTIER的故事(大嘘)
不过这次感觉比较是评审选的都是这样延伸出去的,只有一两个是例外。
: : 我很不要脸的说一句:我还是比较喜欢我的故事!
: 这很正常 自己的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 : 不过为什麽我会落选呢?我自己想了几个可能的原因:
: : 一、我根本不适合写小说。
: : (这是我第一次执笔。千叶传奇:第一次、见笑罗!)
: 没看过没办法下定论 ╮( ̄▽ ̄)╭
: : 二、我的句子或故事让人看不懂,或是不想看。这又可以分几个小项:
: : 1:节奏太快,因为一直想挤在一万字内,所以叙述太少,让对话进行剧情。
: : 虽然最後我还是写了两万五千个字……0rz
: : 2:句子自己念起来很顺,别人不一定念的很顺……0rz
: : 3:重复的字词太多,让人读到很烦……0rz
: : 4:成语用错……0rz
: : 5:自己觉得好笑的梗,别人觉得很冷!
: : (以上五项我不知中了几项?)
: 其实除了4.5之外 其他都可以发展成文笔特色
: 只是看你要怎样突显出这种写作风格
: : 三、路线错了。因为我一开始就是表明我的故事是黑的!
: : 一个从小在一起的青梅竹马与她的父亲,
: : 其实是想暗算主角!最後可能还会杀了主角!
: : 而且我第一章就让大火烧了主角的一个亲人。
: : (其实结局不会黑啦!我可是海贼王迷呀!热血才是王道!
: : 而且我後面还有傲骄、腹黑跟主角一起组後宫呀……
: : 我是想从亲情和爱情两方面来探讨前世今生因果论)
: 其实我是蛮好奇评审的尺度啦
: 毕竟说穿了 这些文章是要拿来出书卖的
: 所以要嘛就是写的内容符合大众所想吃的胃口
: 或者是你的文笔很特别可以炒作 ex.罂笼葬
: 这或许就会延伸到电影月经讨论
: 到底是该拍八辣片的海角七号
: 还是该拍自己想拍的赛德克.巴莱
: 所以 如果是要参加这种比赛
: 故事内容与文笔就要符合评审或是大众的期待
: 而不是写"你"认为好的作品
: 因为是评审和大众在评论你的作品 不是"你"
: 有人举乙一这例子
: 我是认为台湾的评审或是编辑没这种脑子或是胆识会欣赏乙一的稿子
喔,对了,虽然之前曾经有人为这点和我吵过
不过我自己看完试阅版後
我相信,如果我是评审的话,有一半左右稿我会直接扔到垃圾桶连仔细看都不看的。
Why?很简单,你标点符号都没搞好啊!
喂喂,那个变身骑士,我先不跟你说里面内容问题,你先注意一下你删节号怎麽弄的?
删节号是用两个「…」号,不是只有一个!多半作品都犯了这个错误。
书灵妹的作者啊,破折号「─」只要用两个就好了!不需要一直强调然後加到三个。
还有我最不能容忍的,「~~~」......这是什麽鬼标点符号?
根本就没这种标点符号!就算网路上很常用,除非你要照实写出网路对话内容是什麽,
否则写小说不要用这种符号!
我真怀疑这些标点符号没弄好的人国中国文课都在睡觉是不是?
如果我是评审,看到这种符号绝对是内容连看都不会稍微看一下就直接扔到垃圾桶中了。
(学系病发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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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59.16
1F:推 ellinath:讨厌在小说中出现~~~+1 网路对话可以 文学上用很囧 01/28 00:37
2F:→ mariandtmac:战标点符号就让我想到MARVEL板和台论 (笑 01/28 00:38
3F:推 featherfish:虽然我也不喜欢大量出现,不过微妙的是中文原本没有标 01/28 00:40
4F:推 enfis:我只能说标点符号的用法这部分真的就没有什麽一定... 01/28 00:40
5F:→ featherfish:点符号呢XD.... 01/28 00:40
其实是有标点符号的。
不过在教育部没有明定之前,标点符号是没有定数的。
但是,尖端是要在台湾出版。
就算有政治问题、就算有人认为教育部太不可靠
教育部怎麽规定标点符号,就应该要这样。
网路不算是个正式的地方,所以出现那个符号也还好
但是如果是小说的话,标点符号的正确性就很必要了。
毕竟那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是正式文书了。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0:42)
6F:推 mariandtmac:轻小的表现手法用~我觉得OK 感觉只是语气的延伸 01/28 00:40
7F:→ mariandtmac:至於删节号跟破折号 那就没话说了 01/28 00:41
8F:推 watanabekun:想起高中校内论述投稿得第三名(一二名从缺)得到的建议 01/28 00:42
9F:→ watanabekun:「内容不错,可惜格式没有参考一般的学术论述。」 01/28 00:42
10F:推 sudekoma:呃~只用一个我是觉得不碍事,非~得~要~~~~这样强调语气 01/28 00:43
11F:→ sudekoma:的话,看了就有点头痛了~~~~~ 01/28 00:43
12F:→ watanabekun:原PO这种想法不会有点矫枉过正啊... ? 01/28 00:44
13F:→ watanabekun:如果都照规定来,那同理很多造语不是也不该用了? 01/28 00:45
14F:→ watanabekun:这样还叫哪门子自由创作。 01/28 00:45
15F:推 F23ko:要战标点符号了吗? = =||| 01/28 00:48
16F:推 sarie:内容不论,看到"~"感觉是在看网志日记...不喜欢这符号出现在 01/28 00:53
17F:→ sarie:小说中... 01/28 00:54
18F:推 ssarc:不喜欢但不代表他是错的或不能用,不看内容却只在意这种争议 01/28 00:56
19F:→ ssarc:性高的符号,那我看这评审也评不出来啥好书了 01/28 00:57
咳,我认为一篇小说最起码这个小部分是该注意到的
这不是说造语不能用的问题,而是标点符号是有被规范的。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M0001/HAU/haushou.htm
里面有提到教育部规范标点符号的部分。
关於「~」这个符号,里面是规范是用在「1990~2010」这样的地方,
用在中文中是连接号,但绝对不是那种「啊~」的用法,那是错的。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04)
20F:推 sarie:姆,楼上说的也是有道理,太着重小地方的确是会失去大方向, 01/28 00:59
21F:→ sarie:不过我自己的话会有点避开这样的作品就是了 XD||| 01/28 01:00
这算是某种意义的学系病吧
不过我在蛮多方面颇大而化之的,但就是这个部份我会很......
讨厌那种应该都会被提到的错误,却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有人出错,
这不是造语能不能用的问题,而是不应该错的地方却错了。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06)
22F:推 mariandtmac:很多东西不是单纯的对错问题 难道要说九把刀特殊排版 01/28 01:05
23F:→ mariandtmac:和一大堆!!!!不能用吗? 01/28 01:05
!!!!
这些符号用在一起我认为只有一个地方能用
那就是如果要做出在网路上发言那种语气的话,照实呈现前提下,那就用吧
但如果你不是要作引用网路发言的部分,那我就要说,「!!!!」是错误的。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08)
24F:推 F23ko:想玩的话..... 我连☆都当成标点符号用给你看..... 01/28 01:06
那是「符号」,不是「标点符号」。
25F:推 mariandtmac:去看笨蛋就好 里面应该有许多特别用法 01/28 01:07
26F:→ mariandtmac:但它是娱乐小说 不是论文阿 (′‧ω‧‵) 01/28 01:08
27F:推 enfis:☆不是缩写用吗?! 像是生徒会の一存→生☆存 (拖去打) 01/28 01:08
28F:→ sarie:原来星号是这样用的XDDDDDD 01/28 01:08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11)
29F:推 watanabekun:看了看右手边的规范,再看了看右手边的文学。何干? 01/28 01:11
30F:推 ssarc:我只能说,语言文字是沟通阅读用的,积非成是才是正常 01/28 01:11
31F:→ watanabekun: 左 01/28 01:11
32F:→ ssarc:若发表了一篇格式正确但看不懂的人占多数才是本末倒置 01/28 01:12
......先生,我什麽时候说过格式正确其他就不用管了?
标点符号正确只是第一要点而已。
第二要点当然就是要看的懂啊。
除非你所谓的看的懂是必须建构在用错误的标点符号上面,那我无话可说了。
33F:→ watanabekun:文学不是门自然科学,要在这领域求"真"与"对"简直荒谬 01/28 01:12
但是仍然需要点规范的。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14)
34F:→ watanabekun:再给原PO一个经典的标点符号特殊运用例子: 01/28 01:13
35F:→ watanabekun:「」 於空之境界。 这是比大多正规写法都好的表达方式 01/28 01:14
空境那个「」是当名词用而不是用来分段的标点符号了吧?
因为那是名词,所以不在讨论范围内,谁叫奈须自己说那只能用「」来表达。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16)
36F:推 watanabekun:「根本就没这种标点符号!」 这行字可是你自己打的。 01/28 01:18
请你前後文看清楚,我是说没有「~~~」这种符号。
把~用在应该要用删节号或破折号的地方已经是错误了,更何况连用三个呢?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21)
37F:→ watanabekun:你的标准不就是因为规制上「没有」是以「不能用」? 01/28 01:20
我就强调了,奈须的「」根本不是当标点符号用途
它是一个名词单位了,意思是什麽都没有的虚无,我会认为那是造语。
38F:推 flysonics:战这种东西没意思 反正作品如果够好这点小事不会被在意 01/28 01:21
39F:→ flysonics:但是大部份的情况是作品本来就普普 符号再用错自曝其短 01/28 01:21
40F:→ watanabekun:这种话题怎麽讨论充其量也只会是个人对个人 01/28 01:22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23)
41F:推 sarie:咦?原PO说"没有这种标点符号"是指"~"吧? (卷回去看文 01/28 01:22
42F:→ watanabekun:战也要概念跟概念对撞啊,在标准就是标准的前提下怎战 01/28 01:23
43F:推 f222051618:还好你不是评审 因为标点符号不看内容....完全因噎废食 01/28 01:23
44F:→ watanabekun:回S大,不在原PO接受范围内的都算"没有这种符号"吧 01/28 01:25
45F:推 sarie:这...毕竟我非原PO,个人是解读成"~"不算啦 (汗 01/28 01:26
46F:推 watanabekun:如果是这样那还有讨论空间,如果非原PO标准就出局那我 01/28 01:27
47F:→ watanabekun:想也不用继续再说什麽了... 反正这是个人好恶 01/28 01:27
唉,放大绝了。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220.137.59.16 (01/28 01:29)
48F:推 ericlin:标点符号真的看作品啊,某些书字的大小都可以做效果了 01/28 01:33
49F:→ ericlin:不过我个人也是支持使用标准标点的。 01/28 01:34
50F:→ ericlin:毕竟轻小说的读者群有一部分是中学生,正确的用法才不会 01/28 01:34
51F:→ ericlin:误人子弟。 01/28 01:35
52F:推 Kunhei:话说也不过是入围罢了,距离出书还有很远的距离吧? 01/28 01:35
53F:推 mackywei:啊,标点不合规矩要扣分无妨,但是只因为标点不合就扣到 01/28 02:16
54F:→ mackywei:当掉,似乎有点不符比例原则。 01/28 02:16
55F:推 iswave:那个人讲不听的啦!XD 01/28 05:53
56F:推 rockmanx52:"~"现在已经有了喔 去年才进教育部字典 01/28 12:20
57F:推 rockmanx52:啊 不好意思 没注意到底下还有... 01/28 12:24
58F:推 horedck02:我觉得破折号给人效果明明比~好,轻小说看多的人应该不 01/28 12:27
59F:→ horedck02:会选用~才对阿(歪头 01/28 12:28
60F:→ yuukaze:个人觉得要看情况 如果想要表达慵懒、不在意、附和的语气 01/28 12:44
61F:→ yuukaze:用~会比较传神,例如「啊~啊,那就这样吧」 01/28 12:45
62F:→ yuukaze:而如果是要表达较强烈、激动的语气,用破折号较有效果 01/28 12:46
63F:→ s100421:标点使用不能加入创意和网路用语的话有本轻小说会死... 01/28 12:51
64F:→ s100421:我的妹妹(以下略 里面还有用到2ch AA耶 囧 01/28 12:52
65F:推 ogamenewbie:如果这标准是永恒不变的, 那我会说原发文者你很对 01/28 17:16
66F:→ ogamenewbie:不过嘛, 连结进去第一条: 为因应实际需要,特加以修订 01/28 17:16
67F:→ ogamenewbie:也就是视需要修改本来就不是什麽问题嘛. 01/28 17:16
确实是没错喔
如果教育部哪一天规定说「~」这个符号可以用在这个地方的话,
那我也就认了,不过现在的问题是教育部没这样改。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61.230.144.102 (01/28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