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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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P0nlLCS ] 作者: kadone (阿忠)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問題] 有關復決投票有太多問題 時間: Fri Apr 28 18:39:14 2017 第一~(應該在LIFE版) 小組長說復決投票在小組版( Magic_Center版 )舉行. 應該是在(LIFE版)吧.不然小組長自己都會說之前公告. 會讓不常來小組版的人.不知道.小組版的人氣是很高嗎? 不然~版眾怎麼(知道)原來有投票? 然後怎麼投票也沒說.? 請問在Magic_Center版是要怎麼投票? 投票的方式? 按大V投票的話~選項有哪些也沒說。 第二~ 就算要投票.也應該先宣導一個時間.讓大家知道. 而且既然是照群組規~應該先呈給群組長看 是 否 妥 當 才對吧~ 第三~ 關於資格限制登入180次.理由是要確定是隱版前 版友.首先是登入次入不等於註冊天數.再來~ 既然已經恢復復版~那麼對於這陣子才來斗數版~ 然後對新版主不滿的新版友理當也能投票~ 最重要的是~~如果要確定是不是原版友~應該是 在隱版前(有發過文)的人才有投票資格.不然即便 登入次數1萬次~但是從沒來過LIFE版.那跟登入次 數不到10次的人沒什麼差別~ 要不然如果投票的都是登入次數180次以上的 [他版人士]~那根本沒意義~而且既然版主投票時~ 都沒有限制資格~為何復決卻要? 所以這部分~要不就嚴謹一點只開放曾經有發過文的人投票~ 再不然就是LIFE版復版至今已經1個月多~ 只要登入次數超過30次都可以投票才對~ 因為復版後才來斗數版看文的人理應也能表達自己的意見~ 請小組長先處理以上問題~再開放投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26.1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gic_Center/M.1493375957.A.31C.html ※ 編輯: kadone (36.225.126.10), 04/28/2017 18:42:37 kadone:轉錄至看板 AboutBoards 04/28 18:44
1F:→ Paulnewman: 看你的上站次數,你就是w之前說的,在Life版沒有參與 04/28 18:56
2F:→ Paulnewman: 卻來投票的 04/28 18:57
3F:→ Paulnewman: 是嗎? 04/28 18:57
當然不是~ 我1年多前就在LIFE看文章了~ 只是因為那時候幾天才登入一次~ 但是小組長不該隨便質疑別人~ 應該回應問題才對~
4F:→ eternalviva: 4 04/28 19:00
5F:→ malosing: 前幾篇提出複決時候 你可以在推文提出建議啊 既然當 04/28 19:03
6F:→ malosing: 時沒意見 就等結果出來吧 04/28 19:03
選舉方法今天才出來~
7F:推 raio: 感覺他的提議蠻中肯的耶。既然要辦,就好好辦一次,是很好 04/28 20:22
8F:→ raio: 的概念阿。 04/28 20:22
※ 編輯: kadone (36.225.83.72), 04/28/2017 22:51:50 kadone:轉錄至看板 AboutMagic 04/28 23:11
9F:→ YoursEver: 別想太多,設180天只是要防範分身ID的最低標準而已. 04/28 23:28
既然這樣~ 那就應該版主選舉時就該做~ 而且~當初版友反應的是與本版無參與關連的人來投票~ 大家有質疑的不是登入次數~ 一個登入次數未滿180但有在LIFE版發文的人~ 當然比登入5000次但都沒有參與的人還有資格~ 何況~登入30次且曾在該版發言~ 連罷免都有提罷免的資格了~復決而已為何不能投票? 2. 透過連署罷免板主,連署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對是否通過進行審核。 發起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d. 曾針對罷免理由提出申訴。 e. 無正在進行之申訴案。 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連署票數最低限制:贊成票 > 反對票 ※ 編輯: kadone (36.225.83.72), 04/28/2017 23:41:1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adone (36.225.83.72), 04/29/2017 00:43:57
10F:→ YoursEver: 你是不是讀漏了"最低資格限制"這幾個字?版主是有權訂立 04/29 01:51
11F:→ YoursEver: 更高的資格標準的. 04/29 01:51
然而~連罷免都可以~沒道理復決不能~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當初小組長審核這兩個新版主 的資格時~就有人質疑他們的資格~為什麼那時就不 高標準? ※ 編輯: kadone (36.224.248.149), 04/29/2017 14:41:29
12F:→ wkc0908: kad大真熱衷於life版 04/30 01:39
13F:→ delirious: XD 04/30 08:59
14F:→ kelwo: XD 04/30 09:17
15F:→ eternalviva: XD 04/30 11:33
謝謝wk的讚美~ 我想如果不是因為3個版主的處理態度沒擔當~ 做錯事又逃避問題~結果證明群組長裁定該做的 有一半通通沒完成~還敢警告轉公告來的版友~ 做得爛還敢嗆版友拿八卦版來擋~ 如果不是這樣~我想今天不會有人對這件事熱衷~ ※ 編輯: kadone (36.225.80.23), 04/30/2017 14:26:26
16F:→ wkc0908: 這麼會說話 應該出來選舉 為民口舌 對抗政府 為何執著於P 05/01 11:18
17F:→ wkc0908: TT呢? 05/01 11:19
18F:→ wkc0908: 事情無法兩全其美 只能避重就輕 有人做的好 有人做的壞 05/01 11:22
這個{避重就輕}四個字只會讓人更火大~ 難道意思是~{版主做事都避重就輕}, 只挑表面工夫或無關緊要的來做嗎? 那版眾的權益在哪裡? 公告只是要他們備份文章~關兩全其美什麼事? 而且版主做得不好~不能說嗎? 關執著PTT啥事~
19F:→ wkc0908: 隱版後才重開不久 你要求是要多高? 版主又不是機器人 能 05/01 11:24
20F:→ wkc0908: 夠24小時運作 人家生活是不用過膩? 沒人像你一樣閒閒沒代 05/01 11:24
現在是有3個人在管一個人氣低於5的版~ 結果還群組長說的一半以上都沒做? 這叫作太爛~不叫要求高~ 連男人版那種大版~版主也才兩個~
21F:→ wkc0908: 誌 一天到晚想鑽漏洞 不斷彈劾 是吃飽太閒膩? 05/01 11:25
22F:→ wkc0908: 如果不喜歡這裡 何不自己創個部落格用心經營? 沒人跟你爭 05/01 11:27
23F:→ wkc0908: 經營權不是更好? 你想幹嘛就幹嘛 05/01 11:28
24F:→ wkc0908: 而且做好做壞也不是由你決定 超過百分之60就算及格 你為 05/01 11:30
25F:→ wkc0908: 何不斷拿放大鏡把事情放大 講的很嚴重 很恐怖 擾亂民心 05/01 11:31
wk先生~ 我只是對版主群違反公告和警告W大~及處理事情的態度~ 提出版務文章表達自己的不滿意見~你憑什麼說我 一天到晚想鑽漏洞? 原來發版務文叫做鑽漏洞? 還說我不斷彈劾~而且版務文提出質疑不算彈劾吧?~ 請你收回你的不實指控~ 搞不懂~難道有些人是不是只想護航版主~ 原來不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也不能說版主作得爛~不然就是鑽漏洞 不斷彈劾 把事情放大 難道現在本版是戒嚴嗎? 如果只有我認為做得爛就算了~ 要是做得好~會被人提出適任複決? 然後還有人人身攻擊質疑別人的登入和身份~ 結果提出複決的人卻是個上站超過1800~文章數還破500的人~ 可見~如果真的做得爛態度不佳~別扯登入次數多少~都會有人反感~ ※ 編輯: kadone (36.226.148.173), 05/01/2017 13:09:57
26F:→ y50: kadone請控制自己言行,大家都可有自己的看法,不是只有你?! 05/01 13:13
27F:→ y50: 如要在此板爭吵,鄭重警告,將會依板規處理,請大家自重!! 05/01 13:14
我的意見也許是負面評論~但負面評論也是言論自由~ 但決不是爭吵~那請問版主如果有人對我不實指控~ 又該如何處理? ※ 編輯: kadone (36.226.148.173), 05/01/2017 13:16:50
28F:→ y50: 你是在挑戰我的耐性嗎?要吵去別地方吵,此板不喜爭論,請停止 05/01 13:19
我只是問~(如果有人對我不實指控該如何處理)? 你不是應該告知版友嗎? ※ 編輯: kadone (36.226.148.173), 05/01/2017 13:22:26
29F:→ y50: 單你說本版是戒嚴嗎?這是真實還是不實指控,續吵者,水桶伺候 05/01 13:22
既然是說難道本版是戒嚴嗎? 後面打個問號~就表示是懷疑而不是指控~ 這樣解釋~相信版主應該可以理解~ ※ 編輯: kadone (36.226.148.173), 05/01/2017 13:24:44
30F:→ y50: 那我是否應該先告你?本版何時戒嚴過?再次說明停止推文請自重 05/01 13:26
我沒用肯定句說過戒嚴~ 還有版規哪一條可以強制版友不能在版務文發表意見~ 我現在是在解釋~這叫爭吵? ※ 編輯: kadone (36.226.148.173), 05/01/2017 13:28:35
31F:→ y50: 我很不能理解也很不舒服,別逼我鎖文,你可去小組申述!!!!!!! 05/01 13:27
32F:→ y50: 我再次警告有冤去小組申訴,再推此類話語,將循板規開罰! 05/01 13:30
可是~ 依照程序~你不是說應該先向版主申訴? 還有~請y大先告知~在自己的版務文發表意見~ 犯了哪一條版規? 請告知我~如果確實違規~ 那就是我有錯~ ※ 編輯: kadone (36.226.148.173), 05/01/2017 13:33:45
33F:→ u9003096: 相關程序,組規都有公告,其實這樣的文章,做抒發心聲使用 05/01 13:57
34F:→ u9003096: 但相關程序,還是要以組規為主,人生寶貴 05/01 13:58
35F:→ u9003096: 建議研讀相關規定,經由正當程序反應,較不會浪費K大時間 05/01 13:59
36F:→ u9003096: 法律上,有人對K大不實指控,k大應該直接針對當事者 05/01 14:07
37F:→ u9003096: 其他人都不是利害關係人...自己爭取自己的權益 05/01 14:07
38F:→ u9003096: 請非利害關係人出頭..也是浪費K大人生..... 05/01 14:08
39F:→ YoursEver: 很不客氣地說一句,照這篇申訴案的邏輯,kadone本人既從 05/01 14:54
40F:→ YoursEver: 未在life版發過文,id本身也上站未滿200次,因此,這樣的 05/01 14:55
41F:→ YoursEver: 身分是不足以對當前life的事務提出批評的. 若要批評, 05/01 14:55
42F:→ YoursEver: 請換回您具有足夠上站次數或有life版發文記錄的真面目 05/01 14:56
43F:→ YoursEver: 否則,若被質疑為鬧版,豈非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嗎? 05/01 14:57
44F:噓 scop28: 樓上 你跟他都是沒有發過文 你質疑他 本身好像資格也 05/01 15:53
45F:→ scop28: 不太夠 搞不好他是潛水 05/01 15:54
46F:→ eternalviva: 群規就說了 沒規定就是由小組長規定 覺得群規不合理 05/01 16:11
47F:→ eternalviva: 可以在群版建議 但這也無法動搖這次小組長的決定 05/01 16:12
48F:→ eternalviva: 畢竟 這本來就是小組長的權利與專業 05/01 16:13
49F:→ eternalviva: 你覺得不合理那是一回事 群規組規還是要遵守的 05/01 16:13
50F:→ eternalviva: 有些人之所以不受歡迎 就是因為他都覺得自己最合理 05/01 16:14
51F:→ eternalviva: 別人不合理 但事實上他就是違規 05/01 16:14
52F:→ YoursEver: scop28兄,您的IP恰好和wearewinner在去年十月底某日的 05/01 23:54
53F:→ YoursEver: IP非常相像呢. 況且,我這是快20年的老ID,光是上站次數 05/01 23:55
54F:→ YoursEver: 就是您(scop28),和kadone+wearewinner的上站次數總和 05/01 23:56
55F:→ YoursEver: 的15倍,我文章數才約300,因此我說20年來幾乎都在潛水, 05/01 23:57
56F:→ YoursEver: 是極有說服力的. 05/01 23:57
57F:噓 scop28: IP還有非常像的喔 而且還是跟去年某日比 結果還只是"像" 05/02 00:23
58F:→ scop28: 不要耍這種把水弄濁的戰術 你上站次數根本不重要 05/02 00:24
59F:→ scop28: 重要的是 你們以前都沒發文 喔不k還發了篇版務 05/02 00:24
60F:→ scop28: 登入再多次 根本版沒交集也沒有用 才會認為以發文來說 05/02 00:25
61F:→ scop28: 你們是50步笑百步 05/02 00:26
62F:→ scop28: 還有IP一樣就一樣 不一樣就不一樣 但是攻擊別人上站次數 05/02 00:27
63F:→ scop28: 我就是認為就是倚老賣老而已 對錯跟登入次數有關逆 05/02 00:28
64F:→ scop28: 還有 跟你意見不同而已 請不要就給人分類 會讓人很反感 05/02 00:33
65F:→ malosing: 分類法耶 好熟悉 05/02 01:21
66F:→ YoursEver: 不要再換IP了,這下子變成和kadone在4/27的IP同網段了. 05/02 01:23
67F:→ scop28: 講了這麼多 到底一不一樣嘛 連網段都拿出來講 我笑了 05/02 01:33
68F:→ scop28: 昨天看kad的文章 去群組版看了一下 某ang說他跟大師 05/02 01:34
69F:→ scop28: 都是同樣的網段開頭 所以他們是同一人? 05/02 01:35
70F:→ scop28: 不要再弄這種把戲了 只會徒增他人反感而已 05/02 01:36
71F:→ YoursEver: 現在是和wearewinner在去年4/16的IP同網段喔. 05/02 01:38
72F:→ scop28: 喔 然後呢 所以一樣 去年4/16 科科 05/02 01:39
73F:→ scop28: 網段這種就不要拿出來講了 不然ang跟大師就可以變同一人 05/02 01:40
74F:推 delirious: 但scop大大 我也沒發過啥文 但是我看這個板也五年了 好 05/02 10:19
75F:→ delirious: 像用有沒有發過文也有失偏頗 life這個板過程中發生過 05/02 10:19
76F:→ delirious: 什麼事我是還蠻清楚的 05/02 10:19
77F:→ eternalviva: 和樓上情形類似 比那些註冊不到半年 卻瘋狂申訴新版 05/02 12:10
78F:→ eternalviva: 主的人 有資格投票多了 05/02 12:10
79F:推 scop28: 可是kad也不過是提出一篇版務質疑 稱不上是瘋狂申訴吧 05/02 14:41
80F:→ scop28: 何況登入真的不等於註冊 像我自己 05/02 14:41
81F:→ scop28: 註冊日期: 01/XX/2013 11:XX:XX Tue (已滿 15XX 天) 05/02 14:41
82F:→ scop28: 但我看 今天換成我申訴 如果我現在沒寫註冊天數 05/02 14:42
83F:→ scop28: 還是會有人拿我的登入來人身攻擊 05/02 14:43
84F:→ scop28: 但發文跟登入次數比 確實是前者能保證是版友的可信度較高 05/02 14:44
85F:→ delirious: 這基本上是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除非有大數據顯示 05/02 15:29
86F:→ delirious: 不然誰也無法說怎樣方式比較能證明是板友 我周遭也有 05/02 15:29
87F:→ delirious: 人看命理版 看哪些老師比較厲害 私下寄信問老師的 不是 05/02 15:29
88F:→ delirious: 每個人都喜歡把自己私人資訊公開po文 那他們常看文章 05/02 15:29
89F:→ delirious: 難道都不是板友嗎 05/02 15:29
90F:推 canandmap: 推文討論已嚴重偏離主題,將予以鎖定 05/0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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