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wbj (無生堂)
看板Life
標題[公告] 廣告認定放寬
時間Sun Aug 7 13:28:37 2011
首先 針對小組內長期以來的廣告爭議做一些簡略說明
根據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附一) 及 TANet修正BBS管理使用公約(附二)
學術網路禁止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但經修正後 開放經管理者同意之商業廣告
目前容易引起爭議的原因 在於營利行為 廣告行為 個人交易行為 未被清楚劃分
未來判別將依以下定義:
營利行為
指具營利性質之商店(實體或網路等) 組織 社團等
一切宣傳 展演 服務 教學 販售 募款 及其他獲取利益為目的之行為
皆視為營利行為
廣告行為
經BBS管理公約修正放寬
不論商業性質(如營利或個人交易) 或非商業性質廣告(如公益或個人宣傳)
得於管理者同意之範圍進行宣傳
個人交易行為
除經營利申請之個人以外 因個人交易所得 屬個人所得 非營利所得
故不列入營利行為管理範圍
但若涉及廣告宣傳 則歸廣告行為部分認定管理
基於以上幾點 與小組新修規定(附三)放寬廣告認定
未來個人簽名檔部分 雖仍禁止商業宣傳文字
但外部非營利性質連結(如個人部落格或社群網頁)
將不再限制與稽查廣告
以上 廣告認定放寬 自公告起立即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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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
九、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
為:
(一)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附二:
在上星期曾發生五所大學BBS音響版版主因刪除廣告信件
,引起不滿,因而被告的事件。原本TANet上的BBS完全禁
止傳送商業廣告,而新修條文則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未經
各站管理單位核準的商業性資料,所以如果該BBS站管理者
同意商業資料的傳送,商業廣告將可以出現在學術網路上。
※附三:
簽名檔雖屬個人資訊分享範圍
但也在發表文章內容中
本小組在此明訂 (置底公告同時更新)
簽名檔可放置個人連結 但嚴格禁止圖利自身等字樣
例如收費論命請連_________ 等等
屬禁止之廣告行為
7.本小組禁止一切營利行為,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
包括廣告招攬、募集團購、資金借貸、諮詢服務及其他相關情事,
違者除不公告直接刪文水桶,情節重大將列為國家研究院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看板開設目的若有涉及金錢往來,使用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若有營利行為發生,則從嚴辦理。
1.簽名檔部份也屬廣告禁止之範圍,若有以上之字樣皆視為廣告處置之。
(2011.08.0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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