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wbj (无生堂)
看板Life
标题[公告] 广告认定放宽
时间Sun Aug 7 13:28:37 2011
首先 针对小组内长期以来的广告争议做一些简略说明
根据 台湾学术网路管理规范(附一) 及 TANet修正BBS管理使用公约(附二)
学术网路禁止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但经修正後 开放经管理者同意之商业广告
目前容易引起争议的原因 在於营利行为 广告行为 个人交易行为 未被清楚划分
未来判别将依以下定义:
营利行为
指具营利性质之商店(实体或网路等) 组织 社团等
一切宣传 展演 服务 教学 贩售 募款 及其他获取利益为目的之行为
皆视为营利行为
广告行为
经BBS管理公约修正放宽
不论商业性质(如营利或个人交易) 或非商业性质广告(如公益或个人宣传)
得於管理者同意之范围进行宣传
个人交易行为
除经营利申请之个人以外 因个人交易所得 属个人所得 非营利所得
故不列入营利行为管理范围
但若涉及广告宣传 则归广告行为部分认定管理
基於以上几点 与小组新修规定(附三)放宽广告认定
未来个人签名档部分 虽仍禁止商业宣传文字
但外部非营利性质连结(如个人部落格或社群网页)
将不再限制与稽查广告
以上 广告认定放宽 自公告起立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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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
九、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应禁止或不得为下列不符合台湾学术网路设置目的之行
为:
(一)利用台湾学术网路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附二:
在上星期曾发生五所大学BBS音响版版主因删除广告信件
,引起不满,因而被告的事件。原本TANet上的BBS完全禁
止传送商业广告,而新修条文则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未经
各站管理单位核准的商业性资料,所以如果该BBS站管理者
同意商业资料的传送,商业广告将可以出现在学术网路上。
※附三:
签名档虽属个人资讯分享范围
但也在发表文章内容中
本小组在此明订 (置底公告同时更新)
签名档可放置个人连结 但严格禁止图利自身等字样
例如收费论命请连_________ 等等
属禁止之广告行为
7.本小组禁止一切营利行为,或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之活动,
包括广告招揽、募集团购、资金借贷、谘询服务及其他相关情事,
违者除不公告直接删文水桶,情节重大将列为国家研究院不受欢迎之使用者。
看板开设目的若有涉及金钱往来,使用者须自负法律责任,
若有营利行为发生,则从严办理。
1.签名档部份也属广告禁止之范围,若有以上之字样皆视为广告处置之。
(2011.08.0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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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生 堂 ☳
de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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