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問題] 關於行政申請之人民責任的法理
時間Mon Sep 5 22:32:59 2011
從人民向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的事項來看
例如申請駕照 工廠或商店開設許可 商品販售許可證等等
看起來是人民必須負擔舉證的責任 向政府主管對證明自己夠資格取得
政府許可做某些特定事項
但是這些個特定是項不都是人民權利嗎 法學方面有怎樣的理論
去討論這種把舉證責任加諸在人民上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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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31.84
1F:推 Augusta:關鍵字:盧梭的普遍意志、德國的國家學、傅柯的國家理性。 09/12 22:53
2F:推 AndrewPublic:行政法的關係比較少談舉正...還是直接看法律怎麼規定 09/22 01:57
3F:→ AndrewPublic:給付行政的要件,至於要件設計的合不合理是立法者的問 09/22 01:58
4F:→ AndrewPublic:題。會牽扯到舉正應該是處分有爭議要上法院時的事 09/22 01:58
5F:→ AndrewPublic:問Augusta:你說的國家理性原文是...? 09/22 02:04
6F:推 Augusta:ratio status, Rasion d'Etat, reason of state。 09/22 20:23
7F:→ Augusta:其實馬基維里就在談了,google應該也可以找到不少人的研究 09/2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