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rulin (忘記了)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請益] 法律地位與權利義務
時間Fri Apr 23 16:31:27 2010
※ 引述《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最近自學法學緒論的書, 看到內文有一段話:
: 並非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即代表其權利義務對等.
: 請教各位先進:
: 那些情況下會發生上述情況?
: 先謝謝各位先進.
個人想到的例子應該是契約關係,
如買賣契約雙方互負法律上利義務,對買家而言,賣家是債權人也是債務人,反之亦然。
這應該始於你文中提到的法律地位平等。
而權利義務對等,簡單來說就是平等互惠條約,
而不平等的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是一方有不平等的免責條款而他方並沒有,
如我們去某間商店買東西,店裡面或是張絣上寫著貨物售出蓋不退換,
以上文字構成消保法中所稱定型化契約條款,所以成為契約內容,
而此項免責條款是屬於免除法律上義務,而顯失公平,就是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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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8.94.243
1F:推 ninmit:大感謝 04/23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