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riv (Let'sSeeEurope)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請問法律人學德文的好處
時間Sun Nov 16 00:31:32 2008
※ 引述《ONLINE1 (株式會社)》之銘言:
: 最近看到大法官提名,有超過一半的人都是德國的法律博士,
: 在參考國內知名法律系的教授,也有很多是德國的法律博士,
: 因為我已經學習過一些法律英文和法律日文了
: 也研讀了一些美國的法律期刊判例和日本的法律期刊判例
: 能了解到很多較早的法律是參考日本法律來立法的
: 也知道現在的一些法律修法是朝向美國方向走
: 並且歐盟的法律問題也大多可以用英文來處理
: 也因為自己還很年輕
: 想要在法律上更深一步深造的話是否需要順便學習一下德文
: 英語全球化的效應不知是否會使得德文邊緣化
: 又德國身處歐洲大陸內緣
: 地理環境與台灣四面環海不同
: 立法精神是否會較不適用
: 由於在下才疏學淺 思慮不周
: 請各位先進多多見諒提攜
: 並稍微指點小弟 謝謝
~~~~雖然我是大陸律師﹐不過依個人的一點淺見。如果有志於
學術研究﹐並立足於台灣的話﹐考慮到中華民國法律﹐尤其是民法
體系無論是理論還是文本框架都是是師法德國、日本﹐並且受德國
影響更大的這一現實﹐似乎還是學德語為宜。
而如果是以做律師為目標﹐那麼重點還是英文吧。畢竟美資律師事
務所十多萬美刀的起薪總會有吸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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