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eeding2 (Bleeding)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問題] "刑事責任"的意涵?
時間Fri May 9 16:12:08 2008
※ 引述《december31 (按因涼msn連不上)》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弟初接觸法學,最近在看對岸的刑法總則。
: 想請教一下所謂"刑事責任"一詞具體代表著什麼?
: 以我外行人的角度看,刑法規定了哪些行為構成犯罪,以及處以何種刑罰,
: 那麼"刑事責任"在具體實踐上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呢?
: 因為看到對岸刑法「犯罪停止形態」這章,裡面提到:
: "中止犯未造成損害者,應免除處罰。但仍為犯罪行為,行為人需負刑事責任。"
: 既然都免除處罰了,負刑事責任對該行為人具體上有何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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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
依照現在我唸的刑法總則,只能做些粗淺的回答,如有答不對不好的地方
希望眾大大不吝賜教. XDD
觸犯刑法裡的犯罪,而個人必須負擔起的責任(如接受處罰/有前科),就是刑事責任
一如觸犯民法裡的侵權行為等等,而個人必須負擔起的責任,(被要求賠償),就是民事責任
因為對岸的刑法是完全沒接觸,所以無法回答,抱歉. XDD
免除的是 " 處罰" ,但並不代表那樣的犯罪行為是不觸犯刑法的
但是會有前科,有紀錄,簡單來說這就是具體呈現,只是因為某種原因事由
才不用被處罰.
如,行為人可能未滿十四歲(刑18),或是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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