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yson (sm)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問題] 法學的英文中沒有(OLOGY)字根?
時間Wed Nov 1 01:07:55 2006
中古大學法律是大學四藝之一
在當時真正的學問是神學,而四藝
只不過是技藝層面的知識,因此,
法律不是學問。
隨著自然科學發展,社會學科開始
實證主義化,然而,法學因為休謨
的方法二元論立場被認為欠缺可實
證性,從而在近代大學中亦不被認
為是一門科學。
法學者亦有他們的回應,只不過
仍然無法脫離休謨的命題,故法學
可以說是一門學問,但不可能說是
一門科學。
※ 引述《taipei168 (一三五早630內湖往五指山)》之銘言:
: 只是簡單的初想,為什麼法學不像大部分的學科
: 他們的英文中通常都有OLOGY?
: 是學問或科學的意思
: 我現在只有一個推想
: 就是因為LAW、LOI、RECHT(法)早在-OLOGY之前
: 就已經是一門學問來研究
: 所以沒有這的問題出現。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類似的問題與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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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用的話,要黑道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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