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sh4136 (Dallas Mavericks)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問題] 辛德勒的名單
時間Sat Dec 31 14:23:12 2005
剛看完新德勒的名單...
猶太人失去了自由、平等等基本人權,成為德國人的奴隸,
甚至他們的生命完全不受到重視,生死的權利操之在他人手中。
片中的士兵因聽從上級長官命令而槍殺猶太人,
這跟刑法第21條第二項但書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殺人乃法律所不允,但這些士兵又必須遵從長官的命令,
該以怎樣的角度來看這個歷史?
若要審判他們,到底,這些士兵該如何審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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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7.106.160
1F:推 Lawegg:您可以看看"變遷中的正義"商週出版 12/31 19:10
2F:推 bga:士兵如果有提諫,那就不能再怪他了,他不拔槍,下一槍就在他腦門 01/03 03:47
3F:推 nowitzki4136:樓上的.看無@@? 01/03 17:45
4F:推 leamie:這在當時應該有「阻卻違法事由」的存在 01/10 14:57
5F:→ leamie:恩恩 查查資料再告訴你 這法理學上過呢^^ 01/10 14:57
6F:推 joe1103:回二樓的:這也是正犯後正犯 士兵和長官都以正犯論 01/24 21:57
7F:推 saintsage:如果當時德國贏了,他們會是英雄.... 01/31 14:01
8F:推 nightheart:所以,我們的社會並非以公平正義做基準 06/24 00:17
9F:→ nightheart:而是,誰是贏家,誰就是對的...歷史上告訴我們這件事實.. 06/24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