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er1208 (又被時間綁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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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法治與法制
時間Sat Oct 1 02:29:16 2005
有個問題想請問大家...
rule of law(法治)與 rule by law(法制或以法統治)之間的意涵究竟有何不同?
這是不是有涉及到'法'與'政治'的雙向關係?
是不是可以從以下兩個面向去觀察:
(一)統治的建構:以法為貫徹國家權力之手段
(二)法律的統治:以法為限制國家權力之手段
上述說法有什麼機制去區分以上兩者的界限?
可否舉例說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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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122
1F:→ bga:我還以為法治就是依法而治,法制就是法結構,前面目的,後面手段 10/05 01:10
2F:推 BloodyJuliet:我以為rule of law是自然法 rule by law是實證法 10/11 13:10
3F:推 bga:rule of law依照法的原理原則來統治,政府立於這些原理原則之下 10/13 21:48
4F:→ bga:rule by law,政府只著重於法律,忽視原理原則,可能造成惡法亦法 10/13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