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law (法學達人 (仿))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問題] 這樣叫偷嗎?
時間Thu Apr 7 21:13:28 2005
※ 引述《kukulala (燃燒吧我的小宇宙)》之銘言:
: 這個問題小弟想很久了 PO在這裡請教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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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明因上課偷看漫畫被老師沒收 (漫畫是王小明自己花錢買的)
: 結果為了把漫畫拿回來 王小明趁導師辦公室沒人
: 在未經老師許可下打開老師的櫃子把漫畫拿回來
: 請問王小明這樣的行為叫偷嗎?
: 所謂不告而取謂之偷 但如果不告而取 拿的卻是自己的東西 這樣叫偷嗎?
換個角度想想~~
王小明用1000元向老師租了一台50cc機車,約定租期一個月
但是只過了一星期 老師偷偷把機車騎回家使用
那你覺得老師的行為是偷竊嗎?~~
重點在於~ 王小明是否對該機車具持有監督之狀態
在租賃期間 王小明對機車有使用權 並在其監督持有中
老師雖為機車所有人 但現在卻因使用權在王小明 且老師現在並非持有者
則老師偷偷把機車取回 即屬破壞王小明對該機車持有中之監督權
縱上所述 老師之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妳所謂的"偷")
這樣的思考方式 對你有用嗎?~?
衍生思考--------
A所有的車 借給B 在B持有中 被C偷走 幾天後 該車又被D偷了
那你覺得C及D的行為 是否也都是"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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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172.15
1F:噓 TheRock:犯罪客體自始不該當,哪來的竊盜罪! 61.218.0.48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