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ogyne (Things money can't bu)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討論] 動物權的價值核心是?
時間Sun Aug 10 10:49:57 2003
※ 引述《Androgyne (Things money can't bu)》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蕭邦練習曲Op10-3 )》之銘言:
: : 這在現在的成文法是正確的 可是也不是不可以撼動
: : 更早之前 世界上也不只有人與物 也包括做為物的人(奴隸) 或者是被當做人/神的物還有
: : 其他各種不同的被定義物 如果說法律是一種人的價值決定 那也不是不可以 在人與物外另
: : 用法律訂出一種新的物質(不確定這個詞)樣態
: 這是典型的命令論想法,問題是你可能漸漸會發現不是說要怎麼決定
: 就能怎麼決定的。
歐洲系的法律世界一直都只有人和物。奴隸是物,不是人。但也不是
所有人都可以和所有物發生關係,有那些不在法律活動中的物存在著。
Personae跟Homines不一樣。你們講的這些都是拿後者來替代前者。這
會造成很多混淆。
--
狄馬喬即使被三振了,
也是很好看的。
--Ted William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203.87.110
1F:→ hsuans:能不能具體說明一下這兩者的差別。 推 61.222.144.148 08/10
2F:→ Androgyne:可以自己查書的東西不要太懶惰....... 推 210.203.87.110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