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Jurisprudenc
標題Re: [討論] 關於英文版名
時間Mon May 26 12:02:09 2003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當然,這不僅僅是版名的問題,也是關於大家對於「法理學」的認知的問題。
: : 所以,大家覺得怎麼樣的英文版名比較好? 是維持現狀?
: : 還是換個名字? 請大家提出來幾個方案,到時候我會辦投票的。
: : 請發表意見,謝謝大家
: 剛才的推文提到拉丁文,我不知道這個是不是拉丁文
: Jurisprudenz
: 從字數上來看是ok的,
: 但是不急著改,差一個字問題不大,
: 最重要的是大家覺得用這個字適不適當? 要不要改?
我的感覺是這樣啦,
板主好像是把這個問題當成「法理學的名稱與研究範圍」這個老問題來研究了,
這樣下去就會有一些沒完沒了的定義問題……
所以其實是不是只要用看起來比較有理論的感覺的詞,
廣泛的指稱一下法律這回事就可以了,
像是Juris或是ius或是原來的jurisprudence或是Jurisprudenz甚至Jura等等等等,
只要不要用Law或Laws或Recht或Gesetz等等等等比較通常用來指實証法的詞,
應該就可以有區辨的功能了吧……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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