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acinth123 (?)
看板LegalService
標題[問題] 關於案例解析
時間Tue Dec 21 20:53:58 2010
想請問一下學長姐
期初社員大會時有拿到一份參考資料
關於案情的部份 陳述事實完後的 "問題"
是為當事人所問的問題呢?
還是我們自己必須整理出來的爭點?
懇請學長姐解答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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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48.18
※ 編輯: hyacinth123 來自: 115.82.248.18 (12/21 20:54)
1F:推 Limportant:不必限制於當事人的問題,可以列出自己整理的爭點 12/21 23:08
2F:推 Limportant:以你自己覺得應該如何探討這個案例事實去提出問題 12/2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