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830 (嬉笑不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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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關於注意事項中部分的討論
時間Mon Nov 15 01:28:22 2010
大家好不好意思我一直努力在避免被覺得是在戰人以及試圖委婉詳盡中求取平衡
於是就打了一篇漏漏長的網誌心得文,最後自我感到厭膩於是決定直接講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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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然還是要向法服所有的幹部們、組長們說聲辛苦了
也謝謝總幹事昨天在經過我們直接向幹部詢問未獲解答後還特地跑來跟我們說明。
簡單的說 我想再表達一下的事情是:
法服社內部的糾葛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在資訊沒有暢通的狀況下
可能無法忽略的是:畢竟所有法服社的成員還是得「對外」代表台大法服社,
社員的狀況外對於整體法服社的形象是大大的傷害。
無論如何既然無可避免的有「現行制度的存在」,就必須確保社員們都了解進而可以運用
昨天我們的詢問真的不是想要責備誰或是追究什麼責任
只是希望提醒幹部們是不是很意外的有許多人並不了解目前的這個制度
即便幹部們可能很辛苦的想出了個傳達的辦法,但無可否認的目前就是有許多人不知道
而且很遺憾的這並不是特例。
(經實際詢問後,光我身邊的研究生就有2人不知、1人也是在當事人索取後他才直接去詢
問幹部確定有這個制度可供使用、另1人雖知有xx單存在但實際怎麼使用並不了解
甚至關於這個制度的相關施行 昨天社辦內的幹部與後來總幹事的說法也不太相同)
也許現在應該要通盤思考的是:
「要怎樣讓全部的社員可以更有效率的確實知道這件事?」
而不是早就說啦誰應該要通知可是怎麼沒有通知咧真壞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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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大家了 麻煩大家看完這篇文章。
希望疑似有火藥味(沒有喇根本沒有!!)可以使更多人想要知道我們在講的到底是什麼
噗噗 >.^++
我想加入法服社應該不(ㄓˇ?)是為了使履歷漂亮看起來很厲害這些考量
而是大家希望能夠從事有意義、有品質的法律服務的
我想資訊的揭露以及充分的溝通應該可以讓整個社團變得更好的
希望這次的討論後可以使得全部的社員都可以不要再狀況外 然後可以好好的服務囉:)
我沒有修課,但我是17組的高玉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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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41.17
※ 編輯: kao830 來自: 59.121.41.17 (11/15 01:47)
1F:推 crabund:推~ 11/15 20:36
2F:推 ste06192007:推! 11/15 21:37
3F:推 utoml:謝謝學姊的建議.我們會汲取,也會在交接時特別請學弟妹注意. 11/15 23:11
4F:推 utoml:使服務更流暢. 11/15 23:12
5F:推 jasoncamel:推!! 謝謝學姊! 辛苦幹部們了!!! 法服加油!!!! 11/15 23:29
6F:推 bookszen:推!! 11/15 23:31
7F:推 joyful0605:推! 11/17 00:11
8F:推 Limportant:推學姊 謝謝學姊 11/19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