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830 (嬉笑不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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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关於注意事项中部分的讨论
时间Mon Nov 15 01:28:22 2010
大家好不好意思我一直努力在避免被觉得是在战人以及试图委婉详尽中求取平衡
於是就打了一篇漏漏长的网志心得文,最後自我感到厌腻於是决定直接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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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然还是要向法服所有的干部们、组长们说声辛苦了
也谢谢总干事昨天在经过我们直接向干部询问未获解答後还特地跑来跟我们说明。
简单的说 我想再表达一下的事情是:
法服社内部的纠葛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在资讯没有畅通的状况下
可能无法忽略的是:毕竟所有法服社的成员还是得「对外」代表台大法服社,
社员的状况外对於整体法服社的形象是大大的伤害。
无论如何既然无可避免的有「现行制度的存在」,就必须确保社员们都了解进而可以运用
昨天我们的询问真的不是想要责备谁或是追究什麽责任
只是希望提醒干部们是不是很意外的有许多人并不了解目前的这个制度
即便干部们可能很辛苦的想出了个传达的办法,但无可否认的目前就是有许多人不知道
而且很遗憾的这并不是特例。
(经实际询问後,光我身边的研究生就有2人不知、1人也是在当事人索取後他才直接去询
问干部确定有这个制度可供使用、另1人虽知有xx单存在但实际怎麽使用并不了解
甚至关於这个制度的相关施行 昨天社办内的干部与後来总干事的说法也不太相同)
也许现在应该要通盘思考的是:
「要怎样让全部的社员可以更有效率的确实知道这件事?」
而不是早就说啦谁应该要通知可是怎麽没有通知咧真坏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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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大家了 麻烦大家看完这篇文章。
希望疑似有火药味(没有喇根本没有!!)可以使更多人想要知道我们在讲的到底是什麽
噗噗 >.^++
我想加入法服社应该不(ㄓˇ?)是为了使履历漂亮看起来很厉害这些考量
而是大家希望能够从事有意义、有品质的法律服务的
我想资讯的揭露以及充分的沟通应该可以让整个社团变得更好的
希望这次的讨论後可以使得全部的社员都可以不要再状况外 然後可以好好的服务罗:)
我没有修课,但我是17组的高玉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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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41.17
※ 编辑: kao830 来自: 59.121.41.17 (11/15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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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utoml:使服务更流畅. 11/15 23:12
5F:推 jasoncamel:推!! 谢谢学姊! 辛苦干部们了!!! 法服加油!!!! 11/1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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