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mportant (Limportant)
看板LegalService
標題台大法律服務社經驗分享 (宗旻學姊)
時間Mon Aug 9 23:54:43 2010
台大法律服務社經驗分享(2010.7.3)
黃宗旻
一、技巧
只有對簡單的案件或是時間不夠時,才一群人七嘴八舌地回答,否則建議分階段進行
:1.問事實;2.組員間整理問題點、討論、達成結論(可請當事人暫時離開);3.將擬答
及建議告知當事人。除了「2」的帶討論由研究生主導、組員參與外,「1」的主問及「3
」的主答工作都可讓大學部同學嘗試主導。建議大四練習主問、大三練習主答。
主問需要高度的溝通技巧,不但要拿捏態度(友善懇切,同時自信明快。當事人時常
是一直看著主問在說話),要有效率地問出必要及相關的資訊,還要一邊注意是不是所有
組員都有跟上。問完最好把事實整理一遍再請當事人離開。
帶討論要注意不要開花,要迅速形成條理。八卦、個人感想等服務結束後再講。
主答需要組織及表達能力,即先將討論結論條理化,再將法律概念轉換成日常可理解
的語言,讓當事人能聽懂。注意口條,即使事態不樂觀,也要講到讓當事人能夠安心地離
去。
二、態度
不要把接案當成在解題目。即使這樣做也會有收穫,你練習了一道實例題,但會錯過
學到更有價值的事情的機會。我們在一般課程中接觸到的案例往往是去脈絡化的,只抽繹
出一些從該法觀點覺得重要的因素,雖然就法論法、摒棄不相干的因素確實是專業訓練的
重要目標,但你的本事不能只有這樣。
一方面,現實世界不是實驗室,事實本來就是各種因素夾雜、參差不齊的。將問題定
位成民事、刑事、行政或實體、程序等,只是為了講授或學習的便利,實則單科操作的技
術只是低階的。對於紛爭的解決,各種可能性都應考量,連在法律內部都需要跨越各法領
域的界限,更何況再加上其他社會制度。你對這社會瞭解得越多,越有能力解決問題,即
使不夠見多識廣,至少也要就所有的法律知識作綜合的運用。把問題簡化成實例題的形式
只是思考問題的初步,若僅以此為滿足,恐怕永遠長不大。
另一方面,我們處理的是別人活生生的人生,如果忘記此點,就跟醫生未意識到病患
存在,只看見一堆器官、組織、血液一樣可怕。如果你怕被這樣的醫生醫到,就不要用疏
離的態度從事法律專業活動,因為你惡整人家的潛力比起草菅人命的醫生不遑多讓。那些
在講壇設例中只以代號呈現的人,法服給你機會重新接觸到他們的全貌,不要逃避面對而
試圖再將眼前的事物化約成只剩法律關係與代號。當事人惱人的喃喃絮語、哭訴、咆哮、
怨憤都是真實的,正是那些鬼打牆似的溝通不良,及問題的錯綜複雜、無解、不圓滿,帶
給你滿滿的挫折、痛苦、窒鬱,飽受煎熬還要強裝鎮定回答完畢送客…這才是法服所提供
最重要的體會。每撐過一次,你就得到一次蛻變。
三、其他
我覺得法服結束後一起吃飯是重要的。一方面是最基本的,交朋友、增進感情,這跟
你參加任何社團活動都會在結束後一群人跑去續攤是一樣的道理。法服是個社團,不要只
把它當一門課,尤其如果你在台大沒有參加過其他社團,那這可能是你僅剩的機會。另一
方面則是因為,服務時的入戲會讓人壓力很大,不趕快找人說說話,心情會很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59.7
※ 編輯: Limportant 來自: 219.81.159.7 (08/09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