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hare (小胖)
看板LegalService
標題[建議] 關於指定制度的廢除
時間Sat Mar 6 20:40:50 2010
我是第十二組帶組研究生 基法一林傳勝
今天服務時有聽聞本學期開始將廢除指定制度
整體來說 廢除指定一事 有好有壞
好處是 部份組別不必再忍受"特定"熟客的疲勞轟炸
例如邵先生 水根伯一類的熟客
而可以有更多機會接觸不同的案件
但壞處也是相當明顯
法律服務的案件 有一部份是我們會陪伴當事人
由訴訟前 一審 二審 三審 一路走下去
或者有部份當事人是同時間有數個案件在進行
此時不能讓當事人指定 即使我們都很有耐心聽當事人講
但當事人每來一次即必須將複雜的案件再說一次
對當事人來說 無異是個折磨 同時也不必要的損耗雙方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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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利弊權衡下 能否折衷將制度改為
合意指定
亦即過去分發案件僅由當事人單方指定 被選定的組別只能被動接受
而合意指定則是讓當事人先指定 由叫號同學詢問被指定組是否同意
如被指定組同意 即讓當事人指定成功
若被指定組拒絕 則將當事人隨機分配
一來 濫用法服的"熟客"可以均衡讓各組的來承擔
二來 真正有需要的"熟客"節省勞力時間
這是我個人小小的建議
煩請總幹事轉知一下老師<(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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