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hare (小胖)
看板LegalService
标题[建议] 关於指定制度的废除
时间Sat Mar 6 20:40:50 2010
我是第十二组带组研究生 基法一林传胜
今天服务时有听闻本学期开始将废除指定制度
整体来说 废除指定一事 有好有坏
好处是 部份组别不必再忍受"特定"熟客的疲劳轰炸
例如邵先生 水根伯一类的熟客
而可以有更多机会接触不同的案件
但坏处也是相当明显
法律服务的案件 有一部份是我们会陪伴当事人
由诉讼前 一审 二审 三审 一路走下去
或者有部份当事人是同时间有数个案件在进行
此时不能让当事人指定 即使我们都很有耐心听当事人讲
但当事人每来一次即必须将复杂的案件再说一次
对当事人来说 无异是个折磨 同时也不必要的损耗双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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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利弊权衡下 能否折衷将制度改为
合意指定
亦即过去分发案件仅由当事人单方指定 被选定的组别只能被动接受
而合意指定则是让当事人先指定 由叫号同学询问被指定组是否同意
如被指定组同意 即让当事人指定成功
若被指定组拒绝 则将当事人随机分配
一来 滥用法服的"熟客"可以均衡让各组的来承担
二来 真正有需要的"熟客"节省劳力时间
这是我个人小小的建议
烦请总干事转知一下老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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