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ndance (行雲)
看板Learn_Buddha
標題Re: [心得]可否讓EVA講個公道話?
時間Thu May 12 23:31:35 2011
謝謝 EVA 師兄的調解美意。
您文章第一段末,確實說出了我的心聲之一。
如果可以,我想補充說明一下,對您文章第二段的看法。
在我的第一封檢舉函裡(沒有引用內容,這樣是否合規?不確知),我也有提出
根據板規第一條:
第一條:
A:
有[攻擊、指責、嘲弄、暗諷(反諷)、挑釁、毀謗(妨礙名譽、或公然污辱)、刻意扭曲
他意],等等之一的行為發生。
刻意扭曲他意:
1.如說別人沒有說過的話,只要是"文章或推文"裡
沒出現的文字,即不得自行揣測、臆
測他人之意,而衍生出自己所想要說的。
我的文章
#1Do7OcnE,說的是解脫者的功德,但 nanogap 卻自行推出我是解脫者的意思。
至於在板上「授記果位」是否妥當,f 板主也承認並無相關板規。所以,我也引用釋尊
「因事制戒」的精神,表達可否藉此機緣,板主群或常駐板友商議,要不要將「授記果
位」相關規定列入板規。所以,我完全認同您說的「如果要佛法治板,要落實的話,就
列入板規之中,做為執行的實體事項。」這樣,以後相關事件就有法源。
總之,謝謝師兄的建議,我會再反省看看有什麼新想法。感恩!
※ 引述《EVA010200 (新世紀福音戰士EVA)》之銘言:
: swandance就EVA以前的了解,是很『正經』的版友,
: 我說的『正經』,是一板一眼,對於佛法是很認真的版友,
: 所以,有人說swandance是開悟聖果得大自在,
: 也難怪swandance會很在意。
: 為何?
: 一個正信的佛子,的確是不可以接受除了佛菩薩和祖師之外的授記,
: swandance講的也沒錯。
: F板主,是根據板規治板,並不是根據佛法治板,
: 這點,可以說swandance標準過高,以致於有點混淆。
: 不過,F板主認定「說人開悟聖果得大自在」並沒有違反板規,
: 這個部份,EVA也認為F板主說的也沒錯。
: 我記得很久以前,
: thismy也說過類似的話,他的意思是說板主是根據板規治板而不是根據佛法治板,
: EVA認為,
: 如果要佛法治板,要落實的話,就列入板規之中,做為執行的實體事項。
: 結論:
: EVA個人認為,swandance和F板主都沒有錯,
: 只是立場和觀點不同而已,
: 一點小意見.....
: 看在EVA的面子上,就到此為止,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34.175
1F:推 flamerecca:先從自己不要違反板規開始。 05/12 23:35
2F:→ swandance:確實,我在申訴過程違反了板規,因為如果我認為裁判不合 05/12 23:36
3F:→ swandance:理,依板規應該是要向組務申訴,而不是公諸板面。 05/12 23:37
4F:推 flamerecca:知道就好。 05/12 23:38
5F:→ swandance:我先說,我承認在本板公開申訴過程的行為是錯的;其次, 05/12 23:41
6F:→ swandance:我邀請大家來想一下,這樣的制度合理嗎?雖然現代法院審 05/12 23:43
7F:→ swandance:案也有不公開原則,不過判決書好像沒說都不能公開?今天 05/12 23:45
8F:→ swandance:如真要仿效佛世教團(A板主常以此期許),那麼,佛陀並 05/12 23:46
9F:→ swandance:不以教主權力秘密審斷一切是非,而是公開裁判,甚至佛陀 05/12 23:47
10F:推 flamerecca:我好像有說過不違反板規是基本原則? 05/12 23:48
11F:→ swandance:還對教團說,如果有人認為他有過失,應該提出來討論。可 05/12 23:48
12F:→ swandance:。。。分隔線。。。 05/12 23:49
13F:→ swandance:我違反板規的部分,請依板規懲處,這部分我接受,但我現 05/12 23:50
14F:推 flamerecca:你現在還是在違反板規 板規規定討論板規是來信不是po文 05/12 23:50
15F:→ swandance:在是說,我們能否後設地思考一下:這個板規沒有修改空間 05/12 23:51
16F:→ swandance:這樣啊?好吧。 05/12 23:52
17F:→ nanogap:請問s大你之前對末學說話尖酸刻薄提出道歉了嗎? 05/12 23:54
18F:→ a3435357:請問一下不能在板上討論板規是板規第幾條?感謝 05/13 00:01
19F:推 flamerecca:說錯 不是不能討論板規 是不能討論懲處 05/13 00:04
20F:→ swandance:既然我在另一篇推文已經接受 n 板友道歉,那當然願意盡 05/13 00:05
21F:推 flamerecca:板規3.H 05/13 00:05
22F:推 EVA010200:精確來說,不能討論判決,如果有問題,就直接到組務板 05/13 00:05
23F:→ EVA010200:其他的討論,都可以吧? 05/13 00:05
24F:→ swandance:釋前嫌,在此向 nanogap 板有,為我的不禮貌言語道歉。 05/13 00:06
25F:→ nanogap:阿彌陀佛 不過末學不會再來此板了 05/13 00:08
26F:→ nanogap:避免又被其他網友追殺 珍重不見 05/13 00:09
27F:→ a3435357:3.h看半天沒看到不能在板上討論板規或討論要去信板主 05/13 00:10
28F:推 EVA010200:希望nanogap此去有更好的前程 05/13 00:10
29F:→ EVA010200:祝福nanogap有更好的前程, 05/13 00:11
30F:→ nanogap:離開是非之地也是末學不得已的選擇,這裡太多板友追殺末學 05/13 00:15
31F:推 AHJKL:忍辱波羅密,學佛修菩薩行的是不會遠離眾生的 05/13 00:15
32F:→ nanogap:可惜末學只是凡夫,凡夫在菩薩道中很容易退轉,尤其一直被 05/13 00:22
33F:→ nanogap:佛弟子追殺,實在是身心俱疲 阿彌陀佛 05/13 00:22
34F:→ swandance:這麼疲倦?我昨天說,待此事告一段落,會有一席感想的話 05/13 00:31
35F:→ swandance:,有沒有意願聽一下? 05/13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