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ndance (行云)
看板Learn_Buddha
标题Re: [心得]可否让EVA讲个公道话?
时间Thu May 12 23:31:35 2011
谢谢 EVA 师兄的调解美意。
您文章第一段末,确实说出了我的心声之一。
如果可以,我想补充说明一下,对您文章第二段的看法。
在我的第一封检举函里(没有引用内容,这样是否合规?不确知),我也有提出
根据板规第一条:
第一条:
A:
有[攻击、指责、嘲弄、暗讽(反讽)、挑衅、毁谤(妨碍名誉、或公然污辱)、刻意扭曲
他意],等等之一的行为发生。
刻意扭曲他意:
1.如说别人没有说过的话,只要是"文章或推文"里
没出现的文字,即不得自行揣测、臆
测他人之意,而衍生出自己所想要说的。
我的文章
#1Do7OcnE,说的是解脱者的功德,但 nanogap 却自行推出我是解脱者的意思。
至於在板上「授记果位」是否妥当,f 板主也承认并无相关板规。所以,我也引用释尊
「因事制戒」的精神,表达可否藉此机缘,板主群或常驻板友商议,要不要将「授记果
位」相关规定列入板规。所以,我完全认同您说的「如果要佛法治板,要落实的话,就
列入板规之中,做为执行的实体事项。」这样,以後相关事件就有法源。
总之,谢谢师兄的建议,我会再反省看看有什麽新想法。感恩!
※ 引述《EVA010200 (新世纪福音战士EVA)》之铭言:
: swandance就EVA以前的了解,是很『正经』的版友,
: 我说的『正经』,是一板一眼,对於佛法是很认真的版友,
: 所以,有人说swandance是开悟圣果得大自在,
: 也难怪swandance会很在意。
: 为何?
: 一个正信的佛子,的确是不可以接受除了佛菩萨和祖师之外的授记,
: swandance讲的也没错。
: F板主,是根据板规治板,并不是根据佛法治板,
: 这点,可以说swandance标准过高,以致於有点混淆。
: 不过,F板主认定「说人开悟圣果得大自在」并没有违反板规,
: 这个部份,EVA也认为F板主说的也没错。
: 我记得很久以前,
: thismy也说过类似的话,他的意思是说板主是根据板规治板而不是根据佛法治板,
: EVA认为,
: 如果要佛法治板,要落实的话,就列入板规之中,做为执行的实体事项。
: 结论:
: EVA个人认为,swandance和F板主都没有错,
: 只是立场和观点不同而已,
: 一点小意见.....
: 看在EVA的面子上,就到此为止,可以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7.134.175
1F:推 flamerecca:先从自己不要违反板规开始。 05/12 23:35
2F:→ swandance:确实,我在申诉过程违反了板规,因为如果我认为裁判不合 05/12 23:36
3F:→ swandance:理,依板规应该是要向组务申诉,而不是公诸板面。 05/12 23:37
4F:推 flamerecca:知道就好。 05/12 23:38
5F:→ swandance:我先说,我承认在本板公开申诉过程的行为是错的;其次, 05/12 23:41
6F:→ swandance:我邀请大家来想一下,这样的制度合理吗?虽然现代法院审 05/12 23:43
7F:→ swandance:案也有不公开原则,不过判决书好像没说都不能公开?今天 05/12 23:45
8F:→ swandance:如真要仿效佛世教团(A板主常以此期许),那麽,佛陀并 05/12 23:46
9F:→ swandance:不以教主权力秘密审断一切是非,而是公开裁判,甚至佛陀 05/12 23:47
10F:推 flamerecca:我好像有说过不违反板规是基本原则? 05/12 23:48
11F:→ swandance:还对教团说,如果有人认为他有过失,应该提出来讨论。可 05/12 23:48
12F:→ swandance:。。。分隔线。。。 05/12 23:49
13F:→ swandance:我违反板规的部分,请依板规惩处,这部分我接受,但我现 05/12 23:50
14F:推 flamerecca:你现在还是在违反板规 板规规定讨论板规是来信不是po文 05/12 23:50
15F:→ swandance:在是说,我们能否後设地思考一下:这个板规没有修改空间 05/12 23:51
16F:→ swandance:这样啊?好吧。 05/12 23:52
17F:→ nanogap:请问s大你之前对末学说话尖酸刻薄提出道歉了吗? 05/12 23:54
18F:→ a3435357:请问一下不能在板上讨论板规是板规第几条?感谢 05/13 00:01
19F:推 flamerecca:说错 不是不能讨论板规 是不能讨论惩处 05/13 00:04
20F:→ swandance:既然我在另一篇推文已经接受 n 板友道歉,那当然愿意尽 05/13 00:05
21F:推 flamerecca:板规3.H 05/13 00:05
22F:推 EVA010200:精确来说,不能讨论判决,如果有问题,就直接到组务板 05/13 00:05
23F:→ EVA010200:其他的讨论,都可以吧? 05/13 00:05
24F:→ swandance:释前嫌,在此向 nanogap 板有,为我的不礼貌言语道歉。 05/13 00:06
25F:→ nanogap:阿弥陀佛 不过末学不会再来此板了 05/13 00:08
26F:→ nanogap:避免又被其他网友追杀 珍重不见 05/13 00:09
27F:→ a3435357:3.h看半天没看到不能在板上讨论板规或讨论要去信板主 05/13 00:10
28F:推 EVA010200:希望nanogap此去有更好的前程 05/13 00:10
29F:→ EVA010200:祝福nanogap有更好的前程, 05/13 00:11
30F:→ nanogap:离开是非之地也是末学不得已的选择,这里太多板友追杀末学 05/13 00:15
31F:推 AHJKL:忍辱波罗密,学佛修菩萨行的是不会远离众生的 05/13 00:15
32F:→ nanogap:可惜末学只是凡夫,凡夫在菩萨道中很容易退转,尤其一直被 05/13 00:22
33F:→ nanogap:佛弟子追杀,实在是身心俱疲 阿弥陀佛 05/13 00:22
34F:→ swandance:这麽疲倦?我昨天说,待此事告一段落,会有一席感想的话 05/13 00:31
35F:→ swandance:,有没有意愿听一下? 05/13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