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8888 (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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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讀經] 雜阿含109經 教理/見我異我相在‧事蹟/ …
時間Tue Mar 29 23:16:11 2011
末學以為佛教和其他宗教一個很大的不同點
在於佛教提出要把「自己」徹底的捨棄
很多宗教甚至一些佛教內部的人士認為:所謂的解脫
就是把內心練到對財色名食睡、對一切的順境逆境毫不動搖,沒有絲毫執著就是解脫
死後就可以進入某種解脫境界感受快樂 - 有個「我」進入「境界」享受快樂
但 佛的時代,有很多外道放棄世俗的一切,對世俗一切順境逆境毫不動搖,沒有絲毫執
著
到深山修煉禪定最後修成非想非非想定
但他們還是沒有從輪迴解脫 -- 原因就是他們雖然不執著自己面對的一切境界,卻執著於
「自己」本身
而這個「自己」,如同 佛在經典提到的:
有外道認為「色」是自己,而「受想行識」「異我」 - 不是我,而是我所有的
末學以為這種外道類似當代的科學界,認定腦就是人的中心,大腦就是你,意識是大腦擁
有的產品
有外道認為「意識」是自己,而「色受想行」「異我」 - 不是我,而是我所有的
比如有些宗教,認為死後心靈不滅,換肉體只是換房子
而肉體是受到意識所支配的載具
而佛陀不認為色受想行識之中有一個可以稱為「我」、也沒有一個是「我所有」或「異於
我」
佛在其他經典提到,聖弟子對五蘊厭棄、遠離,所以獲得解脫
外道認為五蘊中有一個是自己
因為執著五蘊(吾人當下的身心)就是自己,所以其實沒辦法真正的厭離五蘊
所以必須在輪迴之中不斷獲得又失去那個以為是「我自己」的東西:大腦、意識...
因此陷入了輪迴
所以要脫離輪迴
除了斬斷財色名食睡、對順境逆境不動搖....
還必須認定五蘊不是我自己、五蘊不是我所擁有、五蘊帶來苦、五蘊應該捨離....
把「我自己」消滅才能獲得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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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異我」,有人認為「異我」可以直接翻成「我所」,個人還是比較喜歡直接解
讀為「不是我」
原文:云何
見識異我?見色是我,識是我所;見受、想、行是我,識是我所,是名識異我
。
末學的翻法:
什麼是認為「識不是我自己」?那就是認為「色」才是我自己,而「識」是我自己所擁有
的。是
認為「受、想、行」才是我自己,而「識」是我自己所擁有的。
解釋什麼是「識異我」的時候,不去看定義的第一句:
「
認為其他四蘊是我」(所以識蘊不是我,只是我所)
直接跳到第二句,把第二句抓成主要定義
卻把第一句擺著不管不列入定義,這豈不奇怪?
而如果「A異我」的意思是「不是A的東西才是我」
那「異我」翻成「不是我」「異於我」,個人以為比翻成「我所」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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