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neige (lilne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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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讀經] 攝大乘論 所知依分第二 (三)
時間Fri Oct 1 13:29:59 2010
又若略說有二緣起:
一者,分別自性緣起,
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
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
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
以於善趣,惡趣分,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
於阿賴耶識中,
若愚第一緣起,
或有非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有非別自在變化為因,
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
若愚第二緣起,復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
譬如眾多生盲士大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
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樑。
諸有問言,象為何相?
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
或說如臼,或說如箒,或有說言,象如石山。
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
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
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
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
此中五頌:
「外內不明了,於二唯世俗,
勝義諸種子,當知有六種。」
「剎那滅俱有,恆隨轉應知,
決定待眾緣,唯能引自果。」
「堅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
所熏非異此,是為薰香習。」
「六識無相應,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類例餘成失。」
「此外內種子,能生引應知,
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故。」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
聞等熏習無,果聲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
外種內為緣,由依彼熏習。」
復次,其餘轉識,普餘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
如中邊分別論說,伽他曰:
「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
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他曰:
「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
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
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是增上緣。
如是六識幾緣所生,增上所緣,等無間緣。
如是三種緣起,為窮生死愛非愛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緣。
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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